岳飛剿滅楊么

岳飛剿滅楊么發生於南宋紹興五年(1135年)四月上旬至六月期間。岳飛前期採取招撫政策,前兩個月釋俘納降數回,很少用兵。六月初岳飛集中兵力,僅用了十多天時間,就剿滅了其他南宋軍隊花了四年時間都無法鎮壓的洞庭湖楊么割據勢力。

起事

鍾相是荊湖北路鼎州(今湖南常德市)的一個巫師,在宋徽宗時就有想法要仿照李順王小波,「法分貴賤貧富,非善法也。我行法,當等貴賤,均貧富。」靖康之難時,鍾相長子鍾子昂招募一支300人的勤王民兵到達趙構即位的南京應天府,隨即被遣回鄉。但鍾相父子看到天下已經大亂,便將原來招募的民兵「團集在家,結成隊伍,多置旗幟、器甲,意要作亂」。

建炎四年(1130年)二月,原出身盜匪的京東西路東平府鈐轄孔彥舟作亂,並殺到鼎州北面的澧州(今湖南澧縣)。鍾相乘著地方官們逃遁的機會,也發動叛亂自立為楚王,建立了割據政權,並很快占據了洞庭湖濱的大部分州縣,包括鼎州全境的武陵、桃源(今湖南桃源縣)、辰陽(今湖南漢壽縣)、沅江(今湖南沅江市)四縣,澧州全境的澧陽、石門(今湖南石門縣)、安鄉(今湖南安鄉縣)、慈利(今湖南慈利縣)四縣,荊南府八縣中的枝江(今湖北枝江)、松滋(今湖北松滋)、石首(今湖北石首市)、公安(今湖北公安縣)四縣和峽州宜都縣,岳州華容縣,辰州州治沅陵縣,潭州十二縣中的益陽(今湖南益陽市)、寧鄉(今湖南寧鄉縣)、湘陰(今湖南湘陰縣)、安化(今湖南安化縣)四縣。鍾相軍和孔彥舟軍交鋒,孔彥舟軍擊破鍾相的大寨,俘虜並處死了鍾相及其妻伊氏、長子鍾子昂,然後北上投降了偽齊[1]。鍾相死後,澧州的餘部楊太轉移到辰陽縣,和鍾相之子鍾子義一起形成了一股較大的勢力。鍾子義被稱為「太子」,楊華、楊廣等充當首領。楊太則因為年紀較輕,被稱為楊么[註 1]。六月,宋廷任命程昌[註 2]為鼎州澧州鎮撫使兼鼎州知州,負責剿匪。程昌招降了楊華,楊廣則被部下所殺,楊么遂稱「大聖天王」獨掌大權,以黃誠為謀士。

楊么屢敗宋軍

楊么大敗程昌的水軍,並造出30艘左右能載千人的大型戰艦(車船,有踏板,用人工蹬踩,速度較快但不能在淺水中行駛)和幾百艘輕快的海鰍戰船協同作戰[2]。一直到紹興三年(1133年)曹成等陸上盜匪已被剿除,程昌也無法鎮壓楊么,反而使其越來越壯大,以至於宋廷認為楊么軍「為腹心害,不先去之,無以立國」[3]

紹興三年(1133年)六月,宋廷任命王𤫉為荊南府潭州鼎州澧州岳州鄂州制置使[4],以其「神武前軍」一萬多人為主共五萬多人馬圍剿楊么。楊么以其水軍的優勢,全殲滅統制崔增和吳全的一萬水軍,又在陸上乘勝擊潰了王𤫉的主力「神武前軍」。王𤫉軍在以前的抗金戰爭中經常不戰而逃,其軍紀又極其敗壞,這回剿匪非但大敗,而且因縱兵「剽掠殺傷,莫知其數」,反而使當地百姓「願食其肉而不可得」。此戰之後,王𤫉的一萬五千人馬改隸鎮守淮南東路的韓世忠[5]。程昌也被宋廷調離鼎州。

岳飛剿楊么

紹興四年(1134年)八月,宋廷調動剛剛克復襄漢的岳家軍來剿滅楊么一軍。但因岳家軍救援淮南西路對抗金、偽齊聯軍,這個行動被拖延了半年。

紹興五年(1135年)二月,岳飛從池州去宋高宗的「行在平江府晉見,並隨同宋高宗返回臨安。宋高宗除任命岳飛為兩鎮節度使外,又加上荊湖南路荊湖北路襄陽府路制置使,升「神武后軍」都統制,賜錢十萬貫,帛五千匹,「將所部平湖賊楊么」[6]。三月,岳家軍自池州出發前往潭州,這次宋廷仍用文臣監軍,命右相兼知樞密院事張浚親自都督諸路軍馬[7]。四月上旬抵達潭州,一定要剿滅已成心腹大患的楊么一軍。

岳家軍以宗澤的東京留守軍為主幹,「並系西北之人,不習水戰」[8],到此為止一直都只有陸戰經驗,剿滅楊么的水軍是對岳飛的一個考驗。但岳飛認為:「兵亦何常,惟用之如何耳。今國勢如此,而心腹之憂未除,豈臣子辭難時耶?!」 只用了三個月就神速剿滅了楊么。

楊么軍約有作戰兵力五、六萬人,加上家眷有數十萬[9],作戰策略是「陸耕水戰」[10]:春夏水漲宋軍不能出兵時耕種田地;秋冬水落宋軍發動攻勢時,「官軍陸襲則入湖,水攻則登岸」[11],和宋軍打游擊戰。

岳飛和張浚針對這一點,第一採用春夏作戰的方式,讓楊么軍不能耕種田地,「先分遣軍馬,扼賊要路,斷其糧道,嚴行禁止博易,使賊乏食」[12];第二以政治誘降為主,軍事進攻為輔,以「且招且捕之計」「誘致桀黠,以為鄉導」[13]

為此岳飛要求張浚將早先投降的前楊么軍頭領田明任命為「添差」衡州兵馬鈐轄,添差官不管事務,卻可多領一份俸祿,「庶幾改過之人得以安恤」[14]。早先被程昌招降的楊華,時任潭州兵馬鈐轄,也奉岳飛之命「入賊招安」,設法串通舊部顛覆楊么軍[15]

楊么軍頭領黃佐聽說岳家軍來剿,便對其部屬說:「吾聞岳節使號令如山,不可玩也。若與之敵,我曹萬無生全理,不若速往就降。岳節使,誠人也,必善遇我。」於是率部眾到潭州投降。岳飛保奏他為正七品的武義大夫、閤門宣贊舍人,並單騎到黃佐的營地進行「撫問」。四月十四日,黃佐率部伍攻破楊么軍謀士黃誠之親信周倫的水寨,俘降陳貴等九名頭目,並將整個水寨焚毀。岳飛立即將黃佐升一官為武經大夫。

頭兩個月,岳飛如此釋俘納降幾回,很少用兵,以至引起荊湖南路安撫使兼潭州知州席益的懷疑,對都督張浚說要彈劾岳飛:「岳侯得無有他意,故玩此寇。益欲預以奏聞,如何?」張浚反對說:「岳侯,忠孝人也,足下何獨不知?用兵有深機,胡可易測!」但張浚其實也不太明白岳飛的計劃。此時宋高宗降旨命令張浚自潭州回「行在」臨安府商議「防秋」對付北方金、偽齊聯軍可能發動的秋季攻勢。張浚看楊么軍仍然依險據守,一時似無勝機,就召見岳飛進行了如下對話[16]

  • 張浚問:「浚將還矣,節使經營湖寇,已有定畫否?」岳飛當即取出所藏的小地圖,對張浚說:「有定畫矣。」
  • 張浚看了地圖,不明白是怎麼回事,就問岳飛:「浚視此寇,阻險窮絕,殆未有可投之隙。朝廷方召浚歸,議防秋。盍且罷兵,規畫上流,俟來歲徐議之。」岳飛回答只要八天到十天的時間就可以了:「何待來年,都督第能為飛少留,不八日,可破賊。都督還朝,在旬日後耳。」
  • 張浚聽著覺得岳飛是吹牛騙人,責問道:「君何言之易耶?王四廂(王𤫉)兩年尚不能成功,乃欲以八日破賊,君何言之易耶!」岳飛答:「王四廂以王師攻水寇,則難;飛以水寇攻水寇,則易。」
  • 張浚問:「何謂『以水寇攻水寇』?」岳飛答:「湖寇之巢,艱險莫測,舟師水戰,我短彼長,入其巢而無鄉導, 以所短而犯所長,此成功所以難也。若因敵人之將,用敵人之兵,奪其手足之助,離其腹心之援,使桀黠孤立,而後以王師乘之,覆亡猶反手耳。飛請除來往程, 以八日之內,俘諸囚於都督之庭。」

經過此次談話,張浚最終仍然不敢相信,上奏宋廷說:「水寨闕食,徒眾頗離,據(岳)飛稱:『旬日之間,可見次第。』 臣欲更依聖訓起發,慮賊勢轉熾,將士懷疑。欲俟六月上旬,見得水賊未下,即詔飛來潭州訖,兼程赴行在。」[17]

岳飛此前一直駐節潭州,經過此次談話後,於五月二十五日、二十六日到達戰爭的前線鼎州,「置寨列艦」現場指揮[18]

岳飛一到鼎州,六月二日首先逼迫被黃佐誘降多時的楊么軍悍將楊欽投降。楊欽率其全寨戰士三千多人,加上老小共一萬多人出降。岳家軍得大小舟船四百餘艘,牛五百多頭,馬四十多匹。岳飛親自到鼎州城東視察受降,並立即申報張浚授予楊欽武義大夫,還將宋高宗賜予的金束帶和戰袍也轉贈楊欽,並派副手王貴設筵招待。楊欽受到禮遇,又為岳飛勸降了全琮、劉詵等部[19]。對拒不投降的楊么所部,楊欽向岳飛獻計用雑草等阻塞湖面[20],以阻遏一丈深吃水的大型車船的行駛。岳飛又下令用巨筏堵塞鼎州附近湖面的各個港汊,並派小船挑戰。楊么、鍾子義等出戰,車船的輪子被雑草纏住無法機動。岳飛指揮牛皋、傅選等將進攻。楊么企圖突圍,又被各個港汊的巨筏攔截。楊么軍統制陳瑫等以鍾子義的座船投降官軍,楊么被俘後即被斬首。鍾子義泅水回到其水寨,也被決心投降的黃誠、周倫等人抓住押解到潭州的張浚都督行府。剩下的各個水寨,除楊么軍的禁軍三衙步軍司統帥夏誠的一個水寨外,也在十天之內相繼被擊破或被招安[21]

從岳飛親自到鼎州前線,到最後的夏誠一寨因為接近被摧毀而不得不投降為止,大約十四、五日。又過了四、五天,黃誠、周倫押解鍾子義最後到達潭州的張浚都督行府投降[22]。雖然這略微超過了岳飛早先保證的八日之限,但張浚對岳飛在十天之內大致消滅了楊么軍的主力仍不能不表示欽佩:「岳侯殆神算也!」

對二十多萬[23]楊么軍的壯丁老小,岳飛將二萬七千多戶老弱 「出給公據」、「各量支米糧歸業」[24];將幾萬名壯丁編入宋軍[25],其中周倫等部另編橫江水軍,並不歸入岳家軍[26];剩下的「無所歸著」者被遣送鎮江府,「遂以逃荒之田,令其力農」[27]

然後岳家軍北撤鄂州等地「防秋」準備對付金、偽齊聯軍的秋季攻勢。臨行前,幕僚黃縱引用諸葛亮七擒孟獲的故事:「今日不血刃而平大寇,散匿於湖山者亦多矣。賊見德而未見威,甚懼其復反也,宜耀兵振旅而歸。」於是岳飛在鼎州一帶大閱兵,因岳家軍「軍律嚴整,旗幟精明,觀者無不咨嗟嘆息」。

影響

岳家軍平定楊么以後,這一帶再未出現類似規模的叛亂。自此,岳家軍的後方安定,可以專心對付北方的軍和偽齊的偽軍。

注釋

  1. ^ 兩湖以至四川的方言稱呼幼為「么」。
  2. ^ 即前一年1129年那個把開封留守的職責交給上官悟就南逃的程昌

參考文獻

  1. ^ 《金佗續編》卷25《楊么事跡》,《會編》卷137,《要錄》卷31建炎四年二月甲午,己亥,辛丑,卷32建炎四年三月癸卯朔,戊辰,《中興小紀》卷8,《宋會要》兵13之6—7,《斐然集》卷15《繳湖北漕司辟許宜卿為桃源令》,卷17《寄張德遠》。伊氏,有的寫作尹氏。
  2. ^ 《要錄》卷59紹興二年十月己酉,《中興小紀》卷13。
  3. ^ 《朱文公文集》卷95張浚行狀,《要錄》卷86紹興五年閏二月辛酉。
  4. ^ 《要錄》卷66紹興三年六月甲午。
  5. ^ 《要錄》卷86紹興五年閏二月丁卯,卷87紹興五年三月甲戌朔,《斐然集》卷 12《王𤫉降三官》。
  6. ^ 《要錄》卷85紹興五年二月丙子,丙戌,《宋會要》職官40之8。
  7. ^ 《要錄》卷85紹興五年二月丙戌。
  8. ^ 《金佗稡編》卷11《措置楊么水寇事宜奏》。
  9. ^ 《金佗稡編》卷6《鄂王行實編年》、《金佗續編》卷28《孫逌編鄂王事》作「有眾八萬,號十萬」。《金佗續編》卷28《吳拯編鄂王事》作「其眾數十萬」。《會編》卷208《林泉野記》作「有眾數十萬」,應包括男女老幼在內。《要錄》卷90紹興五年六月丁巳載,楊么失敗後,有丁壯五六萬人。
  10. ^ 葉適《水心文集》卷22《故知廣州敷文閣待制薛公墓志銘》,《宋史》卷380《薛弼傳》。
  11. ^ 《金佗稡編》卷6《鄂王行實編年》,《中興小紀》卷18引李龜年《記楊么本末》。
  12. ^ 《金佗稡編》卷11《招楊欽奏》,《朱文公文集》卷95張浚行狀,《要錄》卷86紹興五年閏二月辛酉。
  13. ^ 《金佗稡編》卷1高宗手詔,卷11《招楊欽奏》,《要錄》卷85紹興五年二月壬辰。
  14. ^ 《金佗稡編》卷18《乞田明添差申都督府狀》。
  15. ^ 《要錄》卷89紹興五年五月戊戌。
  16. ^ 《金佗稡編》卷6《鄂王行實編年》;《金佗續編》卷28《吳拯編鄂王事》;《會編》卷168,卷207《岳侯傳》,卷208《林泉野記》;《要錄》卷90紹興五年六月甲辰。
  17. ^ 《要錄》卷90紹興五年六月甲辰,丁巳。
  18. ^ 《要錄》卷90紹興五年六月甲辰注引張浚奏:「飛約程,今月二十五日可到鼎州。」《要錄》卷89載岳飛於五月二十五日戊戌「至鼎州之城外」,《宋史》卷 28《高宗紀》載五月二十六日己亥,「岳飛軍次鼎州」。
  19. ^ 《金佗稡編》卷11《招楊欽奏》,卷18《招安楊欽等申都督行府狀》,《金佗續編》卷26《楊么事跡》,卷27黃元振編岳飛事跡,《會編》卷168,《要錄》卷90紹興五年六月甲辰。
  20. ^ 《金佗續編》卷28《孫逌編鄂王事》。
  21. ^ 《金佗稡編》卷19《平湖寇申省狀》,《金佗續編》卷28《孫逌編鄂王事》,《宋會要》兵10之37,《中興小紀》卷18。
  22. ^ 《要錄》卷90,《宋史》卷28《高宗紀》載,破夏誠寨為六月十一日癸丑,黃誠等到潭州出降為十五日丁巳,又當年五月共二十九日,今依此推算。
  23. ^ 《要錄》卷90紹興五年六月丁巳,《朱文公文集》卷95張浚行狀,《宋會要》 兵10之37。
  24. ^ 《金佗稡編》卷19《平湖寇申省狀》,《要錄》卷9l紹興五年七月丙子。
  25. ^ 《金佗續編》卷27黃元振編岳飛事跡。
  26. ^ 《要錄》卷92紹興五年八月癸亥。
  27. ^ 《嘉定鎮江志》卷4《軍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