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倰
崔倰(753年—823年),字德長,唐朝官員,封安平公。徐州司馬、懷州長史崔晊的曾孫,大理少卿崔濤的孫子,大理丞崔儀甫的兒子。伯祖父黃門侍郎崔沔,崔沔之子崔祐甫。
崔倰以恩蔭由太廟齋郎調任太平縣、東陽縣主簿。李衡為湖南觀察使、江西觀察使,讓他作為幕客,因事除官。很久之後,選授宣州錄事參軍。觀察使崔衍看重他的才能,奏加章服,崔倰推辭不受。李巽為江西觀察使,奏為崔倰副使,得監察里行,又跟隨李巽領使,為河陰院鹽鐵留後。入朝為侍御史,改任膳部員外郎,充任轉運判官。入朝為膳部郎中,充荊襄十道兩稅使,賜金紫。元和八年(813年),以崔倰為揚子留後、淮嶺已來兩稅使。升任為蘇州刺史,考核為第一。他為人清廉,對待僚屬不以禮節,恃己之廉,視貪贓者為仇人。轉任潭州刺史、湖南都團練觀察使。湖南舊法,即使是豐年,貿易不出境,鄰道的災荒不相恤。崔倰到達後,對屬吏說:「此非人情,無應該閉糶,重困於民。」從此商賈通流。元和十五年(820年)正月,以前湖南觀察使崔倰權知戶部侍郎、判度支。崔倰的再從弟崔植為宰相,崔倰性偏激,恃崔植權寵,任意與奪。王承元歸朝,命田弘正改鎮鎮州。田弘正以魏州士卒二千留帳下保護自己,請度支每年賜糧。穆宗下宰臣議,崔倰說魏州、鎮州各有鎮兵,朝廷沒有成例支給,不可聽從。田弘正只好派魏州士卒回去,不幾天鎮州大亂,田弘正遇害。穆宗失德,崔倰黨羽強大,朝廷不敢糾其罪。長慶二年(822年)正月,以工部尚書、判度支崔倰檢校禮部尚書,兼鳳翔尹,充鳳翔隴節度使。不一年,召為河南尹,時年七十,請求致仕,皇帝命他以戶部尚書致仕。長慶三年(823年)二月,暴亡,輟朝一日,贈太子少保,諡肅。其子崔岩,字標魯,登進士第,辟襄州觀察掌書記、監察御史,方雅有乃父之風。崔岩之子崔瞻,字藏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