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
《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俄語:Брестский мир;德語:Friedensvertrag von Brest-Litowsk;常被簡稱為布列斯特條約或布列斯特和約)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蘇維埃俄國與同盟國(包括德意志帝國、奧匈帝國、保加利亞王國、鄂圖曼土耳其帝國)在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所簽訂的和約。
起草完成日 | 1918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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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918年3月3日 |
簽署地點 | 西烏克蘭格羅德諾省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 |
生效條件 | 批准 |
簽署者 | 蘇俄 格里戈里·索科利尼科夫 德意志帝國 理查·馮·庫爾曼 |
締約方 | 德意志帝國 奧匈帝國 保加利亞王國 鄂圖曼帝國 蘇維埃俄國 |
語言 | 德語 · 匈牙利語 · 保加利亞語 · 鄂圖曼土耳其語 · 俄語 |
1918年3月簽約,表面上俄方損失確實很大,但同年11月德國卻也戰敗投降,使此條約與德國部分被廢止,而後蘇維埃取得政權,又以1922年簽訂之《拉帕洛條約》重新取代之;與土耳其部分亦以1921年的《卡爾斯條約》取代。
條約背景
1914年,俄羅斯帝國參加一戰,戰場的失利和國內經濟崩潰引發二月革命。但隨後成立的俄國臨時政府繼續參加一戰並發動「克倫斯基攻勢」,短暫勝利後迅速被同盟國擊敗,俄國經濟雪上加霜,工人和士兵也處於飢餓邊緣。
1917年11月7日,俄國十月革命勝利之後,由於原來俄國屬於協約國一方而與同盟國處於交戰狀態,為了退出戰爭,新成立不久的蘇維埃政權在提出的和平建議被協約國拒絕後,便與同盟國的德國進行和平談判。
1917年12月3日,談判開始,德國提出了把波蘭、立陶宛、愛沙尼亞的局部和拉脫維亞、白俄羅斯的全部割讓給德國並賠款30億盧布的苛刻條件,這引起了布爾什維克黨內嚴重的分歧。列寧主張接受德國的條件,簽訂和約,為新生政權爭得喘息機會,季諾維也夫、索柯里尼柯夫、史達林、阿爾喬姆、斯塔索娃、斯維爾德洛夫等六名中央委員支持列寧;布哈林為代表的「左派共產主義者」反對簽訂和約,主張對帝國主義繼續世界大戰,中央委員布勃諾夫、烏里茨基、洛莫夫支持布哈林;托洛茨基則主張停戰,復員軍隊,但不與德國簽約(即「不戰不和」),中央委員克列斯廷斯基、捷爾任斯基、越飛支持托洛斯基。
1918年1月2日,蘇維埃政權召開中央和地方負責人會議。60人出席的會議上,贊成布哈林主張的32人,贊成托洛茨基主張的16人,贊成列寧主張的僅15人。最終,列寧的主張因處於少數而未能被通過。
1918年1月24日,蘇維埃政權召開中央會議,重新表決簽約的問題。托洛茨基的主張以9票對7票的多數通過,列寧的主張仍然沒有被多數所接受。
1月30日,布列斯特談判恢復。作為外交人民委員(即外交部長)、談判代表團團長,托洛茨基臨行前與列寧約定:如果德國下了最後通牒就讓步簽約。結果德國果然向蘇俄下了最後通牒,托洛茨基向列寧電報詢問對策,列寧立即覆電堅持:接受德國條件,立即簽約。但是托洛茨基沒有接受列寧的建議,而是發表了拒絕簽約的聲明,率團離開布列斯特。德國於是執行了拳擊行動,德軍和奧軍開始對俄羅斯大舉進攻,另外在高加索,鄂圖曼帝國對亞美尼亞、喬治亞和亞塞拜然等新建的政權展開進攻。
2月18日,在十分緊急的情況下,蘇俄中央委員會召開了緊急會議。會上,列寧的主張又被以6:7的票數否決。隨後,中央又連夜開會,經過激烈的爭論,托洛茨基轉而支持列寧,會議結果以7票贊成、5票反對、1票棄權的結果通過了列寧的提案。蘇俄政府連夜通知德國方面,同意簽約。
但是,德國在得到通知後沒有停止進攻,並於2月23日提出更加苛刻的條件。蘇俄黨中央又召開有15名委員參加的緊急會議。會議中,大多數委員表示不贊成列寧的主張。列寧只得提出,如果這種空談繼續下去,他就要辭職,退出政府和中央委員會。布哈林對此毫不在乎,史達林也未發生動搖。托洛茨基不同意列寧的意見,但為了防止列寧辭職和黨的分裂,他的態度發生變化。在他的影響下,出現了4票棄權。結果列寧的主張以7票贊成、4票棄權、4票反對獲得通過。同日在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上再以116:85(26票棄權)之多數通過。托洛茨基被解除了外交人民委員的職務,改由格奧爾基·契切林接任。
2月24日,蘇維埃政權重新派出了談判代表團與德國進行談判。3月3日,蘇維埃政權與德國簽訂條約,俄國其它政權組織亦停止了對侵入俄羅斯的德、奧匈軍隊的作戰,俄國徹底退出一戰。而德國與協約國的戰事還在繼續。
1918年10月29日德國發生十一月革命,11月9日威廉二世的德意志帝國亦崩潰,11月11日德國停戰,中央同盟宣告戰敗。德國於1918年11月11日與協約國簽訂了停戰協定,其中第二款《關於德國東部邊界的規定》之第15條規定德國放棄《布加勒斯特和約》及《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約》及其補充條約。隨後蘇維埃政權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亦於11月13日通過決議單方面廢除此條約,使得該條約的內容實際上成了一紙空文。12月,德國斯巴達克同盟聯合不萊梅左派建立德國共產黨。
1922年,新成立的蘇維埃聯盟蘇聯與一戰後成立的德意志威瑪共和國簽署了《拉帕洛條約》,兩國藉此宣布放棄在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及一戰後向對方提出的領土和金錢之要求。
條約內容
3月3日,布列斯特和約正式簽訂。條約包括下列文件:
- 蘇維埃政權和德國、奧匈帝國、保加利亞、鄂圖曼土耳其的和約及附件
- 蘇維埃政權和德國的法律政治條約
- 蘇維埃政權和奧匈帝國的法律政治條約
- 蘇維埃政權和保加利亞的法律政治條約
- 蘇維埃政權和鄂圖曼土耳其的法律政治條約
- 蘇維埃政權和德國關於若干政治問題的附加條約
- 蘇維埃政權和德國的財政協定
- 蘇維埃政權和德國的私法協定
上述條約(一)至(五)項於1918年3月3日在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簽訂,蘇方簽署人為格里戈里·雅科夫列維奇·索科利尼科夫。3月29日在柏林互換批准書之後生效。(六)至(八)項於1918年8月27日在柏林簽訂,9月6日在柏林互換批准書生效。
條約主要內容如下:
- 蘇維埃政權終止與德國、奧匈帝國、保加利亞和鄂圖曼土耳其的戰爭狀態;
- 蘇維埃政權軍隊全面復員,海軍軍艦駛回海港並解除武裝;
- 蘇維埃政權承認芬蘭王國、烏克蘭人民共和國、白俄羅斯人民共和國之獨立,並有義務同烏克蘭人民共和國立即締結和約;
- 蘇維埃政權將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庫爾蘭(今拉脫維亞西部)、俄屬波蘭等地割與德意志帝國與奧匈帝國,上述各地今後之政治狀態,僅德奧二國有權決定;
- 蘇維埃政權將沙皇俄國於1877-1878年俄土戰爭中占領的阿達罕、卡爾斯、巴統等地區歸還給鄂圖曼帝國;
- 蘇維埃政權拆除阿蘭群島上所有防禦工事,其未來地位由德奧瑞芬四國共同決定。
此外,在8月27日時於柏林所簽訂之補充條款中尚規定蘇維埃政權需給付德國60億馬克戰敗賠款,分五期償還,但最後付款日期不得超過1918年底。
影響與得失
此條約德國雖為贏家,表面上是對俄羅斯相當沉重之打擊,實際上很多國土當時並不在剛成立4個月,尚僅控制了彼得格勒及周邊的蘇維埃政權治下。當時蘇維埃政權還不是受國際社會廣泛承認的俄羅斯合法政權,反而是後來的高爾察克政府受到西方諸國承認並獲得軍事協助。俄方紙面所受之損失大致如下:
- 國土:共126萬7千平方公里,相當於5.7%的國土。
- 人口:共6200萬人,相當於全國34%的人口。
- 產業:
- 農產損失33%
- 工業損失54%
- 製糖業損失80%
- 鐵礦損失73%
- 煤礦損失75%
- 財政收入:共損失約27%[1]
由於此條約和俄方當初的理想「不割地,不賠款」相距實在過大,不僅蘇維埃中的孟什維克派代表大力反對,連布爾什維克黨內部亦有人反對。但列寧一再為其主張辯護,並將此合約與1807年俄法的《提爾西特條約》相比,只是為了暫時退讓並謀求反擊之機。最後於3月8日布爾什維克黨第七屆代表大會以30:12通過,同月18日再由蘇維埃臨時特別代表大會以784:261通過。
儘管條約紙面損失是如此之慘重,卻使整個俄羅斯最後成功地退出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加上戰後60億馬克的賠款,最後是因為德國戰敗而免付,也因為德軍的崩潰,蘇維埃紅軍在四年之內就收回了部分被割讓的領土,包括過半數的烏克蘭與白俄羅斯領土,但紅軍於波蘇戰爭(1919-1921年)中受阻於波蘭第二共和國,故大部分的失土(包含波羅的海三小國、波蘭)要等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才由史達林擊敗德軍而收回(史達林唯一沒攻下的失土為芬蘭)。1991年12月26日蘇聯解體後俄羅斯再次喪失二戰後收回的布列斯特合約中割讓的領土(2014年克里米亞危機後俄羅斯實際占領克里米亞並建立了克里米亞聯邦管區,但未獲得國際社會廣泛承認)。
希特勒後來將德國在一戰的僵持中,經濟崩潰,導致十一月革命,最終投降,並簽訂凡爾賽和約喪失諸多利益,歸結於歐洲的猶太人,宣稱搞猶太布爾什維主義輸出革命,造成在戰場外對德國的打擊。
條約的廢棄
德國在一戰戰敗後,即於1918年11月11日同協約國簽訂了停戰協定,其中第二款《關於德國東部邊界的規定》之第15條規定德國放棄《布加勒斯特和約》及《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約》及其補充條約。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隨後於11月13日通過決議,單方面廢除此條約,使得該條約的內容實際上成了一紙空文。
1922年,蘇維埃俄國與德意志國簽署了《拉帕洛條約》。兩國互相藉此宣布放棄在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及一戰後向對方提出的領土和金錢之要求。
參見
來源
- ^ 李邁先著,"俄國史(下卷)"(台北:國立編譯館出版,1969),頁433
參考文獻
- 李邁先著,"俄國史(下卷)",國立編譯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