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司 (英國)

輔助總督之最高行政官員

布政司(英語:Chief Secretary),舊稱輔政司Colonial Secretary),是大英國協國家和大英帝國殖民地內不少政府的重要官職,位次於總督,例子有香港布政司新加坡布政司等。

雪梨麥覺理街布政司署是歷任新南威爾斯輔政司、布政司辦公的地方。

最早的輔政司是總督的主要輔佐,職能類似專制君主制國家的宰相。在實施責任政府後,多數輔政司轉為政府部長或廳長之一(較常見的是大致掌管相當於內政大臣的責任),同時仍負責總督與政府之間的協調,在一些地方繼續掌管政府大印(即相當於掌璽大臣的職能)。

20世紀中葉以後,隨著「殖民地」概念逐漸淡出大英國協憲政結構,許多地方的「輔政司」(Colonial Secretary,「殖民地司」或「殖民地大臣」)改名為「布政司」(Chief Secretary,「領班大臣」)。例如澳洲新南威爾斯的輔政司於1959年改稱「布政司」。

此後,隨著眾多前殖民地獨立或廢除君主制,「布政司」職位也紛紛被其他現代官職取代。另一個殖民地香港的布政司在1997年主權移交後改為「政務司司長」(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

布政司的譯名,源於中國古代承宣布政使司之簡稱,明初設置,為掌理一民政的機構,主官為布政使[1]

現存布政司

歷史上的布政司

參考文獻

  1.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