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江各屬行政委員公署舊址
廣東東江各屬行政委員公署舊址,位於廣東省汕頭市金平區外馬路129號,曾是廣州國民政府東江各屬行政委員公署所在地,1979年被列入第二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1]。
廣東東江各屬行政委員公署舊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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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汕頭市金平區外馬路129號 |
分類 | 革命舊址和革命紀念建築物 |
時代 | 民國 |
編號 | 2-4 |
認定時間 | 1979年 |
歷史
1925年10月,廣州國民政府組織第二次東征,以征討盤踞在粵東地區的粵軍陳炯明殘部。11月4日東征軍進入汕頭,陳炯明被迫解散軍隊,退居香港。時任東征軍政治部總主任的周恩來被國民政府任命為東江各屬行政委員,駐汕頭統轄潮汕、惠陽、興梅所屬三地區二十七個縣市的行政工作。1926年2月1日,周恩來在東江各屬行政委員公署門口公布就職通告,正式就任[2]。3月16日,廣州國民政府接受周恩來的請求,宣布免去其東江各屬行政委員的職務。1928年4月東江各屬行政委員公署被東江善後委員公署替代。
建築
廣東東江各屬行政委員公署舊址是一座五間三進二天井祠堂建築,建於清光緒十四年(1888年),占地面積2008平方米,其外觀採用硬山頂、人字封火山牆,素胎瓦,前門表層牆體貼花鳥詩文書法花崗岩石雕,左右各有麻石質石鼓1對,屋內為五瓜抬梁式木結構[2]。房屋建成後原擬作「同慶善堂」之用,但後來由於經費缺乏而停辦。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台灣愛國志士丘逢甲在此設立同文學堂,成為汕頭市新式學校之始。1915年,同文學堂改為嶺東甲種商業學校[3]。1979年12月廣東省人民政府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現為汕頭市外馬路第三小學校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