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麟
張子麟(1459年—1546年),字元瑞(或符瑞),號恆山,直隸藁城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刑部尚書。
張子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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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刑部尚書 | |
籍貫 | 直隸真定府藁城縣 |
字號 | 字元瑞(或符瑞),號恆山 |
出生 | 天順三年己卯八月初三日 |
逝世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六月初五日 |
配偶 | 元配谷氏,封一品夫人 |
親屬 | 長子九鼎,以蔭授前府都事;次子九容早卒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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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成化二十年(1484年)登進士,初授南京大理寺評事,升寺副、寺正,凡居大理寺十年。出任河南汝寧府知府,弘治十七年(1504年)二月升山西右參政,正德二年(1507年)閏正月升河南右布政使,六月升本司左布政,三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兼贊理軍務,改任提督南京糧儲右副都御史,四年七月劉瑾以子麟同鄉,擢升刑部右侍郎,六年八月升本部左侍郎,七年(1512年)十二月官至刑部尚書,他在刑部效力四十多年,處理過大量案件,包括有朱宸濠、劉瑾、朱寧、江彬等人,依法處決[1][2]。嘉靖二年(1523年)四月御史沈灼稱其在刑部時,諂媚錢寧,被奪職閒住[3]。
家族
曾祖張玘、祖張得才、父張欽皆隱弗仕,以子貴贈封皆光祿大夫柱國太子太保刑部尚書。母劉氏。
參考
- ^ 《畿輔通志》(卷七十二):張子麟,字符瑞,藁城人。成化進士,授大理寺評事,累官至刑部尚書。子麟厯事四朝更踐中外,四十餘年在刑部,議定諸大獄,若宸濠、劉瑾、朱寧、江彬輩,相繼不軌,毅然決斷,悉抵於法。嘉靖初,以終養乞歸,年八十有八。卒,予祭葬。
- ^ 古代人物--张子麟. 藁城人民政府. [2014-0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25).
- ^ 清·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氏族典卷諸姓部》(卷87):張子麟,按明外史張子麟傳。子麟,城人,成化二十年進士,除南京大理評事。正德初,累官刑部左侍郎,七年進尚書。子麟性柔,無特操,頗通諸嬖佞,與時浮沉,加至太子太保。世宗立,省親歸,已因其請,許致仕。嘉靖二年,御史沈灼言,子麟在刑部,諂錢寧,妄指平民為盜,奪職閒住。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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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何鑑 |
明朝刑部尚書 正德七年壬申-嘉靖二年癸未 1512年-1523年 |
繼任: 林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