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福·伍
老惠福·伍(英語:Wilford Woodruff Sr.,1807年3月1日—1898年9月2日),,舊譯伍惠福,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第4任總會會長,也是第1任總會會長約瑟·斯密所召喚的使徒中最長壽者。
惠福·伍 Wilford Woodruf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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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任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總會會長 | |
任期 1889年4月7日—1898年9月2日 | |
前任 | 約翰·泰來 |
繼任 | 朗卓·舒 |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十二使徒定額組會長 | |
任期 1880年10月10日—1889年4月7日 | |
前任 | 約翰·泰來 |
繼任 | 朗卓·舒 |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十二使徒定額組 | |
任期 1839年4月26日—1889年4月7日 | |
指定 | 約瑟·斯密 |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使徒 | |
任期 1839年4月26日—1898年9月2日 | |
指定 | 約瑟·斯密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美國康乃狄克州法明頓 | 1807年3月1日
逝世 | 1898年9月2日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 | (91歲)
墓地 | 鹽湖城墓園 40°46′33″N 111°51′45″W / 40.77592°N 111.86247°W |
配偶 | 菲比·卡特 (1837年結婚—1885年結束) 瑪麗·傑克遜 (1846年結婚—1848年離婚) (1878年復婚—1894年結束) 莎拉·艾利諾·布朗 (1846年結婚—1846年離婚) 瑪麗·巴頓 (1846年結婚—1846年離婚) 瑪麗·韋伯 (1852年結婚—1852年結束) 克拉麗莎·哈迪 (1852年結婚—1853年離婚) 艾瑪·斯密(1853年結婚) 莎拉·布朗(1853年結婚) 莎拉·史達金(1857年結婚) 尤朵拉·鄧福德 (1877年結婚—1879年離婚) |
兒女 | 34人 |
父母 | 艾菲克·伍 比烏拉·伍 |
簽名 |
惠福·伍在年輕時接觸了基督教復原主義的學說,加入了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並於俄亥俄州嘉德蘭結識了約瑟·斯密[1][2]。他隨後在密蘇里州與美國南部傳教,與妻子菲比·卡特結婚後又前往新英格蘭地區傳教。1838年,惠福·伍接受召喚成為十二使徒定額組的一員,並於1839年至1841年前往英國傳教,帶領一群英國歸信者遷徙至伊利諾州納府。而後惠福·伍遷居到內布拉斯加州冬季營,負責照顧40個家庭,並在該處首次締結了多重婚姻。惠福·伍是第一批前往鹽湖谷的先驅者,並協助其他教會成員後續遷移至鹽湖城[3][4]。
遷徙至鹽湖城後,惠福·伍在猶他領地議會中工作,並大量參與社會與經濟上的服務。1856年至1889年間,他擔任教會歷史專員與教會助理歷史專員,並於1877年擔任猶他州聖喬治聖殿的聖殿會長,在其中首次為生者與死者執行恩道門教儀。惠福·伍確立了聖殿教儀的標準化,並允許教會成員執行代替死者的教儀,也取消了教會的過繼制度[5][6][7]。
1889年,惠福·伍繼任成為教會總會會長,當時美國政府正準備褫奪猶他領地居民的公民權,同時教會財產也受到充公的危機。1890年,惠福·伍發表了正式宣言一,終結了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對一夫多妻制的實施,隨後猶他州正式加入美國聯邦成為一州[8][9]。
參考資料
- ^ Alexander 1991,第21頁.
- ^ Alexander 1991,第34-37頁.
- ^ Alexander 1991,第103–104頁.
- ^ Alexander 1991,第156–159頁.
- ^ Alexander 1991,第162–163頁.
- ^ Bennett 2010.
- ^ Mackley 2014,第220–221頁.
- ^ Alexander 1991,第261–263頁.
- ^ Cannon II, Kenneth L. Beyond the Manifesto: Polygamous Cohabitation among LDS General Authorities after 1890. Utah Historical Quarterly. 1978, 46 (1): 24–36 [2023-07-07]. JSTOR 45060569. doi:10.2307/4506056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