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報告
《政府工作報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國家行政機關的一種公文形式,各級人民政府都必須在每年召開的當地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向大會主席團、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大會議的政協委員發布這一報告。
政府工作報告的形成和發布
報告由各級政府的辦公機構擬稿,如國務院辦公廳、省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地級人民政府辦公室、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等。交由政府領導審閱後,正式在「兩會」上由政府正職領導人宣讀,並發布印刷稿。之後也會通過各類媒體向大眾公布全文。
政府工作報告的結構和內容
政府工作報告的結構通常分為三部分。
一年來工作回顧
回顧並總結上一年來的政府工作情況。
匯報政府取得的成績和基本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然後再將政府工作分為幾個大類(如經濟、社會事業、勞動等),分別詳細闡述工作舉措和成績。
當年工作任務
歸納當年政府各項工作,匯報這一年政府的工作計劃和目標。
首先提出一段綱要性的文字,說明當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務。然後再將政府工作分為幾個大類(如經濟、社會事業、勞動等),分別詳細闡述將要施行的工作舉措和工作計劃。
政府自身建設
詳細闡述對當年政府內部的政府職能、民主化建設、依法行政、政風建設等方面將要施行的工作舉措和工作計劃。
其他
國務院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一般還包括外交和國際形勢方面的內容。 每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開始之年,報告中還需包含過去五年的總結和今後五年的基本規劃。 部分《政府工作報告》後,對報告中出現的一些新名詞或專有名詞還附有「名詞解釋」。
其他有關事宜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聽取政府工作報告後,將會按照地區或行業分為幾個小組,進行分組討論和審議,就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在稍後的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主席團會對報告進行審議,並形成審議意見反饋給政府。
政府工作報告的翻譯
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工作報告往往有對應的英文翻譯;而全國人大會議秘書處亦將政府工作報告翻譯成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朝鮮、彝、壯等7種少數民族文字版本,供少數民族代表委員翻閱。近來,隨著中國的不斷開放,在中國境內生活和工作的外籍人士日益增多,對中國政府工作了解的需求也不斷高漲,因而地方政府工作報告也逐漸出現了英文版。200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率先發行英文版的政府工作報告。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政府在2005年將工作報告譯成英文發行。2006年,浙江省嘉興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也被譯成英文公布。此後,各省市相繼有很多地方政府將自己的工作報告譯成英文對外發布。
政府工作報告的翻譯分為完整翻譯和要點翻譯。早前對政府工作報告的翻譯大多採用完整翻譯的形式,一字不落地翻譯政府工作報告的原文。完整翻譯對於文檔做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對於一般外國讀者的需要來說,也許只是那些最重要的內容,這也許是進行概要翻譯的原因。
評論
有觀點聲稱報告「太多虛話」,「不切中國百姓的生活實際」。「年年讚聲連連,但對於群眾關心的『實際問題』隻字不提」[1]。
有人提出上述評論不合實際,並且指出從3月2日開始,2016年全國兩會已經舉辦了21場新聞發布會和記者會。梳理這21場「答問」,共計200多次提問,15個部委「一把手」亮相,針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等諸多難點、熱點、焦點,進行回應解答,相關政策信息集中釋放[2]。
參考文獻
- ^ 两会《政府工作报告》能否多点“实”的?. 聯合早報. 2012-03-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3-08).
- ^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政府工作报告通过,张德江发表讲话. 觀察者網. 2016-03-17 [2016-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24).
外部連結
參見
- 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 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 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 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 201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 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 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 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 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 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 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 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 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 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 202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 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 202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