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駐鄭州領事館舊址

日本駐鄭州領事館舊址位於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東三馬路80號,在1935-1937年間曾為日本駐鄭州領事館的辦公地址。2006年6月,該建築作為鄭州鐵路職工學校舊址的附屬項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四批河南省文物保護單位[1][2]

鄭州鐵路職工學校舊址
日本駐鄭領事館
河南省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
分類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編號第四批第1項
認定時間2006年6月8日

歷史

日本駐鄭州領事館經國民政府批准,設立於1931年2月7日,隸屬於日本駐漢口總領事館。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該領事館於9月28日關閉[3]。1935年再次籌備復館,並於1936年重新開設,為抗日戰爭前日本在中國設立的最後一個領事館,至1937年8月9日下旗閉館[4][5]

該處建築建於1928年,最初為美孚煤油公司使用。1935年10月恢復日本駐鄭州領事館時,選擇該處作為館址,直至1937年關閉。抗日戰爭結束後,該處建築由政府部門用作辦公場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由鄭州商貿勞動服務公司使用。2002年8月20日,由鄭州市二七紀念館接管,並於2004年4月至12月對建築進行修繕[4][6]

建築

日本駐鄭州領事館舊址由兩幢小樓和一個方形庭院組成,為中西結合的建築風格,建築面積1052.7平方米,共有房間35間[4]

參考資料

  1. ^ 郑州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PDF). 鄭州市文物局. [2024-10-05]. 
  2. ^ 河南省文化廳.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河南省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網. 2006-08-12 [2017-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18). 
  3. ^ The Consul at Geneva (Gilbert)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ffice of the Historia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2024-10-05]. 
  4. ^ 4.0 4.1 4.2 河南省文物局. 河南省文物志·上卷.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09-09: 517. ISBN 978-7-5010-2665-4. 
  5. ^ The Ambassador in China (Johnson)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ffice of the Historia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2024-10-05]. 
  6. ^ 1937谍战中原:揭秘原日本驻郑州领事馆. 央廣網. 2015-07-20 [2024-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