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要所宋朝中央官修史書編修機構之一,編纂會要所的簡稱。編輯本朝或前代會要的機構。

唐德宗貞元年間,蘇冕修《唐會要》,始有「會要」之名。北宋前期,修會要無定所。天聖末年,在修史院修會要。宋代極重視會要的修撰,設會要所專司其事,隸屬於秘書省,由秘書省官員統任所事。紹興九年(1139年)命秘書省官校《國朝會要》。乾道四年(1168年),命宰相兼提舉編修《國朝會要》,提舉諸司官、承受官、主管諸司官,都是由國史日曆所官兼任。次年,命秘書省再加刪定,以續修《國朝會要》為名。此後接續修纂,均以秘書省官通任其事。直至宋朝滅亡,都沿此制接繼編修會要。

參考文獻

  • 中國歷史大辭典·上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
  • 中國官制大辭典·上卷.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