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任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李任之(1919年—1983年),原名李包吉,男,廣東東莞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李任之是廣東東莞市常平鎮橫江廈村人。早年進入廣州金陵中學,後赴延安,參加延安抗日軍政大學。1940年,升任中共皖北地委組織部長。1941年,任中共泗北縣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部長,開拓抗日根據地。1944年,任中共靈北中心縣委書記兼靈北獨立團政委,與日軍作戰[1]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擔任華中七分區第三團政委,後改華中野戰軍九縱81團政委。1948年,任中共江淮三地地委書記兼軍分區政委職,兼任江淮區後勤司令部副政委[2]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調任中共淮南市委書記。1956年,升任中共安徽省委副書記,組建馬鞍山鋼鐵公司。1961年,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務書記。1964年,兼任安徽省副省長。1968年,任中共安徽省委書記[3]。1979年,調任中共湖北省委書記,兼任武漢市委第一書記,同年兼任武漢市市長。此後擔任中顧委委員[4]

參考文獻

  1. ^ 歐遠方. 《回忆李任之》. 安徽人民出版社. 1991年. ISBN 9787212006181. 
  2. ^ 廣東省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 《广东省志: 人物志》. 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2年: 945–946頁. 
  3. ^ 李權時, 皮明庥. 《武汉通览》. 武漢出版社. 1988年: 18–19頁. 
  4. ^ 李任之. 長江網. [2012-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