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學(1961年11月),男性,雲南昆明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於1983年7月加入中共,1984年7月參加工作,西北大學政治經濟學碩士專業畢業。第七次四川省黨代會代表,第十三、十四屆成都市人大代表。曾任金堂縣縣長和縣委書記、成都市公安局局長、中共成都市委副書記,2015年11月下旬被中共四川省紀委立案調查。

簡歷

1984年畢業於成都體育學院體育系體育專業;1984年7月任成都體育學院團委幹事、副書記;

1987年8月任共青團成都市委學校部部長,市學聯秘書長;1988年2月任共青團成都市委指導部部長,市學聯秘書長;

1989年2月任中國青旅集團成都公司總經理(1993.08―1995.06取得西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政治經濟學碩士學位);

1996年3月任中共金堂縣委副書記;1996年9月任金堂縣縣長;1997年10月兼任中共金堂縣委書記;1998年1月兼任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1年4月,任中共成都市委秘書長;2001年7月兼任成都市委辦公廳主任;2001年8月成為中共成都市委常委;2003年12月任成都高新區黨工委書記;2007年4月任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2012年9月,升任中共成都市委副書記。2015年11月24日,李昆學因為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被中共四川省紀委立案調查[1]。2017年9月15日,李昆學因犯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被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囚十年[2]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