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業 (唐朝節度使)

李業(?—?),唐朝軍事人物,李虎的第七子李禕的六世孫。

生平

早年為藩鎮幕僚。歷官鴻臚卿。開成年間,河東節度使王宰任鹽州刺史之時,「好以法臨党項,羌人不安」 ,終於導致黨項叛亂。朝廷遂派遣王宰加以伐之。大中元年(847年),朝廷派李業持節前去冊封黠戛斯可汗為「英武誠明可汗」。[1]擔任夏綏(今內蒙白城子)節度使。大中四年十一月党項再度入寇邠甯。是年十二月,朝廷再以鳳翔節度使李安業、河東節度使李拭為招討党項使,前往平下黨項之亂。大中六年(852年)六月,朝廷以李業擔任河東節度使。[2]魏謩彈劾李業妄殺降虜,要求完全罷免其職務。宣宗沒有照做,只是派盧均取代李業,調李業至義成。[3]後授鄭滑節度使。大中十一年(857年)代孫景商為天平軍節度使,曾為弟李眈撰「唐故鄉貢進士隴西李君墓志銘」[4]。大約大中十三年卒於天平節度使任上,朝廷以杜勝代之。僖宗即位,念及前太原節度使李業對沙陀有恩,當時李業已死,封其子李鈞為靈武節度使、宣慰沙陀六州三部落使。

注釋

  1. ^ 《新唐書》卷233
  2. ^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十九》載:「河東節度使李業縱吏民侵掠雜虜,又妄殺降者,由是北邊擾動。」
  3. ^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九:戊辰,以戶部侍郎魏謨同平章事,仍判戶部。時上春秋已高,未立太子,群臣莫敢言。謨入謝,因言:「今海內無事,惟未建儲副,使正人輔導,臣竊以為憂。」且泣。時人重之。 河東節度使李業縱吏民侵掠雜虜,又妄殺降者,由是北邊擾動。閏月,庚子,以太子少師盧鈞為河東節度使。業內有所恃,人莫敢言,魏謨獨請貶黜。上不許,但徙義成節度使。…… 二月,辛巳,以門下侍郎、同平章事魏謨同平章事,充西川節度使。謨為相,議事於上前,它相或委曲規諷,謨獨正言無所避。上每嘆曰:「謨綽有祖風,我心重之」。然竟以剛直為令狐綯所忌而出之。
  4. ^ 《千唐志齋藏志》輯入此文。碑刻現存新安縣鐵門鎮千唐志齋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