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章 (東漢)
李章(?—?),字第公。中國東漢官員。河內郡懷縣(今河南省武陟縣西南)人。
李章出身官宦世家,祖上五代官至二千石。李章學習《嚴氏春秋》,經明教授學生,歷任州郡小吏。劉秀為大司馬,平定河北,召李章為東曹屬,多次跟隨征伐。
漢光武帝即位,擔任陽平縣(今山東省莘縣)縣令。當時趙、魏豪強經常屯聚,清河郡大姓趙綱在縣的邊界建起塢壁,修繕甲兵,在當地作惡。李章到了之後,開設宴會,邀請趙綱。趙綱帶文劍,穿著羽衣,隨從武士百餘人來到。李章與趙綱對飲,一會兒,親手用劍斬趙綱,伏兵也全部殺死他的隨從,接著飛馬到塢壁,打敗了他們,官民得到安寧。
李章轉任千乘郡(治今山東省高青縣東)太守,李章因誅殺盜賊太濫下獄。年內被任命為侍御史,出任琅邪郡(治今山東省諸城市)太守。北海安丘大姓夏長思反漢,囚禁太守處興,據守營陵城。李章聽說,即發兵千人,飛馬攻打。掾史勸李章不要去:「二千石太守不得出郡界,兵不得擅發。」李章按劍大怒:「逆賊無禮,囚禁郡守,怎麼能忍!如果因為討賊獲罪而死,我也不後悔。」於是引兵到安丘城(治今山東省安丘縣)下,募勇敢之人燒城門,與夏長思作戰,將他斬殺,獲三百餘人首級,得牛馬五百餘頭後回去。處興回到北海郡(治營陵,今山東省濰坊市西南),報告給皇帝,李章以所得犒勞官吏士兵。因丈量田畝不實,被朝廷召回,因為李章有功,改為到邊地戍守。一月後免刑,回家。再次徵召,正好李章病卒。
延伸閱讀
[編]
參考資料
- 《後漢書》列傳第六十七 酷吏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