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陽冰
唐代官員
李陽冰,字少溫,譙郡(治所在今安徽省亳州市境)人。祖籍趙郡(治所在今河北省趙縣),出自趙郡李氏南祖,李白與之認親認做族叔。
生平
約生於唐玄宗開元年間。初任縉雲縣縣令。寶應元年(762年),為當塗縣縣令,李白往依之,病重不起,枕上授詩稿,十一月初十為李白的詩寫《草堂集序》,李白感激他,特作〈當塗李宰君畫讚〉,稱「縉雲飛聲,當塗政成」。歷國子監丞、集賢院學士,晚年為將作少監,韓愈稱之「李監」。
李陽冰擅長篆書,得法於秦《嶧山刻石》,自詡「斯翁之後,直至小生,曹喜、蔡邕不足也。」,呂總《續書評》謂:「陽冰篆書,若古釵依物,力有萬鈞,李斯之後,一人而已。」《法書要錄》一書引《述書賦》曰:「勁利豪爽,風行而集,識者謂之蒼頡後身。」人稱「筆虎」[1],後人多效法其篆書筆法。
現存碑刻作品稀少,如《怡亭銘》、《三墳記》、《般若台記》及《顏家廟碑額》等,《三墳記》為李陽冰代表作,筆劃從頭至尾粗細一致。《般若台題銘》於唐大曆七年(772年)刻於福州會城烏石山上。康有為《廣藝舟雙楫》云:「篆書大者,惟有少溫《般若台》,體近咫尺,骨氣遒正,精采沖融,允為楷法。」
注釋
- ^ 《金壺記》
參考書目
- 《庚子消夏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