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元立
林元立(1532年—?),字宗介,號中齋,福建福州府閩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林元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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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主事 | |
籍貫 | 福建福州府閩縣 |
出生 | 壬辰正月初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配陳氏 |
親屬 | (子)林遂、林遡、林蓮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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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福建鄉試第三十三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二百三十六名進士[1][2]。刑部觀政,四十五年二月授歙縣知縣,隆慶三年(1569年)二月降江西布政司都事,四年二月升南昌府通判,五年二月改順天府儒學教授,六年十一月升國子監博士,萬曆二年(1572年)三月升監丞,五月升刑部主事,三年二月降河南布政司照磨,四年三月升新會知縣,七月到任違限致仕。
家族
曾祖林克剛;祖父林允大,貢士;父林廷憲,庠生贈教授;母黃氏[3]。兄元豪、元膏、林應雷(知府)、弟元亨、元育,俱庠生;元袞、元章。
參考文獻
-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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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謝廷傑 |
明朝歙縣知縣 1566年-1569年 |
繼任: 房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