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恂(?—?),字誠之,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歐陽恂

大明
籍貫 江西吉安府安福縣
字號 字誠之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進士出身

生平

江西鄉試第八十六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二甲第四十三名進士[1][2]。歷官南京吏部郎中,出爲廣東肇慶府、湖廣常德府知府,所至有政聲。官至兩淮鹽運使

家族

曾祖歐陽持溫;祖父歐陽時樂;父歐陽尚正,母郭氏;生母王氏[3]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徐鉞
明朝肇慶府知府
1513年-1519年
繼任:
黃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