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鴦(1853年7月7日—1941年8月16日)[1],出生於今台灣苗栗縣通霄鎮白沙屯,草帽蓆手工藝人,為大甲草帽的催生者,在台灣日治時期帶動苑裡大甲地區的苑裡藺大甲藺)編織業。

洪鴦
苑裡藺草文化館與洪鴦銅像
性別
出生(1853-07-07)1853年7月7日
 大清臺灣府淡水廳後壟堡白沙墩莊
逝世1941年8月16日(1941歲—08—16)(88歲)
日治臺灣新竹州苗栗郡苑裡街
國籍 大清(1853年-1895年)
 大日本帝國(1895年-1941年)
職業編織家
配偶高治
兒女5名
榮譽
  • 綠綬褒章

生平

 
洪鴦

1853年,洪鴦出生於通霄白沙屯,22歲時嫁給苑裡西勢庄的高治[2]

37歲時,洪鴦丈夫過世,留下她撫養5名孩子成人[1]。往後她改良當地道卡斯族日南社婦女的苑裡藺編制物品,將其製成可遮陽用、以及讓頭上長有皮膚病孩童能免於蟲子叮咬的草帽[3][4],之後便以賣草蓆、草帽,補貼家用。[5]

明治年間,總督府苑裡辦務署署長淺井元齡,欲發展苑裡編織業,要求洪鴦組織當地女性,傳授藺草編織技巧。她們生產的草帽蓆統一於大甲的帽蓆檢查所檢驗後再轉銷各地,故草帽被稱為「大甲草帽」,廣受日本人歡迎。[2][5]

之後,洪鴦更受邀到各所學校開班授課,1913年曾獲臺北第三高女聘為手工藝教師。從新竹到臺南沿海地區,約幾十萬婦女從事此項手工業。然而,這項技藝並未讓洪鴦致富。大兒子早逝、小兒子經商失敗後,她僅在公學校教學的微薄薪水維持生計。[5][6]

1936年,大甲草帽年銷一千六百多萬頂,居台灣五大特產的第三位,僅次於糖和米。洪鴦的教導也造就苑裡女子擁有一技之長,出嫁時聘金比其他地方高。[2]

1940年,台灣總督府為肯定洪鴦對草帽產業的貢獻,頒發綠綬褒章[2]。次年,她於苑裡辭世[5]

 
苑裡藺草文化館展覽解說表示具苑裡鎮公所林坤山考證,洪鴦出身知識分子家庭,父親洪秀連為書房先生。

身後

苑裡鎮農會在苑裡藺草文化館大門口前塑立洪鴦雕像。其旅居美國的玄孫高志輝,還將洪鴦的綠綬褒章捐贈給苑裡藺草文化館。[2]

參考

  1. ^ 1.0 1.1 林滿秋. 〈大甲草帽的推廣人─洪鴦 1853.7.7~1941.8.16〉. 《台灣心女人》. 台灣: 遠流出版公司. 2000年11月1日: 23頁. ISBN 957-324-196-X. 
  2. ^ 2.0 2.1 2.2 2.3 2.4 楊順發. 〈搶救珍貴的藺草編織文化產業〉. 《科技人文雜誌》 (台灣: 中時科技人文雜誌社). 2016-06, (第124期) [2017-0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1) (中文(臺灣)). 
  3. ^ 程薰緩. 〈苗栗.藺草〉. 《尋找一代宗師:那些工藝師傅教我的事》. 台灣: PCuSER電腦人文化. 2011年11月8日: 78頁. ISBN 978-986-199-316-4. 
  4. ^ 洪泉湖. 〈鄉土與多元文化 〉. 《台灣的多元文化》. 台灣: 五南文化. 2008年10月1日: 204頁. ISBN 978-957-113-912-8. 
  5. ^ 5.0 5.1 5.2 5.3 大甲草帽的催生者─洪鴦(1853-1941). 臺灣女人.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2017-02-20] (中文(臺灣)). 
  6. ^ 林滿秋. 〈大甲草帽的推廣人─洪鴦 1853.7.7~1941.8.16〉. 《台灣心女人》. 台灣: 遠流出版公司. 2000年11月1日: 24頁. ISBN 957-3-24196-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