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安縣,中國舊縣名。
清朝末年,設靖安縣。因與江西省靖安縣重複,1914年改名,因地處洮兒河沿岸,為祈禱此地長久平安,故名。治所在白城子(今吉林省白城市城區)。原屬奉天省,1929年改隸遼寧省。滿洲國時屬龍江省。1947年劃屬遼北省。1949年劃歸黑龍江省。1950年更名白城縣。與洮南縣同屬白城專員公署。1958年,白城鎮與部分郊區合併,設立白城市(縣級市);白城縣餘部20個鄉鎮與洮南縣合併,命為洮安縣,治所在洮南鎮(今吉林省洮南市)。1987年撤銷,改置洮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