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益達(?—?),字逵夫,陝西鳳翔縣人。明朝官員,同進士出身

崇禎三年庚午科舉人,四年(1631年)聯捷辛未科三甲第七十一名進士[1]。丁憂歸鄉,七年授官寧晉縣知縣,九年調北直隸清苑縣(今河北省清苑縣知縣[2]

註釋

  1. ^ 《崇禎四年辛未科進士三代履歷》:潘益達,逵夫,書三房,乙巳十月初二日生。鳳翔人,庚午十五,會二百十七,三甲七十一名。刑部政,丁憂,甲戌授寧晉知縣,丙子調清苑縣。曾祖隆。祖世亨。父守德。
  2. ^ 《鳳翔縣誌·卷之五》頁四:崇禎辛未科 潘益達,直隸清苑縣知縣。

參考資料

  • 韓鏞,《鳳翔縣誌》,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刻本
官銜
前任:
張織
明朝寧晉縣知縣
1634年-1636年
繼任:
曹燁
前任:
左其人
明朝清苑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萬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