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1602年—?),字憲度,號符玉,江西吉安府吉水縣白竹塘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二十歲中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江西鄉試舉人,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1]。初授和平縣令,宏貌若處子,而布政立法,不動聲色,條理有緒,頌聲四起。調歸善縣令,邑雖繁劇,無異治和平時。罷計錢,卻供應,清契稅,蠲火耗,搜弊剔蠹,興利除害,民為位祝之。以卓異上聞,入覲,丁憂還里卒[2]。
參考文獻
- ^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履歷》:王宏,符玉,易四房,己巳五月初六日生。吉水人。辛酉九名,會百十七,三甲百十五。大理政,本年授廣東和平知縣,癸亥調歸善,甲子本省同考,養病。
- ^ 《吉水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