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行動

破壞行動(英語:Sabotage)指的是通過故意顛覆、阻撓、擾亂、毀壞等方式,破壞政體、嘗試及公司正常運作的行為。在工作中,「破壞行動」一般指刻意降低工作效率,以改變工作環境。鑑於破壞行動一般會受到懲罰,破壞者通常會隱匿自己的身份。

美國在二戰期間的一張海報,提醒人們當懷疑有潛在的破壞行動時應當採取怎樣的行動。

任何無法解釋的反對行動都可能是破壞行動。有的時候「破壞行動」被稱為「篡改」、「干擾」、「惡性惡作劇」、「惡意黑客攻擊」等,以防將事件擴大化、走不必要的法律程序之類後果。

工業破壞

在工業革命初期,像盧德分子這樣的熟練工人經常使用破壞行動作為勞資爭議談判的一種手段。

世界產業工人(IWW)等工會曾提倡將破壞作為自我防衛和直接行動的一種方式,以對抗不公平的工作條件。對於世界產業工人(IWW)來說,破壞行動的含義包含了本詞最初的用法:任何降低效率的行為,包括怠工、罷工、嚴格按照規定工作,或故意搞砸工作任務。[1]

工業破壞中一個最嚴重的例子發生在1974年加拿大魁北克的羅伯特-布拉薩發電站的施工現場。當時,工人使用推土機推倒了發電機,損壞了燃料罐,並縱火焚燒了建築物。項目因此延遲了一年,直接損失約為200萬加元。事件的原因尚不明確,但有三個可能的因素被提及:工會競爭、惡劣的工作條件,以及承包商比奇特爾公司美國高管的傲慢態度。[2]

戰時破壞

在戰時,破壞行動用於描述與交戰雙方的軍隊無關的個人或團體的活動,例如外國特工或當地支持者,特別是當這些行動導致生產性或關鍵設施(如設備、工廠、大壩、公共設施、倉儲設施或後勤線路)被破壞或損壞時。此類破壞活動的典型例子包括黑湯姆爆炸事件和金士蘭大爆炸。在敵後以平民裝束或敵軍制服進行軍事行動的破壞者會被視為間諜行為,而不是戰俘,因此會面臨起訴和刑事處罰。[3]

精心策劃的破壞活動本質上很難被發現,也很難追蹤到其來源。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調查了19,649起破壞事件,並得出結論,敵方並未導致其中任何一起。[4]

另見

  1. ^ Leier, Mark; Carlson, Peter. Roughneck: The Life and Times of Big Bill Haywood. Labour / Le Travail. 1987, 19. ISSN 0700-3862. doi:10.2307/25142791. 
  2. ^ Rinehart, J.W. The Tyranny of Work. Canadian Social Problems Series. Academic Press Canada. 1975: 78-79. ISBN 0-7747-3029-3. 
  3. ^ Wilbur, Redington Miller. The Social History of Crime and Punishment in America: An Encyclopedia. SAGE Publications. 2013: 186. ISBN 978-0-7618-6137-9. 
  4. ^ Marrin, Albert. The secret armies: spies, counterspies, and saboteurs in World War II. New York: Atheneum. 1985. ISBN 978-0-689-31165-9.  缺少或|title=為空 (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