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代劍橋伯爵科尼斯伯勒的理查

科尼斯伯勒的理查(英語:Richard of Conisburgh),第三代劍橋伯爵, 英語:3rd Earl of Cambridge;1385年7月20日—1415年8月5日)是第一代約克公爵蘭利的埃德蒙和卡斯蒂利亞的伊莎貝拉之子。他因參與反對亨利五世南安普頓陰謀英語Southampton Plot而被斬首。他是第三代約克公爵理查·金雀花之父,及愛德華四世理查三世的祖父。

科尼斯伯勒的理查
劍橋伯爵
前任第二代約克公爵諾里奇的愛德華
出生1385年7月
約克郡科尼斯伯勒堡
逝世1415年8月5日(1415歲—08—05)(30歲)
漢普郡南安普頓
配偶安妮·莫蒂默(1408年結婚;1411年妻亡)
莫德·克利福德(Maud Clifford;1411年之後)
子嗣
詳見內文
王朝約克王朝
父親蘭利的埃德蒙
母親卡斯提爾的伊莎貝拉英語Isabella of Castile, Duchess of York
宗教信仰天主教

早年生活

理查大概在1385年7月20日左右出生在約克郡的科尼斯伯勒城堡,是第一代約克公爵蘭利的埃德蒙與卡斯提爾的伊莎貝爾的第二子。他的祖父母是愛德華三世埃努的菲莉琶,他的外祖父母是卡斯提爾和雷昂國王殘酷者佩德羅,和其最喜愛的情婦瑪麗亞·德·帕迪拉西班牙語María de Padilla(卒於1361年)。

關於他的出生或受洗時間沒有明確的記錄,有人將他的出生時間推定為1375年,然而他的教父理查二世時年只有八歲,在父親仍在世的情形下,理查二世如此年幼就擔任教父是不太合理的。理查二世在1385年7月20日有出現在約克郡的記錄,因此科尼斯伯勒的理查的出生時間在1385年更為合理。

理查比他的哥哥愛德華年幼12歲。奇怪的是,理查並未從其父那獲封土地,也未在其父或其兄的遺囑中出現。據歷史學家傑拉爾德·哈里斯猜測,這或許暗示他的父親和兄長不承認他的正當血緣關係,或許他是母親和國王的同母異父兄弟約翰·霍蘭的私生子。

儘管蘭利的埃德蒙在1400年11月25日的遺囑中未提理查,但他的妻子伊莎貝拉在1392年12月23日去世前指定理查二世為她的繼承人,並要求他給予她的小兒子500馬克的年金。國王答應了。1393年2月3日,他從伊莎貝拉在約克郡的收入中向理查提供了100英鎊的年金,1393年3月16日,他又從國庫中向他提供了350馬克的年金。據歷史學家傑拉爾德·哈里斯的說法,當科尼斯伯勒的理查成年時,人們期待國王會給予更多的錢,然而理查二世在1399年被廢黜了。 據哈里斯的說法,理查"從未從新國王亨利四世那裡得到任何好處"。 在亨利四世登基後,理查的年金——他唯一的收入來源——要麼不定期支付,要麼根本不支付。

從1403年4月到1404年10月,理察率領一支小規模部隊保衛赫里福德郡,對抗威爾斯叛軍領袖歐文·格蘭道爾,但除此之外沒有更大的戰爭經歷。 然而,根據歷史學家皮格的說法,正是在這個時期,理查與莫蒂默家族和和車萊頓家族建立了關係,從而帶來了他與安妮·莫蒂默的聯姻。

在此期間,理查唯一的另一個重要任命是在1406年8月與巴斯主教英語Henry Bowet、菲茨休勳爵和斯克羅普勳爵英語Henry Scrope, 3rd Baron Scrope of Masham一起,護送亨利國王的女兒菲利帕前往丹麥與埃里克國王結婚。理查在那年七月被授予爵位,也許就是由於此次出訪行動工作。皮格指出,在這次出訪丹麥的三個月期間,理查與斯克羅普勳爵結下了不解之緣。斯克羅普勳爵於1411年9月與理查的繼母瓊 · 霍蘭德英語Joan Holland結婚,也正是因為他理查後來才捲入了1415年的南安普頓陰謀,最終二人命喪其中。

南安普敦陰謀

在1414年的議會中,理查被授予劍橋伯爵的爵位,這一頭銜原先由他的哥哥第二代約克公爵愛德華擁有。愛德華在此頭銜授與理查之前就不再持有劍橋伯爵的稱號,可能是早先已主動辭去或是被剝奪。

然而,理查在1414年被任命為劍橋伯爵時,卻沒有獲封任何土地,也據歷史學家哈里斯說,在亨利五世入侵法國時,理查是「最窮的伯爵」,因此他沒能為這場遠征做好充足的準備。也許部分出於這個原因,理查與斯克羅勳爵和托馬斯·格雷爵士英語Thomas Grey (conspirator)合謀準備罷黜亨利國王,讓他已故妻子安妮的兄弟,第五代邊疆伯爵埃德蒙·莫蒂默登上王位。7月31日,莫蒂默向國王透露了這個陰謀,之後並加入了判處理查死刑的審判委員會。儘管理查請求國王寬恕,但他依然於1415年8月5日被斬首,被埋葬在南安普敦的教堂。幾天後,1415年8月11日,遠征的艦隊起航開赴法國。

南安普頓陰謀在莎士比亞的《亨利五世》和作者不明的戲劇《約翰·歐德卡索爵士英語Sir John Oldcastle》中被戲劇演繹。

遺產

儘管被剝奪了劍橋伯爵的頭銜,他四歲的兒子理查仍是他的繼承人。不到三個月,他的哥哥,第二代約克公爵愛德華·金雀花,在阿金庫爾戰役中被殺,劍橋伯爵四歲的兒子最終繼承了他伯父和父親的頭銜及財產。

1461年愛德華四世在國會宣布過去對他祖父劍橋伯爵理查的判決為「不正常且非法的」。

婚姻

早在1408年,理查就與安妮·莫蒂默結婚。安妮是第四代馬奇伯爵羅傑·莫蒂默四個孩子中年齡最長的一位,同時她還是理查的繼母瓊·霍蘭德英語Joan Holland的侄女。他們的婚禮在未得到父母同意的情況下秘密舉行,並於1408年5月23日由教宗授權生效。由於安妮唯一的收入是亨利四世在1406年起每年給她50英鎊的年金,這段婚姻並未給理查帶來任何經濟好處。

理查與他的第一任妻子安妮育有有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

1411年9月21日,安妮·莫蒂默在她的兒子理查出生後不久就去世了。她被安葬在赫特福德郡,這裡曾經是國王蘭利宮英語Kings Langley Palace的所在地,也許是在修道院的教堂里,那裡埋葬著她丈夫的父親埃德蒙和他第一任妻子卡斯蒂爾的伊莎貝拉。

安妮·莫蒂默去世後,劍橋伯爵理查又與莫德·克利福德結婚,她是第六代拉蒂默男爵約翰·內維爾的離婚妻子。她的父親是第六代克利福德男爵托馬斯·德·克利福德英語Thomas de Clifford, 6th Baron de Clifford的女兒,母親是第四代赫姆斯利男爵托馬斯·德·羅斯英語Thomas de Ros, 4th Baron de Ros的女兒伊莉莎白。[1]

1415年劍橋伯爵理查去世後,他的第二任妻子莫德·克利福德據說一直生活在科尼斯伯勒城堡和其他地方。 她死於1446年8月26日,葬於約克郡的羅氏修道院英語Roche Abbey。她留下了一份日期為1446年8月15日的遺囑,其中沒有提到她的繼子女。

紋章

 
劍橋伯爵理查的紋章

理查繼承了他父親的紋章,和其父親原本的紋章區別在於紋章的邊框有著萊昂的標誌。[2]

備註

  1. ^ 皮尤沒有提到亨利。

參考資料

  1. ^ Richardson I 2011,第507頁; Richardson III 2011,第245頁; Richardson IV 2011,第400頁.
  2. ^ [英国皇室紋章中的標示制度(英語:cadency[[Category:含有英語的條目]]). [2019-0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7).  網址-維基內鏈衝突 (幫助) 英國皇室紋章中的標示制度(英語:cad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