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法語:Comité International de la Croix Rouge, CICR;英語: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 ICRC)是一個總部設於瑞士日內瓦的人道主義機構。根據《日內瓦公約》以及習慣國際法的規定,國際社會賦予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特權和法律豁免權,保護國內武裝衝突和國際性武裝衝突的受難者。這些受難者包括戰傷者、戰俘、難民、平民和其他非戰鬥員。
Comité international de la Croix-Rouge (法文) | |
成立時間 | 1863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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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始人 | 亨利·杜南、紀堯姆·亨利·杜福爾、古斯塔夫·穆瓦尼埃、路易·阿皮亞[*]、泰奧多爾·莫努瓦[*] |
類型 | 人道救援組織 |
法律地位 | 瑞士協會[*] |
總部 | 瑞士日內瓦 |
坐標 | 46°13′39″N 6°08′14″E / 46.2274°N 6.1373°E |
服務地區 | 全世界 |
領域 | 人道主義 |
主席 | 米里亞娜·斯波利亞里茨·埃格 |
副主席 | 吉勒·卡爾博尼耶 |
秘書長 | 皮埃爾·克雷恩布爾 |
預算 | 15.767 億 瑞士法郎(2016年)[1] 總部:2.037億 一線行動:14.62億 |
員工數 | 15,448(2016年)[1] |
目標 | 保護戰傷者、戰俘和遭受苦難的平民 |
獎項 | 諾貝爾和平獎 (1917年, 1944年, 1963年) |
網站 | www |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委員只能是瑞士公民,而且新委員由委員會推選。長期以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雇員只能是瑞士公民,並特別強調以日內瓦市民、白人、男性、新教徒為主。但自1990年代初以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開始聘用非瑞士籍員工。長期以來,瑞士官方認定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為私人機構。1993年3月19日,瑞士政府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簽署了一份正式協議,保護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瑞士的財產豁免權、委員及其員工的法律豁免權,免除各項稅費,提供與外國使館同等級別的安全通訊特權並簡化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瑞士的出入境手續。
根據瑞士法律,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被定義為私人協會。與普遍看法相反,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不是一個最常見的非政府組織,也不是一個國際組織。由於它僅向瑞士國民限制其成員(稱為合作的過程),因此對於像其他法律界定的非政府組織這樣的個人而言,它沒有公開和不受限制的成員資格政策。其名稱中的「國際」一詞並不是指其成員資格,而是指日內瓦公約所界定的其活動的全球範圍。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根據這些國家的法律或通過委員會與各自國家政府之間的協議,在許多國家享有特權和法律豁免權。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下文簡稱「聯合會」)以及190個國家紅十字/紅新月/紅水晶會共同組成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根據1997年的塞維亞協議,在武裝衝突中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佔主導地位的紅十字組織;在非衝突情況下,聯合會為運動的領導機關。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運動中歷史最為悠久且最負盛譽的組織,它也是世界上獲得最廣泛認可的組織之一,並在1917年、1944年和1963年三次榮獲諾貝爾和平獎。而紅十字會的創辦人亨利·杜南則在1901年榮獲首屆諾貝爾和平獎。
歷史
索爾費里諾、亨利·杜南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起源
直至19世紀中,對於傷亡人員,仍然缺乏一個有組織且健全的軍隊護理體系,也沒有任何安全且受保護的機構來收容並治療戰場上的傷者。1859年6月,一位名為亨利·杜南的瑞士商人去義大利會見法國國王拿破崙三世,希望與其探討在當時法國占領的阿爾及利亞開展貿易時所遇到的困難。6月24日傍晚,當杜南先生途經一個叫索爾費里諾的小鎮時,他目睹了奧地利-撒丁交戰的索爾費里諾戰役。僅僅一天之內,竟約有4萬名交戰雙方的戰士在戰場上戰死或受傷。亨利·杜南對戰爭可怕的後果感到震驚,受傷戰士的痛苦以及幾乎完全沒有急救和基本護理的現實。他徹底放棄了原先旅行的目的,並在往後的數天內完全投入幫助救治和護理傷者的工作中。他動員當地百姓不帶歧視地提供援助,成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救濟援助規模。回到日內瓦的家中,杜南決定撰寫一本名為「索爾費里諾回憶錄」的書,並於1862年自行出資出版。他將這本書送到整個歐洲主要的政治和軍事領導者手裡。除了生動描述了他在1859年索爾費里諾的親身經歷外,他還積極主張組建一個在戰時幫助照顧受傷戰士的國家志願救濟組織。此外,他也呼籲大力發展國際公約從而為在戰場上受傷的人以及救護人員和戰地醫院提供保護並保證他們的中立性。
1863年2月9日,亨利·杜南與日內瓦知名家族中的四位主要人物一起在日內瓦創建了「日內瓦公共福利協會關於建立中立國際救助組織的五人委員會」,簡稱五人委員會[2],作為日內瓦公共福利協會的調查委員會。他們的目的是分析杜南設想的可行性,召集國際會議並討論這些設想的實施。這一委員會的成員,除杜南以外,分別是律師兼日內瓦公共福利協會主席古斯塔夫·穆瓦尼埃;具有豐富經驗的戰地外科醫生路易·阿皮亞(Louis Appia);阿皮亞的朋友兼同事,來自日內瓦保健和衛生協會的泰奧多爾·莫努瓦(Théodore Maunoir);還有一位知名的瑞士將軍,剛剛在分離主義聯盟戰爭中領導瑞士聯邦勝利的紀堯姆-亨利·杜福爾(Guillaume-Henri Dufour)。八天之後,五人決定將委員會更名為「傷兵救護國際委員會」。1863年10月26-29日,由委員會召集的國際會議在日內瓦舉行以討論如何制定改善戰地醫療服務條件的可行措施。與會者共有36名:18名政府正式代表,6名其他非政府組織的代表,7名非正式外國代表,以及5名國際委員會成員。委派正式代表參會的國家和王國有:巴登、巴伐利亞、法國、大不列顛、漢諾威、黑森、義大利、荷蘭、奧地利、普魯士、俄國、薩克森、瑞典和西班牙。於1863年10月29日獲得通過並載入會議最終決議的建議包括:
- 成立國家傷兵救護協會;
- 對傷兵的保護及其中立性;
- 在戰地開展救護援助的志願隊伍的使用;
- 召集補充會議將這些理念載入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條約中;並且引入一個戰場醫務人員普遍使用的獨一無二的保護性標誌,即帶有紅十字的白色臂環。
僅僅一年之後,瑞士政府邀請所有歐洲國家以及美國、巴西和墨西哥等國的政府參加正式的外交會議。16個國家共派出26名代表來到日內瓦。1864年8月22日,大會通過了日內瓦第一公約「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境遇」。12個國家和王國的代表簽署了公約:巴登、比利時、丹麥、法國、黑森、義大利、荷蘭、葡萄牙、普魯士、瑞士、西班牙和符騰堡。公約包含10項條款,第一次建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則,為武裝衝突中的傷兵、戰地醫護人員和特定人道機構提供保護並保證他們的中立性。再者,公約對國際委員會認可國家救助協會規定了2項具體要求:
- 國家協會必須為本國政府認可為符合公約的救助協會,並且
- 相應國家的政府必須為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
緊接著日內瓦公約的誕生,第一批國家協會在比利時、丹麥、法國、奧爾登堡、普魯士和符騰堡成立。同樣在1864年,路易·阿皮亞和一名來自荷蘭部隊的上尉查爾斯·范德費爾德成為在武裝衝突中受紅十字標誌保護的第一批獨立和中立的代表。照料戰傷者國家救助協會的第一屆國際會議於3年之後的1867年召開。
同樣在1867年,由於在阿爾及利亞生意失敗,亨利·杜南被迫宣布破產,部分原因是他在為國際委員會不知疲倦的工作中忽略了生意利益。圍繞杜南生意來往的爭論和由此產生的負面公眾輿論,加上與古斯塔夫·穆瓦尼埃持續的矛盾,導致杜南被免去了委員會成員及秘書的職務。他被控欺詐破產並被通緝。因此,他被迫離開日內瓦並從此再沒回過家鄉。隨後的幾年中,幾乎所有歐洲國家都成立了國家協會。1876年,委員會採用了新的名稱「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這一正式名稱沿用至今。5年之後,通過克拉拉·巴頓的努力,美國紅十字會成立。越來越多的國家簽署了日內瓦公約並實際上在武裝衝突中予以遵守。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紅十字運動在國際上廣受尊重並獲得了巨大的發展,而國家紅會日益成為志願工作的場所。
1901年當第一屆諾貝爾和平獎頒發時,挪威諾貝爾委員會選擇將這一獎項授予亨利·杜南和一位傑出的和平主義者弗雷德里克·帕西。比獲獎的榮譽更為重要的是,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正式道賀標誌著亨利·杜南遲來的名譽恢復,也肯定了他在創立紅十字中所發揮的關鍵作用。杜南9年後死於海登的一個瑞士小療養所。他的長期對手古斯塔夫·穆瓦尼埃也於此前2個月去世,古斯塔夫是委員會歷史上任期最長的主席。
1906年,首次修改了1864年的日內瓦公約。一年之後,第二屆海牙國際和平會議通過的海牙第十公約將日內瓦公約的範圍擴大到海戰。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成立以及日內瓦第一公約通過50年之際,一戰於1914年爆發的前夕,全世界已有45個國家救助協會。運動的範圍超越了歐洲和北美洲並向中、南美洲(阿根廷、巴西、智利、古巴、墨西哥、秘魯、薩爾瓦多、烏拉圭、委內瑞拉),亞洲(中華民國、日本、韓國、暹羅)和非洲(南非共和國)擴展。
第一次世界大戰
隨著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發現它面臨著巨大的挑戰,而只有與各國紅十字會密切合作才能應對這些挑戰。來自世界各地包括美國和日本的紅十字護士加入到參戰的歐洲各國武裝部隊的醫療服務工作中。1914年10月15日,一戰爆發後不久,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便成立了國際戰俘局,至1914年底,該局已有約1200名工作人員,主要是志願者。及至戰爭結束前,該局共轉發約2千萬份信件和信息,190萬個包裹,以及約為1800萬瑞士法郎的現金捐款(捐贈給所有受戰爭影響國家的戰俘)。此外,得益於該局的調解,約有20萬名被關押者得以在交戰各方間交換,獲釋並返回祖國。該局1914年至1923年的系統卡片索引累計約有700萬份記錄,每一張卡片代表一個被關押者或是失蹤人員。卡片索引使得約200萬名戰俘的身份得以確認並使他們與家庭聯繫成為可能。而今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將完整的索引借給日內瓦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博物館進行展覽。對索引的查詢仍然嚴格限制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內。
在整個戰爭期間,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監督了交戰各方對1907年日內瓦公約修訂版的遵守情況並向相關國家轉達對違約行為的控訴。一戰在人類歷史上首次使用了化學武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強烈反對這種新型的作戰方式。雖然日內瓦公約並沒有規定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具有保護平民的職責,但該組織仍盡力減輕平民百姓的苦難。在正式定為「被占領土」的區域,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可以根據1907年海牙公約「陸戰法規和慣例」的規定對平民百姓進行援助。該公約也是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為戰俘開展工作的法律依據。除上述提到的國際戰俘局的工作外,該組織還探視戰俘營。直至戰爭結束,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41名代表共探視了歐洲全境的524個戰俘營。
1916年至1918年間,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發行了一些印有戰俘營場景的明信片。這些圖片反映了被關押者的日常活動比如分發家信。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意圖是為被關押者的家庭帶來希望和慰藉並減輕他們對家人命運未卜的擔憂。戰爭結束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組織了約42萬名被關押者返回祖國。1920年,遣返工作移交給新成立的國際聯盟,並任命挪威外交家兼科學家弗里喬夫·南森為「遣返戰俘高級專員」。當南森的辦公室變成國際聯盟的「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處」時,其職責隨後擴展為援助並照顧戰爭難民及流離失所者。為無國籍難民創製南森護照的南森於1922年榮獲諾貝爾和平獎,他任命了兩名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代表為其代理人。
一戰結束前一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由於戰時的傑出工作榮獲1917年的諾貝爾和平獎,這是1914年至1918年間唯一頒發的諾貝爾和平獎項。1923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修改了選舉新增成員的政策。在此之前,僅有日內瓦市民能在委員會中服務。放鬆限制後,選擇範圍拓展至所有瑞士公民。作為一戰的直接後果,1925年,日內瓦公約第一附加議定書獲得通過,議定書將作為武器使用的窒息性或有毒的氣體和生物介質列入禁止範疇。4年之後,對原日內瓦公約進行了修訂並制定了「關於戰俘待遇」的日內瓦第二公約。一戰中的經歷以及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相關活動顯著提升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國際社會的聲譽和權威並擴展了其能力範圍。
早在1934年,國際紅十字大會就已通過了關於在武裝衝突中保護平民的新增公約的草案。遺憾的是,多數政府對實施這一公約興味索然,因此阻礙了這一公約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付諸實施。
查科戰爭
在兩次世界大戰期間,玻利維亞和巴拉圭對大查科(兩國之間的沙漠地區)的所有權存在爭議,1932年,爭端升級為全面衝突。戰爭期間,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審查了18,000名玻利維亞戰俘和2,500名巴拉圭被拘留者。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幫助下,兩國都改善了被拘留者的條件。
第二次世界大戰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二戰期間工作的法律依據是日內瓦公約1929年的修訂版。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行動與一戰時相似:探視並監督戰俘營、組織對平民的救助、管理有關被關押者和失蹤人員的信息交換。戰爭結束前,179名代表對41個國家的戰俘營進行了12750次探視。戰俘中央情報局擁有3千名員工,追蹤被關押者的卡片索引系統包含4500萬張卡片,有1.2億封信件通過戰俘中央情報局轉發。其中最大的障礙之一是納粹德國拒絕遵守日內瓦公約,明目張胆的違約行為包括將猶太人從德國驅逐出境以及在德國政府管理的集中營進行的大規模屠殺。再者,衝突的另外兩個主要參與方蘇聯和日本不是1929年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法律上並不受公約條例的制約。因此,就戰俘事宜而言,其他國家同樣不受公約制約。
在二戰期間,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無法就集中營中被拘留者的待遇問題與納粹德國達成協議,而且為了避免中斷其戰俘工作最終放棄對納粹德國施加壓力。對於有關死亡集中營和大規模屠殺歐洲猶太人的可靠信息,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也未採取應對措施。迄今為止這依然被視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歷史上最大的失敗。1943年11月之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獲准向已知姓名和地址的集中營被拘留者遞送包裹。由於這些包裹的回單通常為其他獄友代簽,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設法登記了集中營中10.5萬人的身份並向集中營遞送了110萬件包裹,其中主要包括達豪、布痕瓦爾德、拉文斯布呂克和薩克森豪森集中營。
1945年3月12日,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主席雅各布·布爾克哈特接到黨衛隊將軍恩斯特·卡爾滕布倫納的消息,同意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探視集中營的要求。前提條件是這些探視代表必須留在集中營直至戰爭結束。10名代表包括路易·黑夫利格爾(毛特豪森集中營),保羅·杜南(特萊西恩施塔特集中營和維克托·毛雷爾(達豪集中營)接受了任務並探視了集中營。路易·黑夫利格爾通過向美國部隊發出警報阻止了強制轉移被拘留者或炸毀毛特豪森-古森集中營因此挽救了約6萬名被關押者的生命。他的行為遭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譴責,原因是他擅做主張並危及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中立性。直至1990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主席科內利奧·索馬魯加才為其恢復名譽。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駐匈牙利布達佩斯的代表弗里德里希·博恩是另一位體現人道精神的典範,他挽救了約11000至15000名在匈牙利的猶太人的生命。來自日內瓦的外科醫生馬塞爾·朱諾(1904-1961)是又一名二戰期間的著名代表。他是廣島遭受原子彈襲擊後第一批走訪那裡的外國人之一,在「沒有武器的勇士」一書中他記錄了自己的這些經歷。
1945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獲得1944年度的諾貝爾和平獎,是第二度獲獎。與一戰相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獲得了在二戰主要階段(1939年到1945年)頒發的唯一一個和平獎項。在戰爭末期,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國家紅會合作向那些受戰爭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提供救濟援助。1948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出版了一篇回顧其從1939年9月1日至1947年6月30日戰爭期間行動的報告。自1996年1月起,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這一階段的檔案已對外開放,可用於學術和公共研究。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
1949年8月12日,通過了對已有兩個日內瓦公約的修訂。現稱為日內瓦第二公約的「改善海上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及遇船難者境遇」的新增公約,在1907年海牙第十公約之後被納入日內瓦公約體系。從歷史的角度看,1929年「關於戰俘待遇」的日內瓦公約應被視為日內瓦第二公約(因為它的確是在日內瓦制定的),然而1949年之後這部公約被稱為第三公約的原因是按年代順序,它晚於海牙公約。針對二戰的經歷,第四部日內瓦公約,新的一部「關於戰時保護平民」的公約得以制定。另外,1977年6月8日通過的附加議定書旨在促使公約適用於內戰等國內衝突。如今,四部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包含了600多項條款,相較於1864年公約的僅僅10項條款可謂是極大的擴充。
1963年正值紀念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創建一百周年之際,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紅十字會國際聯合會共享)第三次榮獲諾貝爾和平獎。自1993年起,非瑞士公民也可作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派駐國外的代表,而在此之前是嚴格限制為瑞士籍公民。事實上,此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非瑞士公民在員工中的份額已增加了近35%。
1990年10月16日,聯合國大會決定給予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聯合國大會及下屬委員會會議中的觀察員身份,這是聯合國第一次給予私人組織觀察員身份。決議由聯合國138個成員國共同提議並由義大利大使維耶里·特拉克斯勒提交審議,以紀念該組織起源於義大利的索爾費里諾戰役。1993年3月19日,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瑞士政府簽署了一項協議,鄭重聲明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長久以來的獨立政策,瑞士政府不能進行任何干涉。協議保護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瑞士的所有財產包括總部和檔案館神聖不受侵犯,賦予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成員和員工法律豁免權,免除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任何稅收和費用,保障物資、公務人員和經費的安全及免稅轉運,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提供與外國使館同等級別的安全通訊權利並簡化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員工進出瑞士的手續。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20世紀90年代繼續開展行動。1994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打破其一貫對媒體保持的沉默態度,公開譴責盧安達種族大屠殺。雖然該組織盡全力想去阻止1995年發生在斯雷布雷尼察及其周邊地區的罪行,但它也不得不承認「儘管已盡力幫助數以千計從城中被驅逐出來的平民,儘管代表們全力以赴地投入到現場工作中,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對這場悲劇的發展所施加的影響極為有限。」[3]2007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再次公開表態,譴責緬甸軍政府犯下的「重大違反人權的行為」,包括對無辜平民不論男女老幼實施的強制勞動、飢餓、謀殺等行為。
因公殉職事件
冷戰結束時,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工作實際上變得更為危險。20世紀90年代是該組織有史以來代表因公殉職人數最多的時期,遇害的代表大多是在地區和內部武裝衝突中工作。這些事件再三證明人們對日內瓦公約規則及保護性標誌缺乏尊重。這些慘遭殺害的代表有:
- 弗雷德里克·莫里斯,卒於1992年5月19日,年僅39歲。他在前南斯拉夫城市塞拉耶佛護送紅十字運輸車輛時遭到襲擊,一天後因傷重不治身亡。
- 西班牙人費爾南達·卡拉多、挪威人英厄堡·福斯、加拿大南希·馬洛伊、挪威人貢希爾·米克勒比斯特、紐西蘭人謝里爾·塞耶以及荷蘭人漢斯·埃爾克博特。1996年12月17日凌晨,在格羅茲尼附近的車臣城市新阿塔吉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戰地醫院中,他們在熟睡中遭到近距離射殺。兇手至今仍逍遙法外,作案動機不明。
- 瑞士人麗塔·福克斯、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原薩伊)的韋羅妮克·薩羅,哥倫比亞人胡利奧·德爾加多以及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的烏嫩·烏福伊爾沃特、阿杜韋·博博利和讓·莫洛卡邦蓋。2001年4月26日,他們乘坐的兩輛車在剛果民主共和國西北部執行救援任務的途中,遭到不明襲擊者的致命槍擊。
- 薩爾瓦多人里卡多·蒙吉亞是在阿富汗工作的水務工程師,與當地同事駕車途中被不明身份的武裝人員攔截。他的同事被允許逃生而他則遭到行刑式的近距離射殺,遇害時年僅39歲。
- 加拿大人瓦切·阿爾斯拉尼安,自2001年起,開始擔任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伊拉克任務團後勤協調員。在與伊拉克紅新月會的工作人員穿過巴格達城的路中,他們的車輛誤入戰鬥區域而不幸遇難。
- 斯里蘭卡人納迪沙·亞薩斯里·蘭穆圖,2003年7月22日遭不明身份襲擊者殺害,當時他所乘坐的車輛在巴格達南部希拉城附近遭到襲擊。
大屠殺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主席科內利奧·索馬魯加(Cornelio Sommaruga)出席了1995年奧斯威辛集中營解放50周年的紀念活動,以表明該組織完全了解大屠殺的嚴重後果以及牢記歷史避免重蹈覆轍的必要性。他向所有在戰爭中遭受苦難或喪生的人致敬並公開對因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犯下的錯誤和工作上的不足而未能為集中營中的受難者提供保護深表遺憾。[4]
2002年,一名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官員總結了該組織從失敗經歷中獲取的經驗:
- 從道德角度來看,為了預防像在1933年希特勒上台之後運動內部出現的弊病再發生,在馬克斯·胡貝爾和後來的讓·皮克泰(Jean Pictet)所做出的傑出貢獻的基礎上,通過了紅十字與紅新月基本原則。
- 從政治層面來看,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重塑與瑞士的關係以保證其獨立性;
- 為了牢記歷史,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1955年接過了保存著集中營檔案資料的國際尋人服務局的監管權;
- 為了確定大屠殺的歷史真相,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邀請讓-克洛德·法韋(Jean-Claude Favez)開展一項獨立調查,研究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為那些受納粹迫害的人所開展的活動,允許其自由檢索與這一時期有關的檔案;出於信息透明化的考慮,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還決定對其他歷史學家開放50多年前的檔案;在審閱過法韋的調查結論之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承認過去工作中的失敗並對此表示遺憾。
在2005年1月27日奧斯威辛集中營解放周年紀念活動的正式聲明中,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表示:奧斯威辛集中營也代表著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歷史上最重大失誤,這一失誤由於該組織沒有果斷採取行動援助受納粹迫害之人而加劇。這一失誤以及當時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個別代表的英勇行為都將永遠銘記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歷史上。
伊拉克戰爭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2008年3月17日報道稱,自2003年戰爭開始以來,伊拉克的人道危機絲毫未見好轉。儘管一些地區的安全情況有所改善,但武裝暴力仍在造成災難性影響。平民不斷在敵對行動中喪生。
網絡戰規則
2023年10月4日,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發布了一套平民黑客必須遵守的規則。
特徵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最初的箴言是「戰時行善」(Inter Arma Caritas)。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一直沿用這一箴言而其他紅十字組織則採用了其他箴言。由於日內瓦位於瑞士的法語區,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名稱是用法語寫出的:Comité International de la Croix-Rouge (CICR)。儘管如此,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網站有包括英語、法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阿拉伯語、俄語和中文在內的7種官方語言。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標誌中間是白底紅十字(與瑞士國旗色彩相反),周圍圓圈中用法語寫著該組織的全稱。
使命
正式的使命聲明中說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一個公正、中立和獨立的組織,其特有的人道使命是保護戰爭和國內暴力事件受難者的生命與尊嚴,並向他們提供援助。」該組織還指導和協調國際援助工作以及推廣和鞏固人道法和普遍人道原則的工作。[5]
根據日內瓦公約及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章程,該組織的核心工作包括:
- 監督交戰方對日內瓦公約的遵守情況
- 組織對戰場傷員的救護工作
- 監督戰俘待遇並與拘留當局進行保密交涉
- 協助搜尋武裝衝突中的失蹤人員(尋人服務)
- 組織對平民的保護和救護工作
- 在交戰方之間發揮中立調解者的作用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於1965年擬定的七項基本原則得到整個紅十字運動的採用。這七項原則包括:人道、公正、中立、獨立、志願服務、統一和普遍。
法律地位
像聖座和馬爾他主權軍事教團一樣,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一個少有的非政府的主權實體。它是國際人道法唯一明確指出有權監管的機構。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法律職責源自1949年的四部日內瓦公約以及該組織章程。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活動已從國際法基礎領域延伸到開展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其負有的職責,譬如探視與衝突無關的政治犯以及在發生自然災害時提供援助。
與普遍觀點不同的是,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並不像大多數人所想的那樣是一個非政府組織,或是像聯合國那樣的政府間組織。因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委員只能是瑞士公民,而且新委員由委員會推選,它沒有像那些法律界定的非政府組織對個人採取開放且無限制的吸納會員政策。然而,自1990年代初以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開始聘用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員參與一線和總部工作。2007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有近一半的員工是非瑞士國籍。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許多國家享有特權和法律豁免權,這些權力是基於一些國家的國內法以及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各國政府簽訂的協定,或者在某些情況下依據國際法的特殊規定(比如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代表有權不在國際法庭上作證)而賦予的。
根據瑞士法律,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被定為私人機構。然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多年來在瑞士境內都享有實際的獨立自主權和豁免權。1993年3月19日,瑞士政府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簽署了一份正式協議,為這一地位奠定了法律基礎。這一協議保護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瑞士的所有財產包括總部和檔案資料神聖不受侵犯,賦予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委員及其員工法律豁免權,免除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各項稅費,確保物資、人員和經費得以安全且免稅的運輸,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提供與外國使館同等級別的安全通訊特權並簡化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瑞士的出入境手續。
經費及財務事宜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2013年的預算金額為12.34億瑞士法郎。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每年都會發布兩項資金需求:用於支付內部開支的總部資金需求和用於各項行動的緊急資金需求。所有支付給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款項都是基於這兩項資金需求自願捐助的。在2013年的預算總額中,約10.45億瑞士法郎(占總預算的85%)用於一線行動,1.89億瑞士法郎(占總預算的15%)用於內部開支。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資金大部分來自瑞士和美國,其他歐洲國家和歐盟緊隨其後。再加上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和紐西蘭,他們提供的資金達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預算的80-85%。約3%的經費來自個人贈與,而其他資金來自各國紅會。
在運動內部的職責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負責在法律上承認一救護團體為官方的國家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並接納其加入運動。具體的認可原則在運動章程中有明確規定。在得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認可後,國家紅會即被接納為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的成員。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和國際聯合會在他們的國際行動中與各國紅會開展合作,特別是在人力、物資、經費以及組織現場後勤工作方面。根據1997年的塞維亞協議,在衝突中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占主導地位的紅十字組織,而運動的其他組織在非戰爭局勢中處於主導地位。特別是在本國境內發生的衝突局勢下,國家紅會將居於主導地位。
組織結構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總部設於瑞士城市日內瓦,並在約80個國家有稱為代表處的駐外機構。每一個代表處都是由一位在該國正式代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代表處主任負責。在2000名專業雇員中,約有800人就職於日內瓦總部,1200名外派雇員在一線工作。約有一半的一線員工作為代表,管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各個國家的行動,而另外一半員工則是醫生、農藝師、工程師或翻譯等專業人士。在代表處,國際雇員在約1萬3千名當地雇員的協助下開展工作,使得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服務的總員工人數約為1萬5千人。代表處也經常與所在國的國家紅會緊密合作,因此也能呼籲國家紅會的志願者協助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開展行動。
外界並不了解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組織結構。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部分上出於組織的機密性,另一方面則是出於組織結構的變遷。其常設機構有大會理事會和指導委員會,但這兩者是在二十世紀後期才成立的。委員會的決策通常集體共同做出,因此權威和權力關係並非一成不變。如今,領導機構是指導委員會和大會。
指導委員會
指導委員會是委員會的執行機構,負責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日常管理,而大會則負責制定方針。指導委員會包括一名總幹事和負責「行動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動員、運動與夥伴關係部」、「人力與文化部」、「國際法、政策與人道外交部」、「支持與數字轉型部」和「保護與基本服務部」的6名主任。指導委員會的成員由大會任命,任期4年。近年來總幹事承擔的個人責任有所增加,與執行長極為相似,而以前總幹事更像是指導委員會各同事中居首位者。
大會
大會(也稱為委員會)定期召開,負責制定目標、指導方針和策略並對委員會的財政事務進行監督。大會成員包括至多25名瑞士公民。成員必須會講法語,然而很多成員也講英語和德語。這些遴選的大會成員任期為4年,對每個成員的任期屆數沒有限制。第三屆任期後的再次當選要求獲得全體成員中四分之三的多數選票,這也是使成員保持創造力和積極性的動力。
早期,每一名委員會成員均為日內瓦人、新教徒、白人、男性。第一位女性勒妮-瑪格麗特·克拉梅爾(Renée-Marguerite Cramer)於1918年增選為成員。自此之後,有幾位女性榮任副主席之職,女性的比率在冷戰之後提升至15%左右。第一位非日內瓦公民的成員於1923年當選,還有一名猶太人曾任職於大會。
儘管紅十字運動的其他機構可能擁有多個國籍的工作人員,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認為單一國籍的特性是一項寶貴資產,因為這裡是指瑞士國籍。由於瑞士的永久中立,交戰各方可以確定沒有「敵方」的人在日內瓦制定政策。1870-71年的普法戰爭表明即使是紅十字的參與者(這裡是指國家紅會)也可能為民族主義所束縛而無法保持中立的人道主義。
大會理事會
此外,大會選舉五名成員組成大會理事會,作為大會的特別核心團隊。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十次會議並有權代表整個大會對某些事務進行決策。理事會還負責組織大會會議並為大會與指導委員會的溝通提供便利。大會理事會通常包括主席、兩名副主席和兩名當選的成員。其中一名副主席任期為4年,另一名則為常任副主席,其任期直至其從副主席職務或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退休為止。目前,理事會由主席米里亞娜·斯波利亞里茨·埃格、副主席吉勒•卡爾博尼耶以及5名委員會成員組成。
主席
大會還負責選舉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主席,任期四年。主席既是大會的成員又是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領導,自成立以來,主席一直都是大會理事會的成員。主席一旦被任命則自動成為以上提及機構的成員,但他並不一定來自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組織內部。在大會中有一個強大的派別希望從組織外選擇主席,如從瑞士政府或是職業圈內比如銀行或是醫學領域。事實上,最近三任主席均曾是瑞士政府的官員。主席的影響力和作用並未嚴格限定,隨著時代的不同和每位主席的個人風格而有所變化。2022年10月1日,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新任主席米里亞娜·斯波利亞里茨·埃格(Mirjana Spoljaric Egger )正式上任。他的前任彼得·毛雷爾先生在2012年7月至2022年9月期間擔任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主席一職。
-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歷任主席
任期 | 照片 | 姓名 | 國籍 |
---|---|---|---|
1863年 - 1864年 | 亨利·杜福爾 Henri Dufour |
瑞士 | |
1864年 - 1910年 | 古斯塔夫·穆瓦尼耶 | ||
1910年 - 1928年 | 古斯塔夫·阿多爾 Gustave Ador | ||
1928年 - 1944年 | 馬克斯·胡貝爾 | ||
1944年 - 1948年 | 卡爾·雅各布·布爾克哈特 Carl Jacob Burckhardt | ||
1948年 - 1955年 | 保羅·呂埃格爾 Paul Ruegger | ||
1955年 - 1964年 | 利奧波德·布瓦西耶 Leopold Boissier | ||
1964年 - 1969年 | 薩米埃爾·戈納爾 Samuel Gonard | ||
1969年 - 1973年 | 馬塞爾·納維爾 Marcel Naville | ||
1973年 - 1976年 | 埃里克·馬丁 Eric Martin | ||
1976年 - 1987年 | 亞歷山大·艾 Alexandre Hay | ||
1987年 - 1999年 | 科內利奧·索馬魯加 Cornelio Sommaruga | ||
2000年 - 2012年 | 雅各布·克倫貝格爾 Jakob Kellenberger | ||
2012年 - 2022年 | 彼得·毛雷爾 Peter Maurer | ||
2022年 - 至今 | 米里亞娜·斯波利亞里茨·埃格 Mirjana Spoljaric Egger |
員工
由於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不斷壯大,並更為直接地參與到衝突中去,近年來志願者數量沒有增長,專職員工人數卻不斷增加。1914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僅有12名雇員,而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則有1900名雇員並有1800名志願者作為補充。在兩次大戰之後,享受薪酬的員工的人數有所減少,但在過去幾十年中人數再度增加,20世紀80年代一線員工平均人數達到500人,90年代則達到1000多人。20世紀70年代起,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為了培養更為專業的員工,開始提供更為系統的培訓。特別是在瑞士,對於大學畢業生而言,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一個富有吸引力的職業選擇,然而作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雇員,工作負荷的要求非常苛刻。每年有15%的員工流失,75%的員工工作不滿3年即離職。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員工來自多個國家,2004年平均約有50%的非瑞士籍員工。在代表處所在國,有約1萬3千名當地雇員協助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國際員工開展工作。根據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2023年年度報告, 委員會共有19450名員工在全世界 100 多個國家的 101 個代表處和任務團開展工作。[6]
在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內部的關係
憑藉其在國際人道法中的歷史和地位,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紅十字運動的領導機構,然而在運動中它也經歷了一些權力鬥爭。在不同的階段,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聯合會以及某些國家紅會發生了衝突。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紅十字會宣稱要將聯合會建設成「一個真正的國際紅十字」以取代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瑞典紅會的一班人試圖排擠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瑞士籍領導層。隨著瑞典意見的平息,聯合會與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合作在經歷了多年的組織紛爭後越來越融洽。如今,聯合會的運動合作部門負責開展與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互動及合作。
1997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和聯合會簽署了塞維亞協議,進一步對運動中這兩個組織的職責進行了劃分。根據協議規定,在未發生武裝衝突的緊急狀況下聯合會是運動的領導機構。
紅大衛盾會的接受
從1930年成立到2006年,紅大衛盾會(相當於以色列的紅十字會)一直未被接納為聯合會的一部分,因為它使用了大衛之星,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拒絕承認大衛之星是可接受的標誌。這意味著儘管阿拉伯救護車將受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保護,但以色列救護車則不會。 2000年5月,美國紅十字會主席伯納丁·希利 寫道:「國際委員會所擔心的符號擴散是一塊可憐的遮羞布,幾十年來一直被用作排除紅大衛盾會——盾牌(或星)」的理由 大衛的。」 為了抗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所認為的反以色列歧視,紅十字會撤回了其財政支持。2005年,在日內瓦公約締約國會議上,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通過了新的紅水晶紅大衛盾會隨後將大衛之星標誌置於新接受的標牌內,並於2006年被接受為正式會員。MDA籌款部門主管約納坦·亞戈多夫斯基在2011年10月發表的一篇文章中表示,「MDA將繼續使用其徽章和標誌,從來沒有人要求我們將其取下。」
批評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因在履行職責時存在偏見和缺乏主動性而受到批評。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拒絕公布有關納粹死亡營以及大屠殺期間意圖消滅猶太人的信息。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還拒絕以色列紅大衛盾會加入紅十字與紅新月聯會,理由是符號泛濫,儘管紅十字、紅新月、紅獅和太陽都是公認的符號(具有宗教和民族主義意義)。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還因在衝突期間無能和缺乏主動性而受到批評。在正在進行的加沙-以色列衝突中,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被描述為人質的優步服務,而不是試圖向各方施壓,要求他們接觸人質和囚犯。烏克蘭總統弗拉基米爾·澤倫斯基也批評該委員會沒有為烏克蘭戰俘提供照顧。
國際關係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國際社會中最大的,最為人尊敬的非國家人道組織之一。一個多世紀以來,它致力於為武裝衝突的受難者提供援助和保護。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選擇直接與國家交涉並依賴於低調且保密的談判來遊說各國允許其接觸戰俘並改善他們的待遇。其調查結果不予公開而僅與相關政府共享。這一做法與無國界醫生和大赦國際等相關組織不同,他們更傾向於披露弊端並對政府施加公眾壓力。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認為自己的方法從長遠看使其能夠獲得更多接觸機會以及政府的合作。
如果只獲得部分探視權,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接受它能獲得的權利並謹慎地遊說政府以獲得更多探視權。在南非種族隔離時期,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僅獲准探視服刑的被關押者如納爾遜·曼德拉,而無法探視正在接受審訊和等待審判的被關押者。在獲釋之後,曼德拉對紅十字給予了公開稱讚。
一些政府利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作為促成其目的的工具。受人尊敬的援助組織的存在可使羸弱的政權顯得更為正當。費奧納·特里(Fiona Terry)指出「對於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而言,情況尤其如此,它的職責、聲譽和謹慎使得它的存在具有特殊的肯定價值。」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知道自己具有這種力量,它能通過威脅撤出來迫使羸弱的政府改變其行為。正如上文提到的,納爾遜·曼德拉承認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使被關押者得到了更好的待遇並對其南非逮捕當局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因為那時「避免國際譴責是當局的主要目標。」
參考文獻
- ^ 1.0 1.1 Annual Report 2016, Key facts and figures (PDF). [2020-01-0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08-14).
- ^ 陳炳聖. 《萬物簡史》. 源樺. 2007. ISBN 986828421X.
- ^ 貝亞特麗斯·梅日旺·羅戈. 斯雷布雷尼察:紀念失蹤人員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5年7月5日。
- ^ 二战中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大屠杀2005年2月2日. [2009年2月1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年5月24日).
- ^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使命聲明.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008年6月19日.
- ^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2023年年度报告 |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www.icrc.org. 2024-07-24 [2024-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10-09) (中文).
外部連結
-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英文網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英文)
-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中文網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簡體中文)
-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新浪微博(中文)
-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X(前Twitter)帳戶(英文)
-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Facebook專頁(英文)
參見
- 世界糧食計劃署,2020年和平獎得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