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誥
翟誥為監生出身。初官寶慶府經歷。道光八年(1828年)七月,任職湖南永順府龍山縣知縣。[1]道光十二年(1832年)任湖南保靖縣知縣。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署湖南鳳凰直隸廳同知。咸豐元年(1851年)升湖南永順府知府。咸豐七年(1857年)十一月,由湖南辰沅永靖道道員升任廣西按察使。咸豐八年正月二十(1858年3月5日),命開缺為候補按察使,仍留湖南辰沅永靖道本任[2]。歷升江西、湖南按察使。咸豐十年(1860年)署湖南巡撫。次年休致。
註釋
- ^ 《龍山縣志·卷之十三·職官》頁九。
- ^ 《广西通志 政府志 第一篇 晚清广西省政府及农民政权 第一章 政府机构 第一节 省级机构》. 廣西地方志. [2013-0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14).
參考資料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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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徐春 |
湖南永順府龍山縣知縣(列表) 道光八年(1828年)七月署任 |
繼任: 鄢翱 |
前任: 黃鐘音 |
清朝廣西按察使 咸豐七年十一月初八 - 咸豐八年正月二十 1857年12月23日 - 1858年3月5日 |
繼任: 李承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