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斐 (正德進士)
生平
胡斐是弘治十四年(1501年)浙江鄉試舉人[2],正德九年(1514年)成進士,獲授江夏知縣,在衙門門外設鐘,讓人民可以擊鐘鳴冤,判斷案件迅速。有將領帶兵征洞苗,經過江夏時向他索求糧草,意在為難他,他卻立刻辦理,令對方慚愧。
之後胡斐因父母去世回鄉,服闕後起用為進賢知縣,於該處興學勸課、釋冤賑窮,聲譽更勝於在江夏時,陞刑部主事後以勞累於任內去世。他為人清修,死後無嗣,人們都為他可惜;姪子胡嘉會從父親到山東,他遇上後負責養育對方,後胡嘉會以歲貢任職山陽訓導[1]。
引用
參考文獻
- 民國《湯溪縣志》·卷九·選舉
- 民國《湯溪縣志》·卷十·人物上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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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魏宏 |
明朝江夏縣知縣 正德年間 |
繼任: 陳祿 |
前任: 劉源清 |
明朝進賢縣知縣 1519年-1522年 |
繼任: 吳大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