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號
記號[註 1](sign)又譯徵象,是指一個用來代表其他事物的實體或物體[1];記號也是攜帶意義的感知。記號與意義有著「鎖合關係」,即意義必須用記號才能表達,記號的用途是表達意義;反之,沒有可以不用記號表達的意義,也沒有不表達意義的記號;任何可以解釋出意義的事物都是記號,而任何意義活動必然是記號過程[2][3]。
記號可以表示其他事物確定發生或是出現,也可能只是有一定的可能性。記號也可以是語言文字、聲音、表達方式或是手勢。若是用實體來作為記號(例如道路交通標誌之類的,通稱為標示),一般上面會有文字、符號、圖畫或是這些的組合,以說明所要表示的內容。
分類
備註
參考資料
- ^ New Oxford American Dictionary
- ^ 胡易容, 趙毅衡. 符號學-傳媒學詞典[J]. 2012.
- ^ 鄭哲. 一段思維的旅行——初探胡易容, 趙毅衡《 符號學一傳媒學詞典》[J]. 符號與傳媒, 2013 (1): 221-223.
- ^ http://newdoc.nccu.edu.tw/teasyllabus/501022501943/GlossaryR.pdf
- ^ 存档副本. [2022-05-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6-04).
- ^ http://terms.naer.edu.tw/detail/325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