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槩(996年—1083年),字叔平,初名宋朝南京應天府虞城縣(今河南省虞城縣)人,北宋官員。

宋仁宗天聖年間進士。歷任海州通判、開封府推官。出知洪州(今江西省南昌市),修築長江石堤,防止水患,整頓吏治。加直集賢院、知青州(今山東省青州市),不久罷官。後來復官擔任監密州(今山東省諸城市)酒、知滁州(今安徽省滁州市)。入京修起居注,糾察在京刑獄、知制誥翰林學士。曾同包拯共審冷青一案。

皇祐三年(1051年)出使契丹國,兼侍讀學士。以龍圖閣學士知鄆州(今山東省東平縣)、應天府(治所在今河南省商丘市),為御史中丞嘉祐五年(1060年),擢升為樞密使,嘉祐六年(1061年),拜參知政事宋英宗時,多次因為年老請求辭官。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年)罷參知政事,出任觀文殿學士、知徐州(今江蘇省徐州市)。自尚書左丞轉任吏部尚書。以太子少師致仕。退居十五年,曾經集古今諫爭事,寫成《諫林》一百二十卷。

元豐六年(1083年),趙槩逝世,追贈太子太師,諡康靖。為人寬厚,秉性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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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318》,出自脫脫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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