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棄疾紀念館

辛棄疾紀念館,又稱辛棄疾故居,是坐落在中國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臨港街道四風閘村南的一座紀念南宋豪放派詞人、將領辛棄疾[1]的專題性公共紀念館

辛棄疾紀念館

歷史

1989年,歷城區公布「稼軒故里」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稼軒故里是指辛棄疾的出生地[3],位於歷城區遙牆鎮四風閘村(今屬濟南市高新區代管的臨港街道),當時仍留存與辛棄疾有關的遺蹟主要是辛家墳。歷城區政府在1989年和1995年先後三次派人到辛棄疾墓所在的江西鉛山考察。歷城區和鉛山縣兩地於1995年10月登訂友好區(縣)協議,宣傳辛棄疾成為兩地的共同目標。1995年底,歷城區政府提出要修繕「辛棄疾故里」;1996年,修繕總體規劃經歷城區十三屆人代會四次會議審議通過[4]

1996年3月,歷城區「辛棄疾故里」修繕工程籌委會組建,工程設計由古建專家黃國康負責。1996年5月9日,「辛棄疾故里」修繕工程奠基儀式舉行。修繕工程包括:環繞辛家墳栽種側柏,按照1961年的調查記錄對墓地內墳頭培土復舊,並豎立「辛棄疾祖塋碑」說明墳地由來及保存、恢復經過;並四風閘村南興建「辛棄疾故里」建築群,由區文化局具體負責實施動工[4]。1998年10月,辛棄疾故居一期工程竣工,並對外開放[5]。2011年,辛棄疾紀念館被中共濟南市委宣傳部公布為濟南市第三批愛國主義教育基地[6]

2018年,濟南市高新區發展戰略與宣傳策劃局和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在辛棄疾紀念館召開「辛棄疾國學文化宣傳推廣研討會」,邀請濟南市多位文史專家在會議上討論「辛棄疾」文化品牌的進一步開發[7]。2018年6月17日,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白秋生稱將對辛棄疾紀念館進行修繕提升,並準備上報建設辛棄疾主題文化公園[8]。2018年年底,濟南高新區社會事業局投資70多萬元對辛棄疾紀念館進行修繕,一期工程對館區地面、牆面、建築彩繪等進行修繕維護,並增加路燈、更新安防等,整個修繕提升計劃預計需要三年[9]

建築與展覽

該館占地面積2公頃(31畝),由紀念館和辛家墳兩部分組成,建有石坊、六角碑亭、辛棄疾塑像、辛棄疾紀念祠、稼軒詞書法藝術刻石碑廊等景觀[3],建築面積4980平方米。紀念館大門為四柱三門石坊,正門橫額為武中奇題寫的「辛棄疾故居」五字。穿過石坊為六角碑亭,亭內石碑正面刻有《稼軒公遺像》,下方有辛棄疾人物簡介「辛公稼軒,名棄疾,字幼安,宋高宗紹興十年五月十一日卯時,出生於濟南府歷城縣四鳳閘村。」背面是《宋兵部侍郎賜紫金魚袋稼軒歷仕始末》。碑亭後是用歷城特產「繡川綠」花崗石雕塑的高2.8米的辛棄疾塑像[10]。館內常設《辛棄疾生平展》、《一代詞宗壁畫展》、《仿宋文物展》、《稼軒詞書法書法藝術刻石展》等展覽,重點展示了辛棄疾的生平故事及其愛國情懷[11]

為紀念中國人民抗戰勝利70周年,該館展出《外交史上第一人——蔡公時紀念展》,該展是濟南市博物館「牽手文明」流動文化巡展的一部分[12]

參見

參考

  1. ^ 中国文学名人纪念馆. 內蒙古宣傳. 1992, (15): 12. 
  2. ^ 探寻稼轩故里四风闸 700人村子已无人姓辛. 大眾網. [2019-08-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04). 
  3. ^ 3.0 3.1 手绘济南文学地图之名人故居纪念馆. 舜網. 2014-04-11 [2019-08-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7). 
  4. ^ 4.0 4.1 辛弃疾故里. 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政府. [2019-08-05]. [失效連結]
  5. ^ 故居简介. 辛棄疾紀念館. [2019-08-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2-26). 
  6. ^ 郭學軍; 李麗. 济南市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再增8个. 大眾網-生活日報. 2011-06-17 [2019-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05). 
  7. ^ 吳瓊, 陰秀文, 王嘯. 稼轩故里话稼轩——辛弃疾国学文化宣传推广座谈会纪实. 走向世界. 2018, 607 (21): 94–97. 
  8. ^ 四风闸村辛弃疾纪念馆将修缮提升 建设辛弃疾主题文化公园. 魯網-濟南時報. 2018-06-18 [2019-08-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8). 
  9. ^ 弃疾焕新!济南高新区辛弃疾纪念馆启动一期修缮. 大眾網-濟南時報. 2018-12-13 [2019-08-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04). 
  10. ^ 辛弃疾故居. 華夏經緯網. [2019-08-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17). 
  11. ^ 姜寧. 踏寻名人的足迹. 走向世界. 2015, (12): 52–54. 
  12. ^ 李玉泉. 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济南市博物馆送展到辛弃疾纪念馆. 中國博物館通訊. 2015-08: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