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防督辦
邊防督辦,官名。北洋政府設置,節制兩省以上,其性質與巡閱使相似。其機構成為「邊防督辦公署」。
邊防督辦列表
- 督辦參戰事務處(簡稱「參戰處」)/督辦邊防事務處(簡稱「邊防處」)[1]:1917年12月18日,代理大總統馮國璋命令段祺瑞為「參戰督辦」,藉助日本軍事顧問與軍火,編練「參戰軍」。1918年3月1日成立督辦參戰事務處[2]。1919年7月21日,大總統徐世昌發布命令,稱世界大戰已經結束,督辦參戰事務處改為督辦邊防事務處,綜理邊防事務,繼續辦理參戰處未盡各事;「參戰軍」改稱「邊防軍」。下設四處:參謀處(邊防處參謀長傅良佐)、軍備處(陸軍部軍械司長翁之麟)、機要處(陸軍部次長張志潭)、副官處(陸軍被服廠廠長衛興武)。1920年7月,直皖戰爭中段祺瑞被擊敗,1920年7月19日段祺瑞通電下野,辭去邊防督辦等職,其所轄「邊防軍」由陸軍部遣散。
- 西北邊防督辦:民國十二年(1923年)五月十一日北洋政府特派馮玉祥為西北邊防督辦。[3]1925年1月4日,馮玉祥接受了段祺瑞執政府委任他的「西北邊防督辦」一職,前往張家口就職。[4]
- 西北邊防會辦:馬福祥
- 東北邊防屯墾督辦:張作霖
- 粵邊防務督辦:陸榮廷
- 廣東邊防督辦:陸榮廷
- 廣西邊防督辦:陸榮廷
- 川滇邊防督辦:劉湘
- 川陝邊防督辦:劉存厚
- 贛粵邊防督辦:方本仁
- 川黔邊防督辦:袁祖銘
- 閩粵邊防督辦:孫傳芳
- 桂粵邊防督辦: 沈鴻英
- 粵桂邊防督辦:林俊廷
- 川康邊防督辦:劉湘
- 陝甘邊防督辦:孔繁錦
- 膠澳商埠督辦:朱慶瀾
- 滇黔邊防督辦:袁祖銘
- 湘鄂邊防督辦:李濟臣
參考文獻
- ^ 黃紀蓮:「督辦參戰事務處和督辦邊防事務處」,《歷史教學》,1984(05):59。
- ^ 1918年2月25日馮國璋大總統頒布《督辦參戰事務處組織令》規定:參戰處直屬於大總統,設參謀長、參贊(政府各部總長兼)、參議(政府各部次長兼)、副官長(衛興武)、副官,下設參謀處(參謀長靳雲鵬兼任處長)、外事處(陳籙)、軍備處(羅開榜)、機要處(張志潭)。
- ^ 1923年7月14日北洋政府公布的《西北邊防督辦公署組織暫行條例》規定, 西北邊防督辦直屬中華民國大總統,其職權是兼負西北邊防行政與軍事上的完全責任,轄區包括內外蒙古和邊疆一帶。公署設於北京,設參謀長一人為幕僚長,署內分置參謀、機要、副官、民政、軍務、外交六處,各設處長,並得分科辦事。必要時並得在適當地點設立行署。
- ^ ([//web.archive.org/web/20191231073731/http://dangshi.people.com.cn/n1/2017/1110/c85037-29638402.html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尹心田(時任馮玉祥將軍的機要秘書):「馮玉祥就任西北邊防督辦」,《人民政協報》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