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 (法學家)
生平
1922年出生於安徽省金寨縣。1945年,金平讀完高中,考上成立於抗戰中的安徽學院,後轉入國立安徽大學就讀。1949年於國立安徽大學法律系畢業,進入南京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軍事政治大學學習,結業後被分配到雲南曲靖擔任糧庫副主任,後到司法科工作;曲靖人民法院成立時,被任命為曲靖人民法院副院長。1953年5月,被選派到中央政法幹校進修。1954年幹校結業後,分配至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任教。
從1954年起,曾先後三次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民法起草工作,是目前唯一健在的第一次民法典起草專家組成員。被中國法學會授予「全國傑出資深法學家」稱號,以他名字命名的「金平法學成就獎」,被譽為中國法學界的「諾貝爾獎」。[1][2]
參考文獻
- ^ “只有这个时代才能产生民法典” 九十八岁“当代民法史活化石”金平见证新中国民法典立法历程. 新華網. 2020-05-24 [2021-03-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6).
- ^ 金平:三次进京编民法(法治人生). 人民網. 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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