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賢
生平
先祖是麥加人,後遷徙到永平,明太祖朱元璋賜其家族姓金,之後家族遷徙到江寧。弘治十五年(1502年),金賢登進士,擔任仁和縣知縣,為官清廉,後升任兵科給事中。因得罪太監劉瑾,改出任大名府知府[1]。因修建狄仁傑祠和寇準祠得罪官員,正德十五年(1520年),接替歐陽鐸任延平府知府一職,後由戴冠接任[2]。有子金大輿、金大車,兩人因才華突出,被譽為「金陵二金」[3][4]。
參考資料
- ^ 白壽彝主編. 回族人物志 明代. 銀川:寧夏人民出版社. 1988.08: 139. ISBN 7-227-00188-1.
- ^ 編纂委員會.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2001年.
- ^ 朱昌平,吳建偉主編. 中国回族文学史. 銀川:陽光出版社. 2012.04: 200–201. ISBN 978-7-5525-0110-0.
- ^ 《國朝獻徵錄·卷九十一》:知府東園金先生傳(顧璘)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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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歐陽鐸 |
延平府知府 正德十五年(1520年)-正德年間 |
繼任: 戴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