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監理司
銓敘部監理司,為中華民國銓敘部業務單位,負責公教人員保險(公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退撫基金)及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退撫儲金)相關監理業務。
銓敘部監理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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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礎資訊 | |
所屬部門 | 中華民國銓敘部 |
授權法源 | 銓敘部組織法 |
主要官員 | |
司長 | 李洪琳 |
副司長 | (暫缺) |
任命者 | 銓敘部部長 |
組織編制 | |
內部單位 | 4科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2023年4月28日[1] |
聯絡資訊 | |
電話 | + |
網站 | 銓敘部監理司 |
歷史
1943年,國民政府建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為「恩給制」由政府負擔退撫經費。1995年5月1日,成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今退撫基金管理局)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退撫基金監理會),同年7月1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改為「共同提撥制」,由政府與公務人員共同繳費建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2023年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4月1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銓敘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法》草案。4月28日,因應公務人員保險與退休相關新制上路成立「監理司」。7月1日《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公教人員保險法》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新制施行,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監委會降編併入銓敘部、部分業務改由監理司負責[2]。
組織
- 司長
- 副司長
- 專門委員
- 副司長
- 第一科:綜合規劃
- 第二科:公務人員保險業務
- 第三科: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業務
- 第四科:公務人員退撫儲金業務
參考資料
- ^ 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修正草案總說明,銓敘法規
- ^ 考試院啟動「二部一會」組織調整 新法將分兩階段施行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太報,202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