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崇文(1528年—?),字仲謨,江西南昌府南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鍾崇文
大明廣西按察司僉事
籍貫江西南昌府南昌縣
字號字仲謨
出生嘉靖七年(1528年)正月二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萬氏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江西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八十二名,三甲第一百六十四名進士[1][2]。授泉州府推官,歷官岳州府同知,萬曆二年(1574年)九月官至廣西按察司僉事。

家族

曾祖鍾叔顯;祖父鍾光;父鍾任(1479年-1553年),字重宣,號廓菴,壽官,母田氏。永感下。弟鍾崇武,刑部主事[3]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金定
明朝泉州府推官
嘉靖四十一年-隆慶二年
繼任:
李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