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號誌機

设备

鐵路號誌機是設立在鐵路道旁的機械或電子設備,用以傳送路線前方狀態的相關資訊給予列車駕駛司機調車員列車駕駛透過理解與詮釋鐵路號誌給予的指令意義採取相對之行動。一般來說,鐵路號誌會指示列車可安全行駛的速度、或指示列車停止。

豎立在約克國立鐵路博物館臂木式鐵路號誌系統

分類(按用途)

進站號誌機、出站號誌機、通過號誌機、進路號誌機、調車號誌機、預告號誌機、遮斷號誌機、防護號誌機、復示號誌機、駝峰號誌機和車載號誌機等。

鐵路史早期的號誌系統

隨著歐洲和美國在19世紀進入鐵路建設高潮後,鐵路網形成並且日益複雜,鐵路公司在很大程度上靠列車時刻表來保持車與車的距離以防止事故,但無法杜絕因時刻變動造成的風險,鐵路號誌系統應運而生,並且對區間內的鐵路空置狀態起到了關鍵作用。

鐵路號誌的位置

鐵路訊號用以指示或合併指示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之意義:

  • 本路線前方淨空(無任何行車阻礙)或阻塞。
  • 司機列車駕駛已獲得可運轉列車之許可。
  • 前方道岔轉轍器已開通至正確之方向。
  • 已設定正確方向之道岔轉轍器(通常以編號標示)。
  • 列車可行駛之速限。
  • 預告下一個號誌的狀態。
  • 預告列車組員必須準備接收行車指令。

鐵路號誌可設置於:

  • 一段軌道之起點。
  • 接近可以移動的基礎設施的位置,如轉轍器擺橋
  • 在其他號誌之前。
  • 接近平交道的位置
  • 列車可能會需要停車的位置,如月台
  • 號誌站

營運中的路線通常會連續設置號誌。一般雙線鐵路中每條軌道僅會設置單一方向之號誌,並將道旁安裝的號誌設備,面向通常使用的方向。雙向號誌的路線,則號誌設備安裝的方向使兩個方向均可行車。(當列車行車非依常用方向運轉時,有時稱為逆行)。

外觀及指示

號誌機具有外觀及指示兩種層面意義。外觀係指號誌機的外部可見之構造,指示係指顯示號誌內容之意義。號誌機控制鐵路車輛是否可被允許移動,或通過號誌機所設置的地點,以進入下一個軌道電路閉塞區間。號誌機也可以用以提前預告下一個會遇到或顯示的號誌。 鐵路運轉機構的運轉規則通常會限制,當號誌機顯示的內容無法辨識,或號誌機故障時,應視同示最嚴格之運轉限制(也就是立即停車)。

號誌機型式

裝設於道旁的號誌機外觀型式,依指示顯示方式及安裝方式的不同,可區分為以下型式:

機械指示式

 
設置於波蘭Kościerzyna附近的機械指示式臂木式號誌機
 
一具舊時英國南方鐵路Southern Region of British Railways的臂木式號誌機

機械指示式號誌機是號誌機最古老的型式之一。機械指示號誌機藉由移動或轉動號誌機本身的部份組件,即臂木的位置,面對列車駕駛的視線方向,可顯示不同的狀態,以代表不同的意義,藉以傳達給列車駕駛相對之運轉限制條件指示。臂木的位置由完全可見轉動至完全隱藏,可以表示兩種至三種意義。

臂木式號誌機是於1840年代,由Joseph James Stevens發明並申請專利獲准。很快地臂木式號誌機成為受到廣泛使用的機械指示式號誌機。但由於時代演進及鐵路號誌設備的進步,臂木式號誌機目前正逐漸被淘汰消失。臂木式號誌機的臂木包含兩個部份:一條可旋轉角度的懸臂,以及一組包含燈光及用以遮罩燈光前部可變換位置的有色透鏡所組成的燈號,用於夜間及視線不清時顯示用。某些臂木式號誌機的臂木與燈號在構造上是一體以便連動顯示,但有些臂木式號誌機的設計上臂木和燈號的顯示是分開的。臂木顯示的角度以水平位置為最大運轉限制,通常指停車。其他角度的運轉限制則相對較小。

色燈指示式

 
Network Rail的雙色號誌燈,顯示險阻

用不同顏色的指示燈表示不同的含義,而各指示燈的排列方式則無關緊要。例如紅綠燈

列燈指示式

 
賓夕法尼亞鐵路的一處號誌機

與色燈式相反,用指示燈的排列方式來表示不同的含義。比如橫向排列的幾個燈代表禁止越過、縱向的燈則代表可以全速(按速限)前進,等等。

有時會故意按臂木式的旋轉位置來排列列燈式號誌機的指示燈,如把指示燈排列成斜上 45°、水平和斜下 45°,通常用在新舊號誌機並用的過渡時期。

色燈列燈併用指示式

簡單來說就是色燈式加列燈式。

號誌安裝型式

道旁號誌需要固定於控制區段或所保護之閉塞區間之邊界之軌道旁適當位置,並考量列車駕駛目視距離。

門型架

 
一個安裝有英國臂木式號誌機的門型架,由一部蒸汽機車駕駛艙所瞭望的視野

地面

 
安裝於地面的號誌機,拍攝於烏德勒支中央車站荷蘭

號誌機的控制與運作

車載號誌

號誌供電

號誌故障替代

若是在號誌出現故障情況下,可以改用路票行車或者電話電報閉塞的方式進行列車調度。

電話閉塞為例,在兩個車站之間,在不使用任何鐵路電子、機械設備的條件下,只採用打電話、發電報等通訊方式對列車的運轉進行調度,保證前後列車的距離與安全的鐵路閉塞方式。此時,人工調度指令高於號誌,號誌的狀態指示將不作考慮,並且要切斷列車自動防護系統以避免受號誌的影響。一般情況下,採用電話閉塞的時候,兩個車站之間與接車車站的到月台劃為一個閉塞區間,只允許一列車在此區間內。[1][2]

世界各國鐵路號誌

中國大陸鐵路號誌

閉塞號誌

  • 一個綠燈:允許列車通過,在三顯示自動閉塞區段表示前方至少有兩個空閒的閉塞區間;在四顯示自動閉塞區段表示前方至少有三個空閒的閉塞區間。
  • 一個黃燈和一個綠燈:允許列車通過,前方有兩個空閒的閉塞區間。(僅四顯示自動閉塞區段)
  • 一個黃燈:允許列車通過,前方有一個空閒的閉塞區間。
  • 一個紅燈:禁止越過該號誌機,前方閉塞區間被占用。

進站號誌

  • 一個綠燈:正線通過,出站號誌開放。
  • 一個黃燈:正線進站停車,出站號誌關閉。
  • 兩個黃燈:側線進站停車,出站號誌關閉。
  • 一個黃燈和一個黃色閃燈:表示允許列車通過18號及以上道岔側向位置,並越過下一台已經開放的號誌機,且該號誌機的進路,經道岔的直向位置或18號及以上道岔的側向位置。
  • 一個紅燈:禁止越過該架號誌機。

出站號誌

  • 一個綠燈:允許列車出站,且前方有至少兩個空閒的閉塞區間。
  • 一個黃燈:允許列車出站,前方有一個空閒的閉塞區間。
  • 一個紅燈:禁止列車越過該號誌機。

容許號誌

  • 容許號誌顯示一個藍燈,表示允許指定列車在主體號誌機顯示紅燈關閉時以不高於20km/h且能隨時停車的速度通過該號誌機。

遮斷號誌

  • 遮斷號誌顯示一個紅燈,表示禁止越過該號誌機。

預告號誌

  • 一個綠燈:表示主體號誌機開放。
  • 一個黃燈:表示主體號誌機關閉。

駝峰(色燈)號誌機自上至下為黃、綠、紅、白4種色燈。平時無顯示。當駝峰調車機車進行車列解體等作業,顯式為:

  • 一個綠色燈光,表示准許機車車輛按規定速度向駝峰推進。
  • 一個綠色閃光燈光,表示機車車輛要加速向駝峰推進。
  • 一個黃色閃光燈光,表示機車車輛要減速向駝峰推進。
  • 一個黃色燈光,指示機車車輛向駝峰預先推送。
  • 一個紅色燈光,表示不准機車車輛越過該號誌機或指示機車車輛停止作業。到達場的駝峰色燈輔助號誌機平時顯示紅色燈光,對到達列車起停車號誌作用。
  • 一個月白色燈光,指示機車到峰下。
  • 一個月白色閃光燈光,指示機車車輛去禁溜線。

調車號誌

  • 一個白燈:表示調車時准許越過該架號誌機
  • 一個藍燈:表示調車時禁止越過該架號誌機

台灣鐵路號誌

台灣鐵路

主號誌機顯示方式(色燈號誌機)
  • 紅燈:險阻
  • 閃紅燈或紅燈+白燈:准調車
  • 紅+黃燈:慢速,速限25Km/h
  • 紅+閃黃燈:低速,速限35Km/h
  • 閃黃燈:緩速,速限45Km/h
  • 雙黃燈:中速,速限60Km/h
  • 黃燈:注意,速限60Km/h
  • 綠燈:平安(All-right),依各級列車牽引種別規定速度正常行駛
預告號誌機(燈列式號誌機)
  • 垂直線:平安(All-right)
  • 斜左下角45度:注意
  • 水平線:險阻

參考資料:台灣鐵路局號誌規則

台北捷運

使用車內號誌,直接顯示速限。道旁僅有道岔開通方向指示。

高雄捷運

使用車內號誌,直接顯示速限。

台灣高鐵

正常運轉下,使用車上號誌,直接顯示速限。

備用保安方式運轉下,兩站間為一個閉塞區間,出站時有備用號誌機顯示(正常運轉時不顯示)。

台灣高鐵基地亦併用車上號誌及使用號誌機顯示以執行調車。

阿里山森林鐵路

通券閉塞式、通訊閉塞式(除平交道外,不使用號誌)。

台灣糖業鐵路及其他輕便鐵道

通券閉塞式、通訊閉塞式(正線號誌使用情形,尚待調查)。

香港鐵路號誌

  • 2燈(輕鐵)紅燈為險阻,白燈為允許列車通過。
  • 2燈A:紅燈為險阻,綠燈為允許列車通過;另設變種版本—2燈B:紅燈為險阻,黃燈為注意。
  • 3燈:紅燈為險阻,黃燈為注意,綠燈為允許列車通過。
  • 3燈(輕鐵)紅燈為險阻,白燈為允許列車以特定方向通過,主要以紅燈加左/右、直/左及直/右的任一配搭為主。
  • 4燈:紅燈為險阻,黃燈為注意,雙黃燈為允許列車在慢速的情況通過,綠燈為允許列車快速通過。設置於東鐵線車站的4燈型鐵路號誌會另設藍燈及離站倒數器,以讓駕駛裝有ATP列車的車長知悉何時可以將列車駛離車站。

日本鐵路號誌

法國鐵路號誌

  • 長條形背板為區間號誌機或站內號誌機
  • L型或Z型的號誌為表示道岔速限的站內號誌機
  • 圓形背板為預告號誌機
  • 固定號誌中白底黑框為預告號誌,黑底白框為執行號誌。
  • 一個綠燈:允許列車通過。
  • 一個黃燈:允許列車通過,告訴司機下一個號誌是絕對號誌(Carré)、停車號誌(Sémaphore)、引導號誌、容許號誌或者一個失效號誌。
  • 一個黃燈和一個紅燈:一個預告停車號誌,儘早轉入目視行車,並且無論在下一個號誌機是否開放,在遇到的第一個月台或者道岔以及脫軌器前停車,並在在重新獲得發車授權後方可啟動列車。
  • 兩個紅燈:絕對號誌,不可越過這個號誌機。
  • 一個紅燈帶F牌或者一個紅燈一個白燈帶Nf牌:停車號誌,司機在號誌前停車,之後司機可以啟動列車並且以目視行車至區間末端或者至第一個道岔前停車。
  • 一個閃黃燈:在下一個絕對號誌、停車號誌、引導號誌、容許號誌或者一個失效號誌到來前做出相應的動作,閃黃燈表示到下一個號誌機之前的區間是一個短區間。
  • 一個閃綠燈:對於速限160km/h的列車,等同綠燈。對於更高速限的列車速限160km/h。
  • 一個閃紅燈:容許號誌。允許列車司機不停車越過號誌機,並且目視行車,速限15km/h。通常容許號誌安裝在車站和大長坡。
  • 一個綠燈和一個黃燈:已經在法國被廢止,表示速限90並且下一個號誌機是一個黃色號誌。
  • 一個紫燈:調車絕對號誌。
  • 一個白燈:調車允許號誌。
  • 一個閃白燈:調車允許號誌,並且告訴司機是一個短區間,或者占用區間。
  • L型號誌兩個橫黃燈:表示預告速限30側向通過道岔。
  • Z型號誌機兩個豎黃燈:表示執行速限30側向通過道岔。
  • L型號誌兩個閃橫黃燈:表示預告速限60側向通過道岔。
  • Z型號誌機兩個閃豎黃燈:表示執行速限60側向通過道岔。

參見

參考文獻

  1. ^ 存档副本. [2011-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 ^ 存档副本. [2011-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1-08).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