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子昂

唐代诗人 (661-702)

陳子昂(661年—702年),伯玉梓州射洪縣(今四川省射洪市)人[1]。唐代詩人,是唐詩革新、古文運動的先驅者。方回在《瀛奎律髓》說道:「陳拾遺子昂,唐之詩祖也」,故有「唐詩詩祖」之稱。因其詩「風格激昂,詞意高俊」,有漢魏之風,故被稱為詩骨。因曾任右拾遺,後世稱陳拾遺。

陳子昂
詩人
陳子昂
陳子昂像,出自《三十六詩仙圖》。日本江戶時代畫家狩野常信日語狩野常信作。日本京都詩仙堂藏。
姓名陳子昂
伯玉
出生661年
逝世702年
親屬
父親陳元敬
嫡子陳光 陳斐

生平

陳子昂出生於富有的家庭,早年喜愛跑馬打獵,不好學,慷慨遊俠,「年十八未知書」[2]。後來在學校看到學子刻苦勤學,遂至金華山鄉校,發憤讀書[3]。學業有成後前往長安,但得不到名家的賞識。一日遇到一個賣胡琴者,有胡琴索價百萬,陳子昂買了這把胡琴,邀眾人至家中賞玩,竟當眾摔琴。陳對大家說他只是一介書生,不懂琴藝,但會寫文章,請大家欣賞他的文章。於是名震京師[4]

唐高宗開耀元年(682年)東入咸京,遊於太學,次年應試不第,西經長安返鄉。唐睿宗文明元年(684年)陳子昂24歲進士及第,成為四川第一位狀元。此年高宗駕崩洛陽,他上書闕下將高宗靈駕西歸乾陵。武則天很欣賞他的文才,拜為麟臺(祕書省)正字,之後歷官至右拾遺。通天元年(696年)武攸宜北伐契丹,陳子昂為記室,主撰軍中一切文件。後辭官回家。縣令段簡以其家富豪,誣陷入獄,憂憤而死[5]。也有人說是陳子昂得罪了武三思,因而被武三思命段簡將其殺害[6][7]

文學觀點

陳子昂批評六朝南朝齊至南朝梁期間,詩體「採麗競繁,而興寄都絕」[8],其代表作為《感遇》詩38首,旨在抨擊時弊,抒寫情懷,還有《登幽州臺歌》等。他的詩歌創作在唐代頗有影響。他主張漢魏風骨,提倡風雅比興,對唐詩的健康發展是有利的。其詩風高昂清峻,雄渾蒼涼,語言深沈質樸。其友人盧藏用說他「橫制頹波。天下翕然質文一變」[9]。其文學理論主張包括:一為提倡漢魏風骨和風雅寄興。二為反對齊梁詩風。此外陳子昂一說也是古琴曲《平沙落雁》的作者。[10]

家庭

陳元敬早年以明經擢第,後隱居射洪東山[11]

陳光,官至朝議大夫。孫陳易輔陳簡輔,易輔官至監察御史[12]

作品列表

著作

  • 明弘治年間楊澄刻楊春本《陳伯玉文集》10卷
  • 今人徐鵬校點《陳子昂集》

參考資料

  1. ^ 《新唐書》卷四二《地理志》六:「劍南道梓州梓潼郡有射洪縣。」
  2. ^ 《新唐書》雲:「子昂十八未知書,以富家子,尚氣決,弋播自如。」
  3. ^ 盧藏用《陳氏別傳》稱「嘗從博徒入鄉學,慨然立志,因謝絕門客,專精墳典,數年之間,經史百家,罔不該覽。」
  4. ^ 《獨異記》曰:「陳子昂初入京,不為人知。有賣胡琴者,價百萬;豪貴傳視,無辨者。子昂突出,顧左右曰:『輦千緡市之』。眾驚問,答曰:『余善此樂。』皆曰:『可得聞乎?』曰:『明日可集宣陽里。』如期,偕往。則酒餚畢具,置胡琴於前,食畢,捧琴語曰:『蜀人陳子昂,有文百軸,馳走京轂,碌碌塵土,不為人知。此樂賤工之役,豈宜留心。』舉而碎之,以其文軸遍贈會者。一日之內,聲華溢都。」周昭《雙橋隨筆》卷八引馮夢龍評價說:「唐人重才,雖一藝一能相與驚傳贊嘆。故子昂借胡琴之價出奇以市名,而名果成矣。若今日,不惟文軸無用處,雖求一聽胡琴者,亦不可得。惜哉!」
  5. ^ 盧藏用《陳氏別傳》載:「屬本縣令段簡貪暴殘忍,聞其家有財,乃附會文法,將欲害之。子昂荒懼,使家人納錢二十萬,而簡意未已,數輿曳就吏。子昂素羸疾,又哀毀,杖不能起。外迫苛政,自度氣力恐不能全,因命蓍自筮,卦成,仰而號曰:『天命不佑,吾其死矣!』於是遂絕。年四十二。」南宋人葉適對此事表示懷疑:「子昂名重朝廷,簡何人?猶二十萬緡為少而殺之,雖梁冀之惡不過。恐所載兩未真也。」(見《習學記言序目》卷四十一《唐書》四);又見沈亞之《上九江鄭使君書》:「喬(知之)死於饞,陳死於枉,皆由武三思嫉怒於一時之情,致力克害。一則奪其妓妾以加憾;一則疑其擯排以為累,陰令桑梓之宰拉辱之,皆死於非命。」(《沈下賢文集》卷八)
  6. ^ 胡震亨在《唐音癸簽》中說:「嘗怪陳射洪以拾遺歸里,何至為縣令所殺。後讀沈亞之《上鄭使君書》……始悟有大力人主使在,故至此。」(《唐音癸簽》卷二十五)
  7. ^ 岑仲勉曾在《陳子昂及其文集之事跡》一文中提出懷疑:「以武後、周、來之淫威,子昂未之懼,何獨畏夫縣令段簡?……余由此推想:謂子昂家居時,如非有反抗武氏之計劃,即必有誅討武氏之文字,《別傳》所謂『附會文法』,匣劍帷燈,饒有深意。唯如是,斯簡之敢於數輿曳就吏,子昂之何以懼,何以賄,均可釋然。及不甚其逼,遂一死謝之」(《輔仁學志》第一、二合期),彭慶生對岑仲勉的推想不以為然:「岑氏所疑極是,唯推想子昂有反抗武氏之計劃或文字,卻未免鑿空。依當日情勢,倘子昂有此種計劃或文字,段簡必然上奏,斷無權擅自處理,而《別傳》亦不得言其『附會文法』。」葛曉音則認為「陳子昂集中《我府君有周居士文林郎陳公墓誌文》可能是他招禍的直接原因」,這篇文章的用字「青龍癸未,唐歷雲微」「大運不齊,賢聖罔象」等等,皆「犯了武後的大忌」(《學術月刊》1983年第2期)
  8. ^ 《與東方左史虯修竹篇序》
  9. ^ 《陳伯玉文集序》
  10. ^ 閭鵬,古琴曲《平沙落雁》分析,音樂時空,2015年11期
  11. ^ 《陳子昂集》卷六《我府君有周居士文林郎陳公墓誌文》
  12. ^ 《四川通志》卷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