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孟晟(1422年—?年),字尚晦直隸池州府銅陵縣坊市(今五松鎮)人,明朝政治人物。

陳孟晟
大明
籍貫直隸池州府銅陵縣
字號字尚晦
出生永樂二十年(1422年)正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姚氏
出身
  • 景泰五年甲戌科進士

生平

景泰五年(1454年)考取進士,授大理寺評事,專門推斷十分棘手的疑難案件。因工作出色,升任雲南按察司僉事。

陳孟晟在任按察僉事時,對待工作兢兢業業,但是自我要求非常嚴格,始終堅守清廉。他在對過去案件進行審核過程中,發現了很多錯斷的案件,於是將它們一一進行了平反。這些被平反案件的當事人非常感激,可是知道他十分清廉,都苦於無法報答。等到他任職期滿要回到故里時,許多人來送別,其中那些被平反的人以為這時候送來一點財物他應該不會拒絕,於是帶了很多禮物來拜訪,可是都被陳孟晟拒絕在門外。他的惠政清風遠近聞名,朝廷知道後給予了嘉獎,雲南的老百姓更是對他十分愛戴,在他卸任一年後,還有人不遠萬里從雲南趕到銅陵來感謝,也被他婉言謝絕[1]

身後

陳孟晟葬於長江江畔羊山磯,家鄉曾立祠祭祀。

家族

曾祖陳彌堅,祖陳嗣良,父陳玥,母何氏;繼母李氏;繼母孫氏[2]

參考資料

  1. ^ 《乾隆銅陵縣誌》第九卷《忠貞》
  2. ^ 《景泰五年甲戌科進士登科錄》:醫籍,治《易經》,年三十三歲中式景泰五年甲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三十四名進士。正月初五日生,行四,曾祖陳彌堅;祖陳嗣良,訓科;父陳玥;母何氏;繼母李氏;繼母孫氏。具慶下,妻姚氏,兄孟昌,弟孟昺;孟暹(訓導)。由縣學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四十二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十七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