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石麟(?—1619年),字中石,號玄斗湖廣黃州府黃岡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石麟方幼,父疾篤,指老母幼子目示妻周氏,俄卒。周氏守志,奉姑孝謹,撫子石麟辟纑佐讀,後以子貴,封安人,旌表建坊。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石麟舉丁酉科湖廣鄉試[1],二十六年(1598年)聯捷戊戌科進士[2]。吏部觀政,二十八年庚子聘順天鄉試,稱為得人。二十九年授戶部山西司主事,管象房草場,三十年督臨清倉,以廉潔稱,三十三年京察,降兩淮運判。三十九年升南京戶部主事,四十年丁憂,四十三年復補本部主事,四十四年管應天等倉,四十五年晉南戶部郎中,四十七年出為南安府知府[3],卒於官。

家族

父韋體亨,母周氏。子韋克振,字子寅,明末判杭州,清順治二年授寧波府知府,年七十九卒於官。

參考文獻

  1. ^ 《黃岡縣誌》
  2.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韋石麟,玄斗,書一房,癸酉九月十七生。黃岡人,丁酉六十七,會百六十,三甲二百三十一。吏部政,辛丑授戶部主事,本年管象房草場,壬寅臨清管倉,乙巳京察,降兩淮運判,辛亥升南戶部主事,壬子丁憂,乙卯補主事,丙辰管應天等倉,丁巳升員外,升郎中,己未升南安知府,卒。
  3. ^ 萬曆四十七年二月辛未,起原任知府周仕國知雲南徵江府,升南戶部郎中韋石麟知江西南安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