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經濟開發五年計劃
經濟開發五年計劃(韓語:경제 개발 5개년 계획/經濟開發5個年計劃)是韓國政府在1960年代初至20世紀後期實行的經濟發展計劃。1962-1996年間,韓國政府一共制定和實施了七個五年計劃。其中,第1-4個五年計劃稱為「經濟開發計劃」,第5-7個五年計劃為體現韓國政府對經濟增長與社會發展的同時重視,得名「經濟社會發展計劃」[1]:48[2]。前4個五年經濟計劃有著很強的「指令性」。從第5個五年計劃開始,韓國政府開始強調計劃的「誘導性」,儘量擴大民間和其它部門的參與。第6個五年計劃指出經濟計劃將在自主與競爭為基礎的自由市場經濟範圍下發揮作用。而第7個五年計劃除了強調「誘導性」外,還強調計劃的「戰略性」,由政府和民間共同推進國民經濟的戰略課題[3]:189-190。五年經濟計劃是韓國政府主導發展外向型經濟的體現,為韓國擺脫貧窮,實現「漢江奇蹟」的經濟騰飛做出了重要貢獻[4]:129[5]:109。
「經濟企劃院」是韓國負責制定和推行五年經濟計劃的政府機構。經濟企劃院在1961年成立之初為部級國家機構,後提升半級,由一位副總理兼任其首長。經濟企劃院雇用有數百名經濟、法律、公共管理、教育等方面的專家,下設經濟企劃局、預算局、物價政策局、經濟協力局、調查統計局等,領導財務部、商工部、農林水產部、科技部等中央部門,在韓國經濟的統籌發展過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4]:122-123。
李承晚政府和民主黨張勉政府曾分別於1960年和1961年制定過「經濟開發7年計劃」(1960-1966年)和「經濟開發5年計劃」(1961-1965年)。不過這兩個計劃由於四一九革命和五一六軍事政變而未實施[6]:14[3]:87-89。韓國經濟五年計劃的實際實施是在朴正熙執政之後[5]:104。1993年,金泳三當選韓國總統後,公布了與其任期一致的「新經濟五年計劃」,取代了「七五」計劃。後來的金大中政府不再制定五年經濟計劃[4]:129[5]:109[1]:49。
歷史
韓國政府最早的經濟開發計劃是李承晚政府於1959年5月制定的「經濟開發7年計劃」(1960-1966年)的前半部分「經濟開發3年計劃」。該計劃由當時韓國復興部的諮詢機構復興部產業開發委員會制定,並於1960年4月15日在韓國國會獲得通過。這個經濟計劃是為應對當時美國對韓援助不斷減少而提出的,其直接目標是減輕糧食的對外依賴程度,並通過對第二產業的投資優化產業結構。該計劃最大的特點是以工農業平衡、重輕工業協調、國際收支平衡等平衡增長為開發戰略。這個經濟計劃剛剛通過不久,李承晚政府便在隨後發生四一九革命中垮台。該計劃因此無法實施。[6]:14[3]:87-88
四一九革命後上台的民主黨張勉政府在李承晚政府的經濟計劃基礎上,於1961年初制定了「經濟開發5年計劃」(1961-1965年),並在內閣會議上討論通過。由於當時民主黨內部新舊派別的矛盾,群眾示威接連不斷,社會秩序混亂。1961年5月16日,朴正熙發動五一六軍事政變推翻了僅存在8個月的張勉政權。「經濟開發5年計劃」也因此成了又一個未能實施的經濟計劃。[6]:14[3]:89
韓國五年經濟計劃的實際實施是在朴正熙執政之後[5]:104。1962年1月初,朴正熙政府正式發布了一五計劃(1962-1966年)。此後,韓國政府在1962到1996年間先後一共制定和實施了七個五年經濟計劃。1993年,金泳三當選韓國總統後,公布了與其任期一致的「新經濟五年計劃」,取代了「七五」計劃,終止了原五年經濟計劃的歷史使命。後來的金大中政府不再制定五年經濟計劃[4]:129[5]:109[1]:49。
經濟企劃院
1948年7月17日,韓國在制定憲法時制定了政府組織法,其中決定設立直屬於國務總理的「企劃處」,負責制定待向國務會議提交的財政、經濟、金融、產業等綜合計劃和編制預算方面的事務。1955年2月7日,韓國修訂政府組織法,決定撤銷企劃處,並於同年8月27日成立「復興部」。根據新修訂的政府組織法,「復興部長掌管復興產業經濟綜合計劃及其實施的管理調整事務」。[3]:186
1961年6月26日,朴正熙政權修改政府組織法,廢除復興部,設立「建設部」。「建設部長掌管與為國民經濟有效運營所需綜合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有關的管理調整事務」。不過一個月後,朴正熙政府於7月22日再次修改政府組織法,決定設立「經濟企劃院」。根據新的政府組織法,經濟企劃院負責「處理國民經濟復興及開發綜合計劃的制定與實施中的管理調整事務」。[3]:186[1]:86
經濟企劃院最初由建設部一些相關職能部門組建而成,設有4個局19個課。為了掌管國土建設的事務,國土建設廳成為企劃院的外廳。同年10月,調撥廳也成為企劃院的外廳,以便掌管內外資的購買、供給與管理事務。起初,企劃廳設有1名院長和1名副院長。但1963年12月14日起,企劃院開始設立1名院長、1名副院長。其中院長由國務副總理兼職(當時韓國政府只設有一名副總理)。[3]:186-187[1]:86
在朴正熙和全斗煥執政期間,經濟企劃院擁有著強大的權利。副總理兼企劃院長常被人稱為「經濟副總統」。1960年代-70年代,經濟企劃院通過制定經濟開發計劃,調整經濟政策,統轄其它經濟部處。企劃院長從1961年起運營「經濟部長會議」,後又主管「月例經濟動向報告會議」,還以委員長或議長的身份運營諸多協會和調整機構。1973年的韓國政府組織法規定經濟企劃院長受國務總理之命在經濟計劃和運營上統轄有關各部門[3]:188[1]:87。經濟企劃院雇用有數百名經濟、法律、公共管理、教育等方面的專家,在韓國經濟的統籌發展過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4]:122-123。
歷次經濟五年計劃
一五計劃(1962-1966年)
1954-1961年的韓國經濟數據顯示,到1957年韓國經濟已經從戰爭的廢墟中恢復,一些消費資料生產甚至出現了過剩的現象。但在朴正熙政權上台前,韓國經濟仍然處於低投資——低生產——低收入的惡性循環中,面臨著經濟增速逐年降低,人口增長過快,失業率過高,產業結構落後,第一產業比重很大,二三產業比重小等諸多嚴峻問題。能否振興經濟成為維護朴正熙政權的關鍵。「為了果斷地糾正因舊政權無能和腐敗而造成的社會經濟上的惡性循環,實現國民經濟的重建和自立增長」,朴正熙政權於1962年1月初正式發布了一五(1962-1966年)計劃。[3]:90-91
朴正熙的一五計劃採納了許多張勉政府經濟五年計劃的內容,主張實行「受執導的資本主義體制」或「混合經濟體制」,主張公共部門實行政府主導,民間部門實行誘導政策,反對李承晚政府的「均衡增長」戰略,主張以工業化為中心的「非均衡增長」,強調經濟的高速發展。兩個計劃在重點產業的選擇以及經濟增長率量化指標上差別也不大。不過兩者也存在不少的區別。在政府與企業關係方面,朴正熙政府更強調政府的執導作用;在增長與分配方面,張勉政府重視國民福利,而朴正熙政府則強調國民的「耐乏性」、「勤勞精神」;在工業與農業關係方面,朴正熙政府更重視工業化和基於工業化的農業振興;在外匯方面,張勉政府注重外國援助,而朴正熙政府則主張通過出口換匯。[1]:53
一五計劃的政策重點包括:發展電力、煤炭等能源產業;增強農業生產力,提高農民收入,糾正國民經濟結構的不均衡;擴充基幹產業,充實社會間接資本;活用閒置資源,尤其要增加就業,保護和開發國土;以增加出口為主軸,改善國際收支;振興技術。一五計劃為經濟各部門的增長制定了數量化的指標,並為實現這些目標制定了各種方針和措施。[3]:92-94[4]:126[5]:107[2]
一五計劃在實施的過程中出現了許多問題,韓國政府認為諸多影響經濟指標的因素在計劃制定之初沒有考慮進去,因此對原計劃進行了補充和修改,並於1964年2月發布了「補充計劃」。補充計劃下調了經濟增長率等經濟指標,例如年均經濟增長率從7.1%下調為5%,國內總投資率從22.6%下調為17%,國內總儲蓄率從9.2%下調到7.2%,海外儲蓄率從13.4%下調到9.9%。不過在1966年,儘管一些原經濟指標沒能實現,但經濟增長率達到了8.5%,不僅超出補充計劃3.5個百分點,而且比原計劃的目標還高出1.4%。這也給朴正熙政府和韓國國民極大的鼓舞。[3]:95-97[6]:63-64
作為韓國的第一個經濟開發計劃,一五計劃在制定和實施上都出現了不少失誤,但其取得的成果是明顯的。高達8.5%的經濟增長率標誌著韓國經濟開始騰飛。經過一五計劃,韓國產業結構發生了較大變化,第二產業比重明顯增大,重工業在韓國工業的比重有很大提高。韓國對外出口在5年內增加3.6倍,出口結構也得到改善,工業品比例由1961年的27.7%上升到1966年的67.5%。從韓國經濟發展史看,一五計劃最大的成果就是在摸索中找到了適合韓國國情的以政府主導、出口主導、非均衡發展為基本內容的開發戰略。[6]:65
二五計劃(1967-1971年)
與倉促制定的一五計劃不同,二五計劃是以一五計劃的實施情況為依據,採用各種計劃技術和統計資料制定的,是韓國經濟史上首個用科學方法制定的經濟計劃。二五計劃的制定工作開始於1964年末,最後於1966年7月29日在國務會議上審議通過。韓國政府為制定此計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政府各部門,多家研究機構,許多國內外經濟學家都參加了計劃的制定。聯合國國際開發署也向韓國派駐了一個顧問團進行協助。[3]:100[6]:66[1]:53-54
二五計劃的制定是從總體、部門和項目三個層面進行的。總量目標的確定採用的是平衡投資與儲蓄的對內差額、進出口的對外差額研究方法。部門計劃的制定採用的是投入產出模型。制定投資項目計劃時編制了產業圖表,計算各產業內部投資收益率。計劃的制定過程中採用了系統分析和運籌學等定量方法,包括投入產出模型、中期宏觀經濟模型、短期穩定性模型、鋼鐵和石化部門的混合整數線性規劃模型、區域均衡發展的線性規劃模型等[1]:54[3]:54。
此外,二五計劃還對韓國未來15年的經濟進行了遠景規劃,即到1981年實現完全自立的經濟體制,具備現代化的經濟基礎,包括實現國際收支平衡,必要的投資完全在國內籌措,實現完全就業。二五計劃作為實現這一遠景目標的一個階段,其基本目標確定為「實現產業結構現代化,進一步促進自立經濟的確立」。[3]:100[6]:66[4]:126-127[2]
二五計劃的政策重點包括:(1)實現糧食自給自足,促進山區綠化和水產業開發。(2)建設化工、鋼鐵、機械工業,實現工業生產翻一番,為工業結構的提升打下基礎。(3)出口額達到7億美元,促進進口替代,進一步改善國際收支。(4)擴大就業,並推行計劃生育,抑制人口的快速增長。(5)大幅增加國民收入,特別要重視農業的多種經營,以提高農民的收入。(6)振興科學技術,培養人力資源,提高技術水平和生產率。[3]:100-101[6]:66-67[5]:107
二五計劃制定的經濟指標主要包括:1971年的經濟規模要擴大到1965年的1.5倍;人均國民收入增加31%;第一產業年均增速為5%,其它產業為8%;工礦業在國民經濟的比重從22%提高到27%;輕工業與重工業的比由72:28下降到66:34;就業人口增加22%,完全失業率從1965年的7.4%下降為5%;糧食實現自己,人均日消費量由3.6公升提高到3.8公升;人均年棉織品消費保持約3米,化纖製品消費從0.7千克增加到1.3千克;新建住宅833千戶;發電量從3250百萬千瓦小時增加到7797百萬千瓦小時,人均電力消費從87千瓦增加到192千瓦;城鄉電話線路從24.7萬條增加到88.4萬條;促進山區綠化,修建全國道路網和橋梁,未造林地從26%減少到5%以下,林地面積擴大到95%以上;總貨運量從每公里5365百萬噸增加到每公里95億噸,總客運量從每公里119億人增加到每公里234億人;對外貿易出口額達到55000萬美元;進一步提高財政自立程度,國內收入在財政總收入的比重從73%上升到92%。[3]:102-104
在二五計劃的實施的第二年即1968年,朴正熙政府對計劃作了較大的調整,主要包括:年均經濟增長率由7%上調到10%,以1965年不變價格計算1971年的國民生產總值要達到15,804億韓圓;人口增長率在1971年控制在2%,人均國民生產總值要達到46,500億韓圓;工礦業年均增長率由10.7%提高到20.2%,社會間接資本和其它服務業年均增長率從原來的6.6%提高到10.2%;1971年的出口總額調整為15億美元,其中商品出口10億美元,比原來提高了83%。[3]:104
較一五計劃,二五計劃在制定和實施上都有了很大的改進,也取得了相當可觀的成果。韓國經濟在二五期間年均增長率達到9.7%,遠高於原計劃的7.0%,其中1969年的增長率高達13.8%。以1965年不變價格計算,1971年國民生產總值達到15,619億韓圓,比1965年增加了93.8%,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為9.4%,比1965年增加了72.5%。商品出口年增長率超過35%,1971年商品出口達113,200萬美元是1965年的6.4倍[3]:105。二五期間,韓日邦交實現了正常化,越南戰爭的爆發使軍工需求不斷增長。1968年,連接首爾和仁川的韓國首條現代化高速公路京仁高速公路正式通車。兩年後,京釜高速公路通車[4]:127[5]:107[4]:144。韓國在二五期間還加入了關貿總協議,參與了甘迺迪回合,積極向開放體制轉移。但由於原材料和生產資料進口的大幅增加,貿易逆差呈逐漸增加的趨勢,國際收支惡化,投資的海外依存度嚴重,農業發展不振,通貨膨脹未能得到解決[1]:54。
三五計劃(1972-1976年)
在前兩個五年計劃期間,韓國經濟以年均9.1%的增速高速增長,出口年均增速接近40%,投資率從1962年的12.4%提高到1971年的28.1%,國內儲蓄率明顯提高。基於一五和二五所取得的成就,三五計劃是以將韓國建設成為中等已開發國家為基本出發點制定的[3]:107。三五計劃謀求「增長、穩定、均衡之間的協調」,保持均衡穩定的發展。通過提高農民和低收入者的收入,縮小城鄉差距,提高全體國民的福利水平。通過漢江、洛東江、榮山江、錦江四大江流域的開發、道路網的擴充等綜合國土開發,促進區域均衡發展。通過促進產業結構升級,改善國際收支,實現糧食自給,建立「自立經濟結構」[3]:107[4]:127[5]:108。
「大力發展農漁村經濟,大幅增加出口,建設重化工業」是三五計劃的基本點。其政策重點包括:(1)增加糧食產量和農漁民收入,實現糧食自給,促進耕地的整治和機械化。(2)改善農漁村文化和福利設施,促進農漁村的電氣化和道路網的擴充。(3)大力發展出口,改善國際收支。(4)建設重化工業,提升產業結構。(5)加速科技、教育發展,促進人力資源的開發。(6)均衡發展電力、交通、倉儲、通訊等社會間接資本。(7)有效開展四大江等國土資源開放,建立出口工業園,適當分散工業和人口分布,促進區域均衡發展。(8)擴大住宅、社會保障等事業,改善勞動環境,提高國民福利和生活水平。[3]:108
為促進農漁村、中小企業、流通部門等生產率低下部門的發展,以達到均衡發展的目的,三五計劃的年均增長率確定為8.6%,低於二五計劃的實際增長率。農林漁業部門的平均年增長率定為4.5%高於前兩個五年計劃2.5%的年均增長率。工礦業部門的年均增長率則定為13%,繼續主導經濟增長。鋼鐵、機械、石化等重化工也在工業結構中的比重要從1970年的35.9%提高到1976年40.5%。社會間接資本與其它服務業的年均增長率設為8.5%,其中電力、運輸、通訊、建築等能更有效支持其它產業發展的部門年均增長率定為12.3%。出口年均增長率定為24.3%,進口為12.9%,以改善國際收支。1970年,韓國人口增長率為2.21%,計劃將1973年後的人口增長率維持在1.5%的水平。以1970年不變價格計算,人均國民收入要從1970年的223美元提高到1976年的389美元。完全失業率要從1970年4.6%下降到4.0%。[3]:109[6]:72-73
1973年10月,中東戰爭引發全球性的石油危機,全球經濟因此陷入滯漲。世界經濟增速由1973年的6.2%降到1975年的1%,美、日、德等國家都出現了經濟負增長。嚴峻的國際經濟形勢使韓國在1974-1975年間飽嘗了增速減慢、國際物價暴漲、國際收支惡化的苦頭。不過由於韓國將經濟發展重點放在重化工業和扶植出口產業化,並在石油危機發生之後不久就積極打入中東市場,使大量外匯回流韓國。與美、日、德相比,韓國經濟經受住了石油危機的考驗[3]:110-112[6]:75。三五期間韓國經濟年均增長率達到了10.1%,不僅超出原定8.6%的增長目標,也超出了前兩個五年計劃的經濟增長率。不過各年度經濟增長率波動較大,1972年為5.8%,1973年為14.9%,1974和1975年分別降到8.0%和7.1%,而1976年又急升到15.1%[3]:112[6]:75-76。
韓國經濟在全球石油危機不利影響下的高速增長,歸功於其由出口帶動下年均以20%增長的工礦業,國內投資的增加,以及農林部門的穩定增長。以出口為導向的重化工業的推進,不僅拉動著韓國經濟的高速增長,也徹底改變了韓國經濟的產業結構,為工業結構的升級作出了貢獻[3]:112。1973年,浦項鋼鐵現代化的第一期工程竣工,使韓國鋼鐵工業進入新的歷史發展時期[7]:47-48。同年,韓國蔚山船廠建成投產,成為韓國造船業騰飛的起點[7]:51。1975年,韓國現代自主設計的第一個品牌轎車Pony投入生產,國產化率達到90%[8]:171[4]:141。三五期間,韓國年均投資率為27.8%,不僅超過了原計劃的24.9%,也高於二五期間26.4%的投資率,有效拉動了經濟的增長。三五期間的高投資率主要是依靠國內儲蓄率的提高,韓國國內年均儲蓄率由一五期間的6.1%,二五期間的13.1%,增加到18.2%,而國外儲蓄率則從8.8%,12.9%迂迴到9.8%[3]:114[6]:76-77。從1970年開始的「新村運動」在三五期間使韓國農村發生革命性的改變,農民收入和生活都得到很大的改善。1975年後,韓國大米和大麥實現了自給有餘[3]:112[6]:76。
三五期間,由於國際原油和進口價格的上漲,韓國國際收支狀況惡化。1972年和1973年,韓國經常性收支赤字只有3億美元,而1974年增加到了20億美元。由於韓國經濟對外依存性很大,韓國只能通過提高國內物價的方式應對國際油價的上漲。三五期間,韓國批發物價年均上漲20.1%,其中1974年上漲40.1%。政府主導的重化工政策也進一步加深了韓國經濟各產業之間的不平衡,阻礙了其它部門的發展,導致資源的錯誤配置,使整個國民經濟的效率降低。前兩個五年計劃期間出現的問題,不僅沒能在三五期間得到解決,反而進一步加深,特別是國民收入分配和社會發展不均衡的問題變得更為嚴重。[3]:114-115[6]:77-78
四五計劃(1977-1981年)
四五計劃繼續以經濟高速增長為基本點。不過,考慮到三五期間不利的國際經濟形勢和韓國經濟的實際狀況,韓國政府對開發計劃的基調作了調整。四五計劃以「增長、公平、效率」為理念,以確立自力增長結構,通過社會開發和技術革新,增進社會公平,提高效率為目標。[3]:115[6]:78
四五計劃的政策重點包括:(1)確立自力增長結構,提高國內儲蓄率,增強自力籌措投資的能力,消除國際收支逆差,實現國際收支平衡,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2)促進社會開發提高國民福利。推進綜合、系統的社會開發,通過加強就業、教育、保健、職業培訓等改善經濟活動過程中的第一次收入分配,並通過稅收和政府轉移支出改善第二次收入分配,實現福利社會。完成農漁村電氣化、供水設施與屋頂改造等進一步改善農漁民生活環境,並擴大住宅供給,防止公害,以滿足社會生活的基本需求。(3)推進技術革新,改善經營機制,提高效率,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3]:116-117[6]:78-79
四五計劃制定的經濟指標主要包括:年均經濟增長率定為9.2%,到1981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要達到1,512美元。到1981年,國內儲蓄率將提高到26.1%,全部投資要由國內資金提供。物價上漲率要控制在8-9%,年均通化增加率要保持在20%上下。產業機構中方面,1981年工礦業比例要從1975年的29.7%上升到40.9%。重化工業年均要增長17.3%,輕工業年均增長11.8%。1981年重化工在工業結構的比重要從1975年的42.4%提高到49.5%。在國際收支方面,1979年要實現經常性收支平衡,1980年實現貿易收支平衡。外債在國民生產總值的比率有1975年的25%下降到23%,中長期貸款本息在經常收入中的比率從12.7%下降到10.5%。[3]:117-118[6]:80
四五期間,由於國內外的諸多原因,包括經濟增長率在內的多個計劃指標都沒能達標。與此同時,韓國經濟內在的結構性問題也充分暴露出來。在四五計劃實施過程中,韓國經濟碰到了不少意想不到的問題。1970年代末的第二次石油危機使全球經濟又一次進入蕭條,導致韓國外債負擔日益沉重。1979年,朴正熙總統遇刺身亡後,韓國政治、社會陷入混亂之中,經濟失去穩定。此外,已開發國家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使國際貿易規模縮小,韓國在1977年實現出口100億美元後,出口增長開始放慢[3]:118[6]:80-81。四五期間,韓國年均經濟增長率只有5.5%,遠低於計劃的9.2%,是自1962年以來最低的一次,並在1980年首次出現-6.2%的負增長[3]:118[1]:54[4]:128[5]:108。
四五期間,受第二次石油危機和國內形勢的影響,韓國批發物價上漲了19.7%,高出計劃目標10%以上。國內儲蓄率在1981年下降到22.8%,低於1976年的水平(23.1%)。但總投資率卻大幅超出計劃目標,達到35.5%。1981年,韓國外債達到325億美元,遠遠超出預測的136億美元,成為當時世界第四大債務國。四五期間是韓國最大力推進重化工業的時期,1981年,重化工業在製造業的比重達到了超出計劃目標的53%,不過工礦業在整個國民經濟的比重只有30%,遠低於計劃的40.9%,第三產業比重增加。國內總投資中國內儲蓄的比率有1976-1977年間的90-92%下降到1980-1981年間的63-70%。[3]:120[6]:80-81
五五計劃(1982-1986年)
經過前四個五年計劃,韓國經濟在量和質兩個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由於第二次石油危機和韓國社會的不穩定,特別是1980年空前的自然災害導致農業大幅歉收,韓國經濟在1980年出現了負增長的困境,經濟狀況很不樂觀。以往經濟開發所導致的通化膨脹,經濟、社會中的低效率因素,收入差距和地區發展不平衡等問題進一步擴大。根據這些情況,韓國五五計劃以「穩定、效率、均衡」為基本理念,確定了新的發展目標和戰略,重新確定政府計劃的性質和作用[3]:122[6]:80-81。從五五計劃開始,韓國政府改稱「經濟開發五年計劃」為「經濟社會發展五年計劃」,以表明其不僅重視經濟增長也重視社會發展[1]:55[6]:84[2]。
韓國政府於1980年開始制定五五計劃,於1981年完成[1]:55。五五計劃的基本目標是:(1)鞏固經濟穩定的基礎,穩定國民生活,加強競爭力,改善國際收支。(2)鞏固持續增長基礎,擴大就業機會,增加收入。(3)通過不同收入階層之間,不同區域之間的均衡發展,增進國民福利[6]:83。其政策重點包括:(1)穩定物價,將年物價漲幅控制在10%以內。在五五計劃前半期,大力整治結構性通貨膨脹。(2)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資效率,增加儲蓄,以確保年均7-8%的經濟增長率。(3)充分發揮市場職能,促進競爭。(4)更加積極地推進以出口戰略為主導對外開放政策。(5)扶植在國際市場上有競爭力的比較優勢產業。(6)均衡開發國土,保護環境。(7)積極推進社會發展,以滿足國民基本需求[3]:123[6]:83。
五五計劃制定的經濟指標主要包括:年均經濟增長率定為7.%,其中農林漁業年均增長率為2.6%,工礦業為10.8%,社會間接資本及其它服務業為7.3%。以1980年不變價格計算,五五期間總投資75.8兆韓圓,年均投資率為31.6%。國內儲蓄率到1986年要達到29.6%,國外儲蓄率降到2.9%。社會間接資本領域在國民經濟總固定資本投資的比重從1979年的33.9%提高到34.1%。社會間接資領域的投資主要有核電廠、通訊工程、首爾和釜山的地鐵工程、地方道路工程等。此外,住宅建設投資比重由原來的15.8%提高到20%,計劃期間新建146萬套住房。到1986年,住宅普及率要從1980年的74.5%提高到78.4%。教育投資比重要由原來的3.0%提高到5.0%。對製造業和農業的投資比重,相應減少。出口以經常價格計算年均增長率為20.3%,1985年出口總額要達到530億美元。進口以離岸價格計算年均增長17.1%。1986年,經常收支要從1982年的49億美元的逆差減少年的36億美元逆差[3]:124[6]:84-85。
1983年12月,韓國政府針對70年代後期重化工投資的諸多問題,提出了「五五修正計劃」(1984-1986年)[1]:55。修正計劃擴大自主增長的基礎,將年均經濟增長率由原來的7.6%下調為7.5%。國際收支在1986年要實現4億美元的順差,外債從原計劃的645億美元下調為474億美元。為有效控制外債規模和國內物價的穩定,韓國將嚴格控制貨幣的發行量。修訂計劃還調整了大企業為中心的發展戰略,並力爭到1986年使進口自由化達到已開發國家的水平。此外,修訂計劃為實現地區均衡發展,還提出了控制首都圈膨脹的政策[3]:124-125[6]:85。
五五期間,韓國經濟年均實際增長率達到9.8%,其中農林水產業年均增長率為3.8%,工礦業為11.8%,社會間接資本及其它服務業為11.4%,都超額完成計劃目標。1986年韓國總投資率為28.9%,國內儲蓄率達到32.8%,國外儲蓄率降到-4.4%,在韓國現代經濟史上首次實現投資財源完全由國內籌措。受國際市場低匯率、低利率、低油價的「3低」有利形勢影響,五五期間韓國經常收支一直呈逐年減少的趨勢,1986年出現461,700萬美元的盈餘,貿易收支也出現42億多美元的順差。不過由於韓國外債總額過大,非貿易收支並沒有得到明顯的改善。雖然出口沒有達到計劃的351億美元,但進口額降到了297億美元,低於計劃的351億美元,表明進口替代和韓國國內產業的技術升級也為國際收支的改善發揮了作用。受國際石油和原材料價格穩定和韓國政府穩定物價政策的影響,五五期間韓國在穩定物價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就,年均批發價格漲幅只有1%[3]:125-127[6]:86-87。通貨膨脹得到控制,零售物價年平均增長率為3.6%,失業率維持在4.0%[4]:128[5]:108。
五五期間是韓國經濟在價格穩定的基礎上取得高速增長的一個典型時期[6]:85。韓國經濟自立度顯著提高,國際收支明顯改善,企業競爭力提高,收入分配不均的狀況得到改善[3]:127-128[6]:87。從韓國經濟史的角度上看,五五計劃最大的成果是根據韓國經濟的新情況,制定了「民間主導、穩定發展、自由競爭」的經濟發展戰略。五五計劃明確區分了經濟計劃在民間經濟活動中的地位和政府活動中的作用。在民間經濟領域,經濟計劃強調發揮誘導功能,減少政府的介入。但在教育、住宅、保健等與國民基本需求相關的領域,計劃強調政府的積極介入,以彌補市場功能的不足[1]:55。
六五計劃(1987-1991年)
進入1980年代,韓國政府開始積極推廣自由市場競爭原則,並推進了進口自由化。六五期間,韓國一方面面對著美國等已開發國家日益增強的貿易保護主義和要求韓國開放市場的壓力,另一方面國內不同部門、區域和階層對均衡發展的要求也越發強烈[3]:128[6]:87。六五計劃的制定開始於1985年,完成於1986年。但由於六五初期國際市場「三低」因素的影響,韓國國際收支順差大增,這也導致國內物價、股市和房地產價格普遍上漲。1987年 六月民主運動的勝利以及不同階層間經濟利益的對立也導致社會不穩。為解決這些問題,韓國政府對原計劃進行了大幅修改,並於1988年提出「修正計劃」(1988-1991)[1]:55。
六五計劃的基本目標是「實現以效率和公平為基礎的先進經濟,增進國民福利」。為此,(1)政府與社會領導階層要相互合作,確立能最大限度發揮各階層國民創造力的經濟社會制度和秩序。(2)為在與已開發國家的競爭中加速韓國經濟的增長與發展,企業家和勞動者要同心協力,改組產業結構,提高技術水平。(3)通過區域社會的均衡發展,促進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並使低收入階層更多第分享經濟增長的成果,以增進全體國民的福利。[3]:128-129[6]:87-88
為實現基本目標,六五計劃的基本戰略是:(1)建立先進的經濟社會制度和秩序,包括簡化民間企業的各種審批制度,大力推進金融自主化,根據市場原來配置資源,限制大企業的無限擴張,確立公正交易秩序,改善勞資關係,加強稅收管理和消費者權益保護,重新確定政府職能使其適合市場經濟秩序。(2)改組產業結構,實現科技立國,包括擴大機械、電子、運輸器械、精細化工等產業的投資,提高紡織、製鞋類等傳統出口產業的附加值,大力扶植中小企業的發展,特別是機械、零部件和材料等領域的中小企業,以促進進口替代和發展出口,增加科技投資在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加強科技人才的培養核科研經費的投入,推進企業經營合理化,增進企業國際競爭力。(3)推進地區和社會均衡發展,增強國民福利,包括繼續整頓首都圈,促進以地方大城市為中心的經濟圈的形成,建設以農工地區為中心的地方工業區,繼續推進適當的經濟增長,擴大中產階級,加強職業培訓好終身教育體制,全面實施農漁村(1988年)和城市(1989年)的醫療保險,從1988年開始實施國民年金制度。[3]:129-130[6]:88-89
六五計劃制定的經濟指標主要包括:年均經濟增長率為7.3%,農林漁業年增長率為6.6%,工礦業12.5%(其中製作業為12.8%),社會間接資本10.2%,其它服務業10.8%。六五期間的總投資目標額為1,770,270 億美元,年均投資率為30.7%,國內儲蓄率到1991年要達到33.5%,而國外儲蓄率要降到-2.2%。各產業在總投資的比率為農林漁業5.5%,工礦業29.7%,社會間接資本23.8%,其它服務業41.0%。年均批發物價上漲率為2.0%,零售價上漲3.0%。國際經常性收支要保持每年50億美元的順差,其中貿易順差要從1987年的50億美元增加到1991年的55億美元。到1991年,外債總額要由1987年的418億美元降低到329億美元。[3]:130-131[6]:89-90
受到國際社會「三低」有利因素的影響,六五計劃的第一年韓國宏觀經濟的主要指標紛紛大幅超出原計劃的目標。為此韓國政府在1988年對計劃進行了大幅的修改。修正計劃的基本目標是以「自主、穩定、福利的協調」為基礎增進經濟活力,強調經濟運營的公平和公正性,經濟的均衡發展,開放化和國際化,以及注重提高國民生活水平。修正後的年均經濟增長率由原來的7.9%上調為7.5%,1991年的人均國民收入由4,000美元上調到5,500美元。零售物價穩定在5%。經常性收支順差在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由1987年8%下調為2-3%,並決定適當增加進口,擴大國際協作,促進對外投資。[3]:131-132[6]:90
六五期間,韓國經濟年均實際增長率為10.0%,超出原計劃目標,其中1987-1988年的經濟增長率高達12-13%。1991年,韓國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達到6,518美元,失業率下降到2.3%,實現了完全就業。由於內需的急劇增加,農產品價格的上漲等因素,1990和1991年韓國零售物價分別上漲了8.6%和9.7%,沒能達到修訂計劃5%的目標。不過批發物價仍保持穩定,年均上漲率只有3.3%。第三產業受服務業膨脹的影響在國民經濟的比重超過了60%。製造業的比重在1988年達到32.5%後,開始逐漸下降,但精美器械、半導體、電子和通訊領域則有明顯增長。農林漁業的比重持續下降。國際收支方面,韓國在1987-1989年持續實現收支順差,其中1988年經常性收支順差高達141.6億美元。但隨著韓國國內市場的開放,韓圓的升值,勞動成本的上升,韓國國際收支在1990和1991年又轉為逆差,外債也出現回升。[3]:132-133[6]:91-92
六五期間是韓國從權威政治向民主政治轉化的過渡階段,國民生活水平和福利得到很大的提高。最低工資制度(1988年)、國民年金制度(1988年)、全國民醫療保險制度(1989年)等福利制度的確立,形成了韓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1988年開始推行的新城市建設和200萬套住宅建設計劃,使韓國住宅普及率由1982-1986年的69.1%增加到1987-1991年的74.2%。通過舉辦198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和推行北方政策,韓國的國際化和開放化程度明顯提高。1991年,韓國工業品進口自由化程率高達99.9%。[3]:132-135[6]:91-92
七五計劃(1992-1996年)
七五計劃的基本目標是「面向21世紀,力求實現先進的經濟社會,促進民族統一」。為實現這一基本目標,韓國政府制定了三大基本戰略,即(1)加強企業競爭力,(2)提高社會公平,促進均衡發展,(3)推進國際化、自主化,奠定南北統一的基礎。七五計劃的10大政策課題是:(1)改革教育及人力培養制度,以適應產業社會的需要;(2)促進技術革新與資訊化;(3)擴充社會間接設施,提高運輸系統的效率;(4)提高企業經營與產業組織的效率,加強中小企業的競爭力;(5)改善農漁村結構,促進地區平衡發展;(6)積極解決住房和環保問題;(7)擴充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精神文化;(8)積極推進自主化,重新確立政府職能;(9)擴大和發展對外開放;(10)通過南北交流與合作,奠定南北統一基礎。[3]:136[6]:93-94
七五計劃制定的經濟指標主要包括:年均經濟增長率定為7.5%。其中,農林漁業年增長率為1.5%,在整個產業的比重從1991年的8.9%下降到1996年的6.4%。製造業年均增長9.8%,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從1991年的28.7%提高到32%。製造業的增長將由機械、電子工業主導,汽車和船舶工業也將繼續增長。社會間接資本和其它服務業的比重保持不變。計劃期間中期零售物價要控制在6%上下,後期在5%左右,批發物價年上漲率要從中期起控制在2-3%之間。國際收支方面,計劃期間實現經常性收支平衡,到1996年實現65億美元的順差。出口產品結構將轉化為以重化工產品為主,其比重將超過60%,紡織品等輕工業產品的比重將逐漸降低。進口產品的結構上,原材料、資本貨物的比重將下降,消費品的比重將有所增加。[3]:138[6]:94
1993年,在七五計劃實施一年多後,金泳三就任韓國第14任總統,結束了韓國自1961年以來長達32年的軍人執政歷史。就任後,金泳三制定了「新經濟五年計劃」,以取代原有的七五計劃。新經濟五年計劃的目標是在計劃期間內使韓國經濟跨入先進經濟圈,並為南北統一奠定堅實的經濟基礎。其基本戰略是首先通過「新經濟百日計劃」奠定新經濟五年計劃的實施所需要的基礎條件,其次是通過改革創造出新的發展動力。新經濟百日計劃的七大任務包括:(1)鼓勵投資,刺激景氣的恢復;(2)扶植中小企業;(3)提高技術開發投資效率;(4)消除阻礙企業發展的各種行政管制,提高企業獲得自主性;(5)準備大幅度改善農漁村結構的方案;(6)嚴格管理生活必需品價格;(7)以公職人員為中心,推進國民意識改革運動,提高制度改革的實效。[3]:139-141[6]:96
新經濟五年計劃又明確了各年度計劃的重點。1993年實行百日計劃,恢復經濟景氣,後半年正式著手改革金融、財政等國內經濟部門的制度。1994年完成國內經濟部門的改革,並著手對外經濟部門的改革。1995年大力推進對外經濟部門的改革。1996年完成對外經濟部門的改革,並在住宅、環境、交通、養老、福利等方面提高國民神話質量。1997年使韓國經濟一躍成為全體國民的「新經濟」。[3]:139-141[6]:96-97
新經濟五年計劃制定的經濟目標與原七五計劃差別不大,但總體上比七五計劃保守些。年均經濟增長率定為6.9%,1998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超過14,000美元。年均國內儲蓄率要達到36%,1998年達到37.5%,年均國內總投資率為35.8%,1998年達到37.5%。零售物價年均上漲3.7%,批發物價年均上漲1.6%。國際經常性收支在1994年要達到平衡,後轉為順差,1998年年底順差要達到53億美元。[3]:142[6]:97
由於盧泰愚政府經濟政策上某些失誤,韓國1992年經濟增長率下降到5.1%,是自1962年以來,除1980年外,最低的一年。實行新經濟五年計劃後,韓國1993年的經濟增長率為5.8%,1994年上升到8.4%,1995年達到9.3%。1995年韓國國民生產總值達到4,560億美元,居世界第11位,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達10,163美元,居世界第32位。1992-1995年的年均零售物價上漲率為5.4%[3]:144[6]:97。
新經濟五年計劃的改革措施在反腐倡廉、推進社會公平與經濟正義、緩解政府行政管制、搞活企業經營、推動經濟增長、推動金融資本自由化方面也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特別是1993年8月12日起開始實施的金融實名制,對金融市場和經濟的長久發展產生良好效果。不過,韓國經濟發展幾十年來積累下來的諸如大企業與中小企業、輕工業與重工業、政府管制與民間主導等結構性問題還是沒能得到解決。金融結構的脆弱和產業技術水平的相對落後也尚待解決[3]:144[6]:97。金泳三政府也沒能有效防備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1998年,韓國經濟增長率降到了-6.9%,是韓國實行五年經濟計劃以來的最低值。後來的金大中政府不再制定五年經濟計劃[1]:56-57。
歷次五年計劃摘要列表
年均經濟增長率 (實際增長率) |
計劃目標 | 重點政策課題 | |
---|---|---|---|
一五計劃 (1962-1966年) |
7.1% (8.5%) |
(1)糾正社會經濟上的一切惡性循環; (2)為實現自立經濟奠定基礎 |
(1)發展電力、煤炭等能源產業; (2)增強農業生產力,提高農民收入,糾正國民經濟結構的不均衡; (3)擴充基幹產業,充實社會間接資本; (4)活用閒置資源,尤其要增加就業,保護和開發國土; (5)以增加出口為主軸,改善國際收支; (6)振興技術 |
二五計劃 (1967-1971年) |
7.0% (9.7%) |
(1)實現產業結構現代化; (2)進一步促進自立經濟的確立 |
(1)實現糧食自給自足,促進山區綠化和水產業開發; (2)建設化工、鋼鐵、機械工業,實現工業生產翻一番,為工業結構的提升打下基礎; (3)出口額達到7億美元,促進進口替代,進一步改善國際收支; (4)擴大就業,並推行計劃生育,抑制人口的快速增長; (5)大幅增加國民收入,特別要重視農業的多種經營,以提高農民的收入; (6)振興科學技術,培養人力資源,提高技術水平和生產率 |
三五計劃 (1972-1976年) |
8.6% (10.1%) |
(1)謀求「增長、穩定、均衡「之間的協調; (2)建立自立經濟結構; (3)推進國土綜合開發與區域均衡開放」 |
(1)增加糧食產量和農漁民收入,實現糧食自給,促進耕地的整治和機械化; (2)改善農漁村文化和福利設施,促進農漁村的電氣化和道路網的擴充; (3)大力發展出口,改善國際收支; (4)建設重化工業,提升產業結構; (5)加速科技、教育發展,促進人力資源的開發; (6)均衡發展電力、交通、倉儲、通訊等社會間接資本; (7)有效開展四大江等國土資源開放,建立出口工業園,適當分散工業和人口分布,促進區域均衡發展; (8)擴大住宅、社會保障等事業,改善勞動環境,提高國民福利和生活水平 |
四五計劃 (1977-1981年) |
9.2% (5.5%) |
以「增長、公平、效率」為理念 (1)確立自力增長結構; (2)促進社會開發; (3)推進技術革新,提高效率 |
(1)自力籌措投資資源; (2)實現國際收支平衡; (3)實現產業結構,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 (4)擴大就業機會,促進人力開發; (5)擴大新村項目; (6)改善生活環境; (7)擴大科技投資; (8)改善經營機制,提高效率 |
五五計劃 (1982-1986年) |
7.6% (9.8%) |
以「穩定、效率、均衡」為理念 (1)鞏固經濟穩定的基礎,穩定國民生活,加強競爭力,改善國際收支; (2)鞏固持續增長基礎,擴大就業機會,增加收入; (3)通過不同收入階層之間,不同區域之間的均衡發展,增進國民福利 |
(1)抑制通貨膨脹,穩定物價; (2)提高投資效率,增加儲蓄; (3)促進競爭,恢復市場機能; (4)繼續推進以出口戰略為主導對外開放政策; (5)均衡開發國土,保護環境; (6)調整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率; (7)促進技術革新,提高產業效率; (8)改善金融制度; (9)滿足國民基本需求,積極推進社會開發; (10)積極籌辦1988年奧運會 |
六五計劃 (1987-1991年) |
7.3% (10.0%) |
「實現以效率和公平為基礎的先進經濟,增進國民福利」 (1)確立新的經濟社會制度和秩序; (2)改組產業結構,提高技術水平; (3)增進全體國民的福利 |
(1)為擴大就業機會繼續保持適度增長率; (2)繼續維持物價穩定; (3)繼續維持國際收支順差,緩解外債負擔; (4)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實現技術立國; (5)推進地域之間均衡發展與農漁村綜合開發; (6)增進國民福利,提高分配公平性; (7)完善市場經濟秩序,調整政府職能 |
七五計劃 (1992-1996年) |
7.5% (7.3%) |
面向21世紀,力求實現先進的經濟社會,促進民族統一 (1)加強企業競爭力; (2)提高社會公平,促進均衡發展; (3)推進國際化、自主化,奠定南北統一的基礎 |
(1)改革教育及人力培養制度,以適應產業社會的需要; (2)促進技術革新與資訊化; (3)擴充社會間接設施,提高運輸系統的效率; (4)提高企業經營與產業組織的效率,加強中小企業的競爭力; (5)改善農漁村結構,促進地區平衡發展; (6)積極解決住房和環保問題; (7)擴充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精神文化; (8)積極推進自主化,重新確立政府職能; (9)擴大和發展對外開放; (10)通過南北交流與合作,奠定南北統一基礎 |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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