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偕計畫
2011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為感念馬偕在台灣創建醫院、興辦學校及扶弱濟貧等貢獻,對於秉持馬偕關懷弱勢精神、長期為台灣無私奉獻之外籍人士,比照老人提供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公立(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文教設施優待及長期照顧服務,特訂定馬階計畫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相關福利
適用馬偕計畫之外籍人士,比照中華民國國籍老人,提供優待或服務項目如下:
- 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包括國內公(民)營鐵路(含台灣高鐵)、公路客運、市區客運、捷運、船舶及民用航空運輸工具。
- 進入公立(營)風景區、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以下簡稱公立育樂場所)。
- 提供長期照顧服務,包括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居家護理、居家(社區)復健、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老人餐飲服務、喘息服務、交通接送服務及長期照顧機構服務。
執行歷程
注釋與參考文獻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 1000526公告版函頒-馬偕計畫[失效連結] 內政部/最新消息/行政公告
- 奉獻53年 美修女獲馬偕計畫 江俊亮/嘉義市/中央社 2011/5/31 23:02
- 無私奉獻 11老外獲永久居留 石天梯、潘傳真神父、周惠和、朴秉順修女等 比台灣人更愛台灣人「馬偕計畫」提供優惠中國時報 2011/6/05
- 內政部/社會司/老人福利 網頁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