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護照
馬來西亞護照(馬來語:Pasport Malaysia)是馬來西亞移民局簽發給馬來西亞公民的海外旅行證件。
馬來西亞護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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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機構 | 馬來西亞移民局 馬來西亞外交部 馬來西亞駐外大使館 馬來西亞駐外領事機構 馬來西亞駐外高級專員公署 |
類型 | 護照 |
用途 | 出入境證件及身份證明 |
簽發對象 | 馬來西亞公民 |
有效期 | 5年 |
費用 | 200令吉(5年) |
《1966年馬來西亞護照法令》(英語:Malaysian Passport Act 1966)是管制出入境人員擁有和製作護照或旅行證件及相關事務的主要立法法令。
馬來西亞於1998年3月使用晶片護照,也是全世界第一個研發和使用這項技術的國家[1]。這種護照技術用來儲存個人資料頁所記載的資料、持有人的照片、持有人指紋以及馬來西亞移民局系統的個人數據等等,且資料一經寫入就無法更改,這項技術大幅地提升護照防偽能力[2]。目前晶片護照已是全世界所使用的護照標準。
馬來西亞護照申請及更新的程序非常快捷,通常新護照可在付款的一小時後便可領取。於馬來西亞移民局全國分行均設立的「護照更新kiosks」(KiPPas)更可讓護照申請者可以自行付款且辦理其護照申辦手續,無需再排隊等待透過櫃檯辦理其護照申辦手續。
生物識別護照
1998年3月,馬來西亞是全世界第一個發行生物識別護照的國家,由馬來西亞當地企業IRIS集團成功研發該技術。並於2002年12月,護照晶片上的生物識別數據里加上指紋數據。馬來西亞身份證MyKad也採用類似的技術。
馬來西亞護照上的生物特徵數據包括了護照持有人面部的數碼照片,以及兩張其指紋的圖片。馬來西亞移民廳關卡是唯一具備可使用指紋掃描儀及面部識別技術讀取及驗證從RFID晶片讀取的數據之技術,但全球普遍採用之ePassport技術已有類似技術安裝在美國、英國等多個國家的國際機場。
除了生物識別數據及存儲於信息頁面上的個人信息之外,該晶片還記錄了護照持有人最後十次馬來西亞邊境管制站的出、入境記錄。
對於護照晶片複製的可能性導致身份因此被盜用的憂慮促使了IRIS集團於2006年發布新聞稿,澄清該集團發行之晶片及數據從未成功被複製,並且存儲在每個晶片上的數字鍵更讓複製及偽造是不可能的。
2010年2月2日,馬來西亞開始發行符合國際民航組織標準的e-護照。護照有效期為兩年或五年,取代現行護照,為全球第75個採用國際民航組織標準護照的國家。新護照發行的實施始於巴生谷,柔佛和彭亨之間的移民廳分行,隨後於2010年3月至5月期間擴大到全國範圍,並於2010年7月至8月期間延伸至國外使館。
護照類型
護照類型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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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護照 | 僅對馬來西亞公民簽發,效期5年。 |
外交護照 | 僅對馬來西亞外交官簽發,由馬來西亞外交部簽發。 |
公務護照 | 僅對馬來西亞高級公務員以及馬來西亞皇室簽發。 |
前往以色列的限制
因巴勒斯坦問題,馬來西亞不承認以色列,和以色列也沒有外交關係,故此馬來西亞護照上用馬來文和英文印上「本護照於各國有效,以色列除外。」的字句。但是以色列政府仍會向到訪的馬來西亞公民在另一張紙上發給入境簽證,但如果回國後被移民局發現的話護照將會被隨即沒收,且也會禁止出國一段時間。
實際上,馬來西亞政府允許信仰基督教的馬來西亞公民以宗教理由前往以色列。2009年,以巴衝突升級,政府以安全理由禁止公民前往以色列,直到2011年才撤銷禁令。但是卻對基督徒採取更嚴厲的朝聖措施,這包括每年只允許700人前往以色列,每個教堂的朝聖團限制在40人以下,3年內只能朝聖一次,每次只可以在以色列旅遊最多10天,不能以私人名義前往以色列,以及朝聖者必須超過18歲等等。
2012年12月19日,馬來西亞政府正式放寬基督徒前往以色列朝聖的限制,不再限制朝聖者的年齡、每年的朝聖人數、朝聖次數和教會朝聖團人數,同時允許基督徒在當地逗留長達21天。[3]
馬來西亞公民簽證要求
截至2024年1月的亨利護照指數,馬來西亞護照以183分,在「亨利護照指數」中位居全球第12名。[4]因金正男遇刺事件,馬來西亞聯邦政府禁止馬來西亞公民入境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5]
以下為截止2024年1月,馬來西亞護照持有者前往世界各國的入境簽證要求。
護照語言
內頁
聲明頁
打開護照的第零頁(左側),即可看到以馬來西亞最高元首名義所寫的馬來文以及英文文字。其背景圖案則為馬來西亞國會大廈等位於吉隆坡的重要政府建築,下方則為MALAYSIA字樣的隱藏字,具防偽功能。
馬來文:
Bahawasanya atas nama Yang di-Pertuan Agong Malaysia diminta semua yang berkenaan supaya membenarkan pembawa pasport ini lalu dengan bebas tanpa halangan atau sekatan dan memberi apa-apa jua pertolongan dan perlindungan yang perlu kepadanya. |
英文:
These are to request and require in the name of the Supreme Head of Malaysia all those whom it may concern to allow the bearer to pass freely without let or hindrance, and to afford the bearer such assistance and protection as may be necessary. |
中文(譯文):
以馬來西亞最高元首的名義茲請各國有關機關對持用本護照之馬來西亞公民允予自由通行,並請在必要時儘量給予持用本護照者協助以及保護。
以色列限制聲明
因以巴衝突問題,馬來西亞拒絕承認以色列的合法性。因此護照的第1頁(馬來西亞最高元首聲明頁的右側)即可看到用馬來文和英文印上「本護照於各國有效,以色列除外。」的字句。
馬來文:
Pasport ini sah digunakan untuk semua negara kecuali Israel |
英文:
This passport is valid for all countries except Israel |
在聲明文字上方印有PASPORT MALAYSIA以及MALAYSIA PASSPORT的字眼,在字眼上方有馬來西亞的國徽。
在聲明下方有註明本護照擁有多少頁數的字句。
通告頁
在通告頁上印有「除馬來西亞政府司法部門外,任何國家司法部門無權對馬來西亞公民審判以及定罪。」馬來文原文為Kecuali jabatan kehakiman kerajaan Malaysia, jabatan kehakiman di mana-mana negara tidak berhak untuk membicarakan dan mensabitkan warganegara Malaysia.
個人資料頁
護照的第2頁為個人資料頁。在第2頁左側為護照持有者的個人肖像,資料頁下方為含有可機讀識別碼的護照機讀區。護照主要資料有一層防偽膜,防偽膜中有馬來西亞國徽、馬來西亞國旗中的星月標誌、馬來西亞國花大紅花、馬來亞虎等等的雷射防偽圖案。普通護照還包含以下資料內容:
頂部:(照片右側)
原文欄位 | 中文翻譯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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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is / Type | 護照類型 | 英文 Passport 之意,還有其他類型 |
Kod Negara / Country Code | 國家代碼 | MYS,馬來西亞的ISO 3166-1國家代碼 |
No. Pasport / Passport No. | 護照號 | 一共9位,包括首字母和數字。護照換發後將得到一個新的護照號,可在第二頁加注取代前號碼,這與身份證換發後仍然保持同一身份證號碼的政策不同。各類型護照的護照號首字母也會不同,普通護照為(A馬來亞, H沙巴, K砂拉越),外交護照、公務護照以及皇室護照都不同。 |
中間:(照片右側)
原文欄位 | 中文翻譯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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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a / Name | 姓名 | 必須根據馬來西亞身份證的英文名。 |
Warganegara / Nationality | 國籍 | 馬來西亞國籍為「MALAYSIA」。 |
Tarikh Lahir / Date of Birth | 生日 | 以「DD MMM YYYY」之形式記載(MMM表示英語月份前3字的縮寫)。 |
Jantina / Sex | 性別 | 男性標註為 L - M ,女性標註為 P - F。 |
Tarikh dikeluarkan / Date of issue | 簽發日期 | 記載格式同出生日期一樣。 |
Pejabat Pengeluar / Issuing Office | 簽發地點 | 格式同出生地點;若護照簽發於海外的領事機構,如馬來西亞駐北京大使館簽發的護照則記載「EMBASSY IN BEIJING」。 |
右側:
原文欄位 | 中文翻譯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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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Pengenalan / Identity No. | 身份證號 | 護照持有人的身份證號。馬來西亞身份證則共12個數字,無文字以及「-」。如在馬來西亞境內出生,第七個數字不可超過5,第八個數字不可超過9。如在馬來西亞境外出生,第七個數字不可低於6以及不可超過9,第八個數字不可超過9。 |
Tempat Lahir / Place of Birth | 出生地點 | 以城市名為單位,並只顯示馬來文或英文。 |
Tinggi / Height | 身高 | 以 CM 為單位 |
Tarikh Tamat / Date of Expiry | 有效期至 | 記載格式同出生日期。 |
註記頁面
護照的第3頁有 Pemerhatian / Observation(註記),註記頁面的最下方有 Tandatangan Pembawa / Signature of Bearer(持有人簽名)。以正面查看護照時下方有一條掃描條碼和護照號。
簽證和加簽頁面
從第4頁到47頁,皆為加簽和簽證頁面,背景多為馬來西亞各景點和文化為主題。
- 第4、5、12、13、20、21、28、29、36、37、44、45頁:國家英雄紀念碑
- 第6、14、22、26、34、42頁:國家博物館
- 第7、15、23、27、35、43頁:吉隆坡大鐘樓
- 第8、9、16、17、24、25、32、33、40、41頁:布城、布城首相署
- 第10、18、30、38、46頁:吉隆坡雙峰塔
- 第11、19、31、39、47頁:吉隆坡塔
第49頁的簽證頁面中擁有一段黑色文字。
注意事項頁
普通護照第50頁印有以馬來文以及英文編寫的8點注意事項:
馬來文:
PERHATIAN
1. Pasport ini dikeluarkan oleh 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atau Perwakilan Malaysia di luar negara. |
英文:
NOTICE
1. This passport is issued by the Immigration Department of Malaysia of the Malaysian Embassy, High Commission or Consulate abroad. |
晶片封底頁
因嵌入晶片,因此封底加注了以下警語,另有MALAYSIA字樣隱藏字和馬來西亞國花(朱槿)圖案。
馬來文:
Pasport ini mengandungi alat elektronik yang sensitif. Untuk tahap kegunaan terbaik, jangan lipat, tebuk atau dedahkan pada suhu yang ekstrem. |
英文:
This passport contains sensitive electronics. For best performance, please do not bend, perforate or expose to extreme temperatures or excess moisture. |
中文(譯文): 本護照內置敏感電子元件。為保持最佳性能,請不要將護照折彎、打孔或者暴露在極端溫濕度環境中。
遺失或損壞
自2019年1月2日起,馬來西亞移民局將對遺失損壞護照的人士在申請補發護照時罰款。馬來西亞移民局基於本國國民疏忽遺失護照率高,於2018年建議政府對申請補發者施加罰款。在此之前馬來西亞國民遺失護照無需罰款。
罰款指令闡明,首次遺失護照或護照破損者,在申請補發護照時,第一次將會罰款400馬幣,第二次700馬幣,第三次1400馬幣。
至於護照遺失或破損的12歲以下公民與在外國深造的21歲以下學生,申請補發護照時,第一次罰款300馬幣,第二次600馬幣,第三次1100馬幣。
但在特定情況下如遭盜竊、火災或特定災難中遺失護照下,可豁免罰款。[6]
英國緊急護照
作為大英國協國家,馬來西亞公民若在沒有馬來西亞大使館常駐的非大英國協成員國遺失馬來西亞護照或需要更新護照,英國大使館和外交代表機構可為其簽發一本國籍為「大英國協公民」的英國緊急護照。[7][8]
參考
- ^ Hsu Chuang Khoo, Malaysia's Iris may benefit from U.S. passport law,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9-29), Yahoo! India News, 19 May 2006.
- ^ IRIS Corporation Berhad, Malaysia Passport Anti-Cloning Statement (PDF) (PDF),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06-12-13)
- ^ 存档副本. [2014-04-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1).
- ^ The Henley Passport Index: Q1 2022 Global Ranking[失效連結]
- ^ Rising tension spurs Malaysia to ban travel to North Korea. Reuters. 28 September 2017 [3 March 2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5).
- ^ 已颁布宪报-护照遗失损坏罚300至1200. 南洋商報. 2019-01-05 [2018-0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13).
- ^ The New Emergency Passport (PDF). [2020-08-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3-07 (英語).
- ^ United Kingdom Border Agency: Immigration Directorates' Instructions, Chapter 22, Section 2(3) (PDF). Ukba.homeoffice.gov.uk. [2011-06-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2-10-05)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