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公主
高陽公主(7世紀—653年3月6日),唐太宗李世民的女兒(《新唐書 卷八十三 諸帝公主傳》排第十七位[1]),本名不詳。因捲入謀反案,被唐高宗賜自盡。
高陽公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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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公主 | |
姓 | 李 |
封爵 | 公主 |
封號 | 高陽公主 |
出生 | 沒有記載 |
逝世 | 653年 |
親屬 | |
父親 | 唐太宗 |
夫 | 房遺愛 |
生平
高陽公主生年無具體記載。貞觀二十二年(公元648年)房玄齡之子房遺愛成為高陽公主的駙馬都尉。《新唐書》、《資治通鑑》記載,高陽公主婚後,高陽公主與和尚辯機私通,唐太宗知曉後大怒,腰斬辯機[註 1] ,殺公主奴婢數十人,高陽公主非常怨恨。其後私生活糜爛,與僧人智勖、惠弘,道士李晃私通。唐太宗駕崩後,高陽公主怨恨太宗,「哭不哀」。唐高宗永徽四年(653年),高陽公主欲奪房遺愛兄長房遺直所繼承的官爵,誣告房遺直對自己無禮,經長孫無忌審理,與其夫房遺愛意圖擁立荊王李元景謀反事洩漏,皇帝賜自盡[2]。
《全唐文·卷二十四》記載了唐玄宗第二十女被封為高陽公主,受實封一千戶的一段冊文[3]。《新唐書·諸帝公主傳》中玄宗並沒有女兒曾被封為高陽公主。一說普康公主爲唐懿宗女兒,一說普康公主即唐玄宗女兒高陽公主。據《新唐書》的記載[4]唐高宗永淳之前公主的食邑為三百戶。[5]唐玄宗時公主所獲食邑從五百戶增加到一千戶。這位高陽公主應是在此時受封。
史書資料
- 《舊唐書·卷四·本紀第四》
- 《舊唐書·卷六十六·列傳第十六·房遺愛傳》
次子遺愛,尚太宗女高陽公主,拜駙馬都尉,官至太府卿、散騎常侍。初,主有寵於太宗,故遺愛特承恩遇,與諸主婿禮秩絕異。主既驕恣,謀黜遺直而奪其封爵,永徽中誣告遺直無禮於己。高宗令長孫無忌鞫其事,因得公主與遺愛謀反之狀。遺愛伏誅,公主賜自盡,諸子配流嶺表。遺直以父功特宥之,除名為庶人。停玄齡配享。
- 《新唐書·卷八十三·列傳第八·諸帝公主傳》
合浦公主,始封高陽。下嫁房玄齡子遺愛。主,帝所愛,故禮異它婿。主負所愛而驕。房遺直以嫡當拜銀青光祿大夫,讓弟遺愛,帝不許。玄齡卒,主導遺愛異貲,既而反譖之,遺直自言,帝痛讓主,乃免。自是稍疏外,主怏怏。會御史劾盜,得浮屠辯機金寶神枕,自言主所賜。初,浮屠廬主之封地,會主與遺愛獵,見而悅之,具帳其廬,與之亂,更以二女子從遺愛,私餉億計。至是,浮屠殊死,殺奴婢十餘。主益望,帝崩無哀容。又浮屠智勖迎占禍福,惠弘能視鬼,道士李晃高醫,皆私侍主。主使掖廷令陳玄運伺宮省禨祥,步星次。永徽中,與遺愛謀反,賜死。顯慶時追贈。
- 《新唐書·卷九十六·列傳第二十一·房遺愛傳》
次子遺愛,誕率無學,有武力。尚高陽公主,為右衛將軍。公主,帝所愛,故禮與它婿絕。主驕蹇,疾遺直任嫡,遺直懼,讓爵,帝不許。主稍失愛,意怏怏。與浮屠辯機亂,帝怒,斬浮屠,殺奴婢數十人,主怨望,帝崩,哭不哀。高宗時,出遺直汴州刺史,遺愛房州刺史。主又誣遺直罪,帝敕長孫無忌鞫治,乃得主與遺愛反狀,遺愛伏誅,主賜死。遺直以先勛免,貶銅陵尉。詔停配享。
影視形象
注釋
- ^ 歐陽修所編的《新唐書》記載辯機與高陽公主有私情而被唐太宗賜死,而司馬光的《資治通鑑》說法更為具體,辯機是被太宗腰斬。 有學者質疑辯機被太宗所殺之說,認為歐陽修與司馬光的立場非常可疑,二者均有激烈鮮明的排佛立場。[原創研究?]許敬宗在《瑜伽師地論》後序寫道:「三藏法師玄奘,敬執梵文譯為唐語。……弘福寺沙門玄謨,證梵語大總持寺沙門玄應,正字……大總持寺沙門辯機,受旨證文……臣許敬宗,奉詔監閱,至二十二年五月十五日。絕筆。總成一百卷。……僧徒並戒行圓深,道業貞固。」認為若辯機同高陽公主有染,在貞觀二十二年即公元648年,許敬宗在給太宗的呈書中又怎麼會對玄奘和辯機師徒大加褒獎呢![原創研究?]有資料證實辯機被太宗所殺之說為不實之傳。[原創研究?]《大唐內典錄》、《開元釋教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記載永徽元年(公元650年)九月十日至十一月八日玄奘大師於大慈恩寺翻經院譯《本事經》,而靖邁、神昉等為筆受。《宋高僧傳》卷4之《靖邁傳》也同樣記載:「同普光寺棲玄、廣福寺明𤀹、會昌寺辯機、終南山豐德寺道宣同執筆綴文,翻譯《本事經》七卷。」永徽元年為650年,而歷史上唐太宗死於公元649年,從史實資料上來看辯機在唐太宗死後一年仍在翻譯佛經,是不可能為唐太宗所殺的。[原創研究?]
參考文獻
- ^ 《新唐書 諸帝公主傳》中的排行並不準確,如《汝南公主墓誌》中,汝南公主為太宗第三女,而《新唐書 諸帝公主傳》書中,公主則排第二位。
- ^ 《新唐書 卷八十三 列傳第八 諸帝公主》合浦公主,始封高陽。下嫁房玄齡子遺愛。主,帝所愛,故禮異它婿。主負所愛而驕。房遺直以嫡當拜銀青光祿大夫,讓弟遺愛,帝不許。玄齡卒,主導遺愛異貲,既而反譖之,遺直自言,帝痛讓主,乃免。自是稍疏外,主怏怏。會御史劾盜,得浮屠辯機金寶神枕,自言主所賜。初,浮屠廬主之封地,會主與遺愛獵,見而悅之,具帳其廬,與之亂,更以二女子從遺愛,私餉億計。至是,浮屠殊死,殺奴婢十餘。主益望,帝崩無哀容。又浮屠智勖迎占禍福,惠弘能視鬼,道士李晃高醫,皆私侍主。主使掖廷令陳玄運伺宮省禨祥,步星次。永徽中,與遺愛謀反,賜死。顯慶時追贈。
- ^ 《全唐文 卷二十四》○封高陽公主制 用嘉成德,將及推恩,疏封錫號,禮典攸在。第二十女資身淑慎,稟訓柔明。克備肅雍之儀,允彰圖史之德。而方營魯館,宜啟沁園,俾承寵於中闈,復增榮於列賦。仍食實封一千戶。
- ^ 《新唐書 卷八十三 列傳第八》永淳之前,親王食實戶八百,增至千輒止;公主不過三百,而主獨加戶五十。
- ^ 《新唐書 卷八十三 列傳第八》開元新制:長公主封戶二千,帝妹戶千,率以三丁為限;皇子王戶二千,主半之。左右以為薄。帝曰:「百姓租賦非我有,士出萬死,賞不過束帛,女何功而享多戶邪?使知儉嗇,不亦可乎?」於是,公主所稟殆不給車服。後咸宜以母愛益封至千戶,諸主皆增,自是著於令。主不下嫁,亦封千戶,有司給奴婢如令。
- ^ 永徽四年
外部連結
- 《全唐文 卷二十四》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