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鼎孳
龔鼎孳(1616年1月5日—1673年10月12日),字孝升,號芝麓、香巖,直隸合肥(今安徽)人,祖籍江西臨川[1],明末清初政治人物、文學家,崇禎甲戌進士,任給事中。明亡,降闖,隨即降清,康熙初年,官至禮部尚書。其詩文並工,與吳偉業、錢謙益並稱為「江左三大家」。
龔鼎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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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科給事中 大順直指使 大清禮部尚書 | |
籍貫 | 直隸廬州府合肥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孝升,號芝麓 |
諡號 | 端毅(乾隆間追削) |
出生 | 明萬曆四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1616年1月5日) |
逝世 | 清康熙十二年九月初一日 (1673年10月12日)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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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定山堂文集》、《定山堂詩集》、《龔端毅公奏疏》 |
生平
明萬曆四十三年一月十七日(1616年1月5日)出生於合肥。少年早慧,擅長八股文,崇禎六年(1633年)癸酉科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十八歲聯捷進士,拈鬮筮得湖廣蘄水縣(今湖北浠水)知縣,[2]對抗農民軍,「增城浚壕以守」,歷七年無恙,「蘄人德之,立生祠祀焉。」[3]崇禎十四年(1641)秋,龔鼎孳以「大計卓異」返京,隔年授兵科給事中,嘗有「一月書凡十七上」的紀錄,直聲震天下。娶江南歌妓顧眉生。[4]崇禎十六年(1643)十月,彈劾周延儒、陳演、王應熊等人,又疏詆呂大器為陳新甲私人,因此杵旨降罪下獄,崇禎十七年二月,出獄。[5]
甲申之變,大順軍攻陷北京,明朝滅亡,龔鼎孳投降李自成,授直指使,巡視北城。[6]大順滅亡,睿親王多爾袞至,龔鼎孳降清,以原官任,升吏科右給事中,又升禮科都給事中,遷太常寺少卿,升左都御史。順治三年(1646)六月丁父憂,請賜恤典,工科給事中孫珀齡嚴劾鼎孳是明朝罪人,「辱身流賊,蒙朝廷擢用,曾不聞夙夜在公,惟飲酒醉歌,俳優角逐。聞訃仍復歌飲留連,冀邀非分之典,虧行滅倫,莫此為甚!」[7]有司議降二級,後遇恩詔獲免,恢復原官。大學士馮銓被劾,睿親王會集科道官員質訊,龔鼎孳彈劾馮銓依附魏忠賢作惡,馮銓反指責龔鼎孳曾接受大順朝北城御史之職。多爾袞問龔鼎孳是否屬實,龔鼎孳承認說是,但又補充:「豈鼎孳一人,何人不曾歸順?魏徵亦曾歸順太宗。」[8]多爾袞責罵說:「人果自立忠貞,然後可以責人。己身不正,何以責人?鼎擎自比魏徵,以李賊比唐太宗,殊為可恥。似此等人,何得侈口論人,但縮頸靜坐,以免人言可也。」[9]後來馮銓任職如故。順治十二年十月,龔鼎孳因奏疏忤帝意,被降八級調用。因所薦順天巡按御史顧仁貪污伏法,再降三級。康熙二年(1663年)仍任左都御史,官至禮部尚書。
康熙十二年(1673年),秋九月初一日卒,諡「端毅」。乾隆三十四年,詔削其諡。
評價
龔鼎孳好交友,惜才愛士,「窮交則傾囊橐以恤之,知己則出氣力以授之」,身後蕭然。[10]傅山、閻爾梅投入獄中,皆賴鼎孳之力得免。鼎孳臨死前將徐釚囑咐梁清標說:「負才如虹亭,可使之不成名耶?」後清標果薦徐釚試博學鴻儒,得以入史館。吳偉業稱讚龔鼎孳為官「唯盡心於所事,庶援手乎斯民」。著有《定山堂集》等等。《清史稿》列入《文苑傳》。[11]。清世祖稱之「真才子」。[12]
著作
龔鼎孳以詩文與錢謙益、吳偉業稱「江左三大家」。著作甚豐,有《定山堂文集》、《定山堂詩集》、《龔端毅公奏疏》等。
- 《老友閻古古重逢都下感賦》(康熙四年)
- 城南蕭寺憶連床,佛火村雞五更霜。
- 顧我浮蹤惟涕淚,當時沙道久蒼涼。
- 壯夫失路非無策,老伴逢春各有鄉。
- 安得更呼韓趙輩,短裘濁酒話行藏。
參考文獻
- ^ 馆藏家谱—龚. [2019-04-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3-27).
- ^ 周黎庵《清詩的春夏》稱龔氏「連庶吉士都選不上,只是個榜下知縣」。
- ^ 《合肥縣誌》
- ^ 吳德旋《見聞錄》指顧橫波原與錢湘靈之友劉芳約為夫婦,後嫁龔鼎孳,以致「芳以情死」。
- ^ 《清史列傳·貳臣傳乙·龔鼎孳》
- ^ 《明季北略》載龔鼎孳投降大順叛軍,「我原欲死,奈小妾不肯何」;《心史叢刊·橫波夫人考》說龔鼎孳投降李自成,是因「生平以橫波為性命,其不死委之小妾」。
- ^ 孫甄陶:《清史述論》,第37頁
- ^ 孫甄陶:《清史述論》,第37頁。
- ^ 《清實錄·順治朝實錄》順治二年八月
- ^ 錢澄之《田間詩集》卷十九《病起哭龔宗伯八章》其二詩云:「通籍登朝四十年,上卿身後特蕭然。交遊屢散千金橐,歸去曾無二頃田。醫店尚賒扶病藥,債家空指助喪錢。平生長物償人盡,剛剩推床舊卷篇。」
- ^ 《清史稿》列傳二百七十一
- ^ 汪琬《說鈴》載:「合肥……作詩文,下筆數千言可立就,辭藻繽紛,都不點竄,為孝陵所賞,嘗在禁中嘆曰:『龔某真才子也!』」
外部連結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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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胡振芳 |
明朝蘄水縣知縣 崇禎年間 |
繼任: 孔維時 |
前任: 梁清標 |
兵部漢尚書 康熙五年九月丙申-康熙八年五月乙未 (1666年10月16日-1669年6月1日) |
繼任: 王宏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