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中國南北和平談判
1919年中國南北和平談判,簡稱1919年南北和談,是中國在1919年2月20日至5月13日之間,由北京北洋政府與南方護法軍政府之間的和平談判。
背景
1917年安徽督軍張勛推動辮軍復辟,黜總統黎元洪,廢國會和臨時約法,擁立宣統帝。段祺瑞立刻聲討,「再造共和」之後,拒絕恢復舊國會,另起新國會。南方的革命派孫文、陸榮廷、唐繼堯等在廣州召開舊國會非常會議,成立護法軍政府,中國出現南北兩個中央政府,形成南北對峙的局面。
1918年5月桂系軍閥擁戴岑春煊,排擠孫文控制了南方政府。8月北京新國會召開,9月選舉徐世昌為大總統,馮國璋和段祺瑞雙雙下野。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徐世昌主張南北休戰,舉行議和。在英、美、法、日等國駐廣州領事館的調停下,廣州護法軍政府表示同意和談。此時孫文已經離開廣州,護法軍政府被陸榮廷、唐繼堯等滇桂軍閥所控制。而北洋政府則被皖系的段祺瑞所控制。
過程
1918年2月,英國人李德立建議倣效辛亥革命後清政府與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上海議和一事,再次發起南北議和會[1]。1919年2月20日起,北京北洋政府代表朱啟鈐,南方護法軍政府代表唐紹儀在上海舉行和談。南方代表首先要求陝西停戰,撤換陝西督軍陳樹藩,否則議和不能進行。北方未能立即答應,和談停止。4月6日陝西停戰。4月7日和談恢復,南方代表又要求撤換湖南督軍張敬堯,和提出恢復舊國會。北方主張新舊國會合併共同修改「國會組織法」,再重新選舉。4月上旬雙方改為秘密談判,直到五四運動發生,無果。5月6日朱啟鈐唐紹儀聯合通電要求中國外交代表拒絕巴黎和會簽字,請求北京政府釋放被捕學生。5月10日南方代表提出裁廢參戰軍,撤換不恰民情之督軍,取消新國會,恢復舊國會等八條,遭北方拒絕。5月13日南方議和代表全體辭職,隨後北方代表亦辭職。南北和談終止。
影響
1920年7月爆發直皖戰爭,段祺瑞皖系勢力失敗,北京新國會被解散。同年8月廣東爆發第一次粵桂戰爭,10月陸榮廷宣告護法軍政府解散,退出廣東。11月粵軍陳炯明迎孫文返回廣州。1921年4月,部分舊國會議員在廣州召開國會,選舉孫文為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宣布北京政府為非法,南北政府對峙之形勢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