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英聯合聲明英方備忘錄
由Rowingbohe在話題新條目推薦討論上作出的最新留言: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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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聯合聲明英方備忘錄曾於2020年10月2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新條目推薦討論
- 英國在簽訂《中英聯合聲明》時交換甚麼文件,容許香港英國屬土公民在香港回歸後保留某種形式的英國國籍?
- 中英聯合聲明英方備忘錄條目由210.3.92.226(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非一人主編或主編者非註冊用戶,屬於「bno」類型,提名於2020年9月17日 05:02 (UTC)。
這個投票已經結束,該提名通過。請不要對這個提名做任何編輯。
- 問題不當:條目沒提及這點。-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0年9月17日 (四) 07:22 (UTC)
- 由於英方違反承諾在先,外交部今日宣布中方將考慮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210.3.92.226(留言) 2020年9月17日 (四) 07:48 (UTC)
- 現問題肯定答案唯一?-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0年9月18日 (五) 12:23 (UTC)
- 評選規則並不要求條目內容必須提及問題提到的事實(,英文版慣例,只需證明屬實即可)。但是,按照目前的問題,中方備忘錄也可以是答案。--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論功行賞 ) 2020年9月20日 (日) 21:55 (UTC)
- 現問題肯定答案唯一?-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0年9月18日 (五) 12:23 (UTC)
- 由於英方違反承諾在先,外交部今日宣布中方將考慮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210.3.92.226(留言) 2020年9月17日 (四) 07:48 (UTC)
- (+)支持:符合標準,建議問題本身可以作為後續事件加入條目中。--Nostalgiacn(留言) 2020年9月17日 (四) 15:45 (UTC)
- (+)支持。問題改一下。勿忘國恥--Jujiang(留言) 2020年9月18日 (五) 01:12 (UTC)
- 已改。--210.3.92.226(留言) 2020年9月18日 (五) 04:13 (UTC)
- Jujiang(留言) 2020年9月18日 (五) 15:12 (UTC) 此問題好。感謝閣下貢獻!--
- 已改。--210.3.92.226(留言) 2020年9月18日 (五) 04:13 (UTC)
- (+)支持,作者非註冊用戶--Cmsth11126a02(留言) 2020年9月22日 (二) 16:21 (UTC)
- (+)支持。瑋瑋✉️ 2020年9月24日 (四) 04:19 (UTC)
- 問題不當:與中英聯合聲明聯繫在一起的協議應該很多;另根據該條目的第一句「是《中英聯合聲明》的一部分」與「聯繫」一詞有矛盾。 -- I'm Lewix.|有話好說| 2020年9月24日 (四) 05:26 (UTC)
- 問題不當:條目沒提及這點。-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0年9月17日 (四) 07:22 (UTC)
- 建議將問題改為:有哪份英方提出的備忘錄和中英聯合聲明連繫在一起?--聽風吹過的聲音(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08:59 (UTC)
- 這種問題平平無奇,索然無味。我會建議改為「英國在簽訂《中英聯合聲明》時作出甚麼聲明,容許香港英國屬土公民在香港回歸後保留某種形式的英國國籍?」--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論功行賞 ) 2020年9月24日 (四) 09:20 (UTC)
- 甚麼協議決定了,在香港回歸後以某種形式保留前香港英國屬土公民的地位?[註 1]--210.3.92.226(留言) 2020年9月25日 (五) 06:40 (UTC)
- 一、其實英方備忘錄是否協議的問題可以商榷,因為5月的時候,《衛報》報導,2008年英國國籍檢討報告的編寫人高仕民勳爵認為,中方只是收到,而沒有簽署或者同意備忘錄(但是英國說要給BNO平權的時候,中方倒是說英國違反備忘錄的承諾,弔詭的是中方認為《中英聯合聲明》是無效文件,和英方立場相反),而協議必須得到雙方同意。我的方案只是用回原文的措辭,沒有這個問題。二、你的方案其實就是病句。「在香港回歸後以某種形式保留前香港英國屬土公民的地位」是賓語從句,但是缺掉主語,就好像把「聊天紀錄提到,你以後如果有空,還會再去游泳」的「你」刪掉,雖然大家都知道,如果要改正的話,就應該補回主語「英國(政府)」。另外還有事實錯誤,BDTC的地位沒有保留下來,他們在香港回歸之後,不是變成中國公民(+BNO),就是變成BOC,因此保留的是英國國籍。--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論功行賞 ) 2020年9月25日 (五) 10:18 (UTC)
- 回應春卷柯南君:一、伊文思向賀維匯報說:「On nationality and travel we have made an important move towards the Chinese by agreeing to adopt their preferred method of dealing with nationality in an exchange of memoranda.」原本英方提出以協議附件的形式來處理,但中方為了避免明確承認雙重國籍,提出同英方以交換備忘錄的形式來處理。中英雙方一直都在討論英方備忘錄的內容,賀維經常就英方備忘錄的內容尋求吳學謙的同意,備忘錄的本質就是中英雙方的協議。
- 二、作為外交辭令,中方只説過中英聯合聲明是「歷史文件」,但「歷史文件」不代表它無效或者失效,它今天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資料庫裏。--161.81.151.198(留言) 2020年9月26日 (六) 12:31 (UTC)
- 糾正一點,條約資料庫首頁有提到:「部分條約已經失效,但為方便研究,也一併收錄。」—Rowingbohe♫ 歡迎參與浙江專題 台州專題 2020年10月1日 (四) 07:54 (UTC)
- 糾正一下,中英聯合聲明是否有效問題,認為失效是中方主張[1]、英方認為沒失效[2],雙方沒有共識。--Cmsth11126a02(留言) 2020年10月1日 (四) 10:29 (UTC)
- 無論條約目前性質怎麼樣,也不能拿這個資料庫來說事,這就好比你拿一個錯誤論據去論證正確論點,非蠢既壞。—Rowingbohe♫ 歡迎參與浙江專題 台州專題 2020年10月1日 (四) 14:50 (UTC)
- 糾正一下,中英聯合聲明是否有效問題,認為失效是中方主張[1]、英方認為沒失效[2],雙方沒有共識。--Cmsth11126a02(留言) 2020年10月1日 (四) 10:29 (UTC)
- 糾正一點,條約資料庫首頁有提到:「部分條約已經失效,但為方便研究,也一併收錄。」—Rowingbohe♫ 歡迎參與浙江專題 台州專題 2020年10月1日 (四) 07:54 (UTC)
- 一、其實英方備忘錄是否協議的問題可以商榷,因為5月的時候,《衛報》報導,2008年英國國籍檢討報告的編寫人高仕民勳爵認為,中方只是收到,而沒有簽署或者同意備忘錄(但是英國說要給BNO平權的時候,中方倒是說英國違反備忘錄的承諾,弔詭的是中方認為《中英聯合聲明》是無效文件,和英方立場相反),而協議必須得到雙方同意。我的方案只是用回原文的措辭,沒有這個問題。二、你的方案其實就是病句。「在香港回歸後以某種形式保留前香港英國屬土公民的地位」是賓語從句,但是缺掉主語,就好像把「聊天紀錄提到,你以後如果有空,還會再去游泳」的「你」刪掉,雖然大家都知道,如果要改正的話,就應該補回主語「英國(政府)」。另外還有事實錯誤,BDTC的地位沒有保留下來,他們在香港回歸之後,不是變成中國公民(+BNO),就是變成BOC,因此保留的是英國國籍。--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論功行賞 ) 2020年9月25日 (五) 10:18 (UTC)
- 甚麼協議決定了,在香港回歸後以某種形式保留前香港英國屬土公民的地位?[註 1]--210.3.92.226(留言) 2020年9月25日 (五) 06:40 (UTC)
- 這種問題平平無奇,索然無味。我會建議改為「英國在簽訂《中英聯合聲明》時作出甚麼聲明,容許香港英國屬土公民在香港回歸後保留某種形式的英國國籍?」--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論功行賞 ) 2020年9月24日 (四) 09:20 (UTC)
- 問題已改。--210.3.92.226(留言) 2020年9月29日 (二) 07:29 (UTC)
- 我同意用「文件」取代「協議」,來形容英方備忘錄。然而剛才討論的時候,我忽略了中方備忘錄的這段內容:「⋯⋯允許原被稱為『英國屬土公民』的香港中國公民使用由聯合王國政府簽發的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和地區旅行。」(1996年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也有類似的內容),另外《1986年香港(英國國籍)令》也可以是答案(見第4(2)條)。我還是傾向採用自己的方案,但是把「作出甚麼聲明」改為「交換/公布/提出甚麼文件」(不加「⋯⋯在簽訂《中英聯合聲明》時⋯⋯」的話,答案也可以是《1985年香港法令》或《1986年香港(英國國籍)令》)。順便提醒幾句:一、DYK問題不會用上備註、註腳(忘了之前有沒有提到,更別說IG的圖片連結過了一段時間會失效)。--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論功行賞 ) 2020年9月29日 (二) 11:28 (UTC)
- 你替我改吧,不然一個月後還不能當選。🤷--210.3.92.226(留言) 2020年9月30日 (三) 03:10 (UTC)
- 謝謝。如無反對,24小時後放行。--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論功行賞 ) 2020年9月30日 (三) 11:10 (UTC)
- 你替我改吧,不然一個月後還不能當選。🤷--210.3.92.226(留言) 2020年9月30日 (三) 03:10 (UTC)
- 我同意用「文件」取代「協議」,來形容英方備忘錄。然而剛才討論的時候,我忽略了中方備忘錄的這段內容:「⋯⋯允許原被稱為『英國屬土公民』的香港中國公民使用由聯合王國政府簽發的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和地區旅行。」(1996年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也有類似的內容),另外《1986年香港(英國國籍)令》也可以是答案(見第4(2)條)。我還是傾向採用自己的方案,但是把「作出甚麼聲明」改為「交換/公布/提出甚麼文件」(不加「⋯⋯在簽訂《中英聯合聲明》時⋯⋯」的話,答案也可以是《1985年香港法令》或《1986年香港(英國國籍)令》)。順便提醒幾句:一、DYK問題不會用上備註、註腳(忘了之前有沒有提到,更別說IG的圖片連結過了一段時間會失效)。--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論功行賞 ) 2020年9月29日 (二) 11:28 (UTC)
- 建議將問題改為:有哪份英方提出的備忘錄和中英聯合聲明連繫在一起?--聽風吹過的聲音(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08:5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