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曾蔭權

由何旭西在話題曾蔭權的KBE爵士頭銜問題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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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條目推薦

    ~移動自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最後修訂
     
    曾蔭權
    ~移動完畢~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2:55 2007年4月4日 (UTC)

    刪除曾蔭權

    (×)刪除:曾蔭權自認是韓國人曾子及大漢奸曾國藩後代化本文章記了又刪除了.[[[User:Kzuu|Kzvv]]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1:45 (UTC)] 曾蔭權的競選網頁停了,有沒有人把他的競選標誌存了下來?10:10 2005年6月24日 (UTC)回覆

    為何中文勳章名及Infobox中的其他職位被移除了?Hoising 11:34 2007年3月27日 (UTC)

    • 因為其他職位移往低部圖表便可,以免做成資訊重疊。Infobox一般只列出最重要的職位,署理職務亦應移到底部的圖表。--Clitheringtête-à-tête) 16:14 2007年3月27日 (UTC)
    • 另就勳章而言,一般並不會以「全稱」置於姓名之後,若果要標示,亦應以英文簡寫的形式展示。--Clitheringtête-à-tête) 16:58 2007年3月27日 (UTC)
      • 但根據政府文件,大紫荊勳章中文寫法是會以大紫荊勳賢置於姓名之後。參考:香港特別行政區排名表Hoising 05:40 2007年4月1日 (UTC)
        • 不錯。但上一次的問題是,「大紫荊勳賢」誤寫成「大紫荊勳章」。而且「KBE」和「JP」兩者皆無須以全稱展示,還望留意。—Clitheringtête-à-tête) 16:05 2007年4月1日 (UTC)


    我希望用一張坐定定影的相,不要用一張唔似樣的相,雖然我知要好好彩先影到,不過我覺得不是太好。—Michael LauMichael) 11:05 2007年4月11日 (UTC)

    請問為什麽曾蔭權不可以連任作第4任(2012-17年)香港行政長官?雖然他在2005年上任為特首,但是該任期只是完成董建華的任期。Bourquie 2007年7月2日 (一) 20:16 (UTC)回覆

    文章表達不中立

    文章表達不中立

    署理行政長官

    • 由於為署理性質,因此一如「署理港督」一樣,應當稱呼「署理行政長官」。閣下指出「政府的新聞也係某某人署理行政長官職務」,這裡的「署理」作動詞用,並非官銜。由於為署理性質,沒有經過任命程序,因此不能稱作「行政長官」,否則將有違《基本法》。有關「署理行政長官」和「署理」的使用,可參考[1][2][3][4]等等。多謝垂注!—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9月30日 (日) 06:10 (UTC)回覆

    優良條目候選

    以下內容由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移至

    「Hong Kong Government」一詞的中文翻譯不是「殖民地政府」

    1. Colonial Government (殖民地政府) 一詞不是1997前香港政府正式名稱, 根據internet achieve記錄 1996的香港政府網站為例, 亦是寫明Hong Kong Government而不是Colonial Government. 「殖民地政府」一詞絶少於1997年前出現在政府文件.1997年前使用該詞的主要為親中人士,而1997年後使用該詞來形容Government of Hong Kong before 1997亦不完全符合事實,因自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81生效, 香港已不是正式的Colony (殖民地), 而是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ies (英國海外領土). 本人認為我們應尊重當時的正式名稱. 所以英治時期香港政府 一詞應比殖民地政府一詞比較合適.

    英治一詞只是形容當時政府首腦來自英國的事實, 此詞比「殖民地」一詞更中立和歷史正確.

    2. 『在香港主權移交前夕, 曾蔭權又在前港督府…』前應為「當時的」, 因為在1997年6月30日港督府還是港督府, 不是「前港督府」. 所以用「當時的」一詞是適當的.

    3. kbe用來作post-nominal titles 是可以的. 但這裏是文章中的句字,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Most Excellent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亦有正式官方中文翻譯可用[5] , 所以在這「大英帝國爵級司令勳章」應比較合適. --Invisible unicorn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01:36 (UTC)回覆

    就上述問題本人有以下回覆:
    「Hong Kong Government」一詞的中文翻譯固然不是「殖民地政府」(Colonial Government),但也絕不是「英治時期香港政府」。此外,閣下應提供證據證明「殖民地政府」一詞在1997年以後主要為親中或左派人士使用,因為就本人所知,「殖民地政府」一詞是普遍用以描述1997年以前的香港政府的用詞。(見[6])姑勿論香港的身份是否在1981年以後,由皇家殖民地改成英國屬土,同樣已知的是,「殖民地」一詞一直被普遍用以描述香港在1997年以前的狀態,而「殖民地」一詞本身亦不含任何貶義,這個詞語在1997年以前也是相當普遍的。對於閣下所提議的「英治時期香港政府」,由於坊間沒有普遍使用以作參考,本人不敢苟同,但如果閣下有其他更好的提議,本人願聞其詳。
    就第二項問題,本人亦承認存有問題,同意閣下的改正。
    再就第三項問題,基本上在文章中是否使用縮寫,並非對錯的問題,因為兩種做法也無不可。但須注意使用全寫時,應留意個別用字,從基本搜索所見,以「OBE勳銜」[7]、「MBE勳銜」[8]、「KBE勳銜」[9]等形式的描述,亦相當普遍。—ClitheringMMVIII 2008年10月27日 (一) 16:12 (UTC)回覆

    人身攻擊

    第9行說,「由八百人選出的特算,可說是毫無民意代表性(任何一位地區直選的議員的民意基礎也比他強). 基於香港崎型的政治體制(只有800人可以選舉特首,而這800人並非由普選產生),雖然曾蔭權只得到649張選票,但他依然成功連任特首. 」 我覺得此段文字有政治的攻擊之嫌,例如,「崎型的政治體制」的字眼有偏見,並非中性的描述。 至於「(只有800人可以選舉特首,而這800人並非由普選產生),雖然曾蔭權只得到649張選票,但他依然成功連任特首.」涉及香港的政制,跟曾蔭權本人沒有直接關係,但是,可以放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條目。 --Yym1997 (留言) 2009年1月1日 (四) 21:32 (UTC)回覆

    重寫

    整篇文章被新手打手黑手破壞之手弄到鬼五馬六。可以重寫!Hoising (留言) 2010年7月23日 (五) 15:39 (UTC)回覆

    文章簡直不知所謂。竟然有「醜聞」一欄,其中立性可想而知。而且曾蔭權擔任公務員多年,其在任財政司和政務司的時間比任特首長,但文章幾乎完全沒有仔細提及他在擔任財政司和政務司時候的事情,只是集中寫其在任特首之後的五年。 再者,有很多毫不重要的事件例如「網民倒曾」有份寫入,但曾蔭權90年代擔任財政司長時如何捍衛港元和確保回歸交接順利的事情,則完全沒有提及。不過難怪,曾蔭權擔任財政司長時,網民們當時年紀尚小,怎知道發生過這些改變了香港的命運的事情?倒是最近發生的「網民倒曾」,網民們是瞭如指掌了。219.77.85.169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3:58 (UTC)回覆

    現在維基記載的方法相當有趣,曾蔭權過去幾十年的公務員生涯的記載只要寥寥幾隻字,但每逢曾蔭權出現醜聞、講錯說話,就會有「熱心」的網民補充資料,令「曾蔭權」條目變成更新速度很快的「曾蔭權醜聞爭議錄」。這樣低水平的記載,在維基竟然可以延續了幾年。219.77.85.169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4:05 (UTC)回覆

    想補充一點,曾蔭權明明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特首,弄一面日本旗在那裡非常奇怪,只不過他剛剛出生在那個年代,就硬把他和「日之丸」拉上關係。應該參考其他人物條目,在出生地之餘加上他現在的國籍,才顯得沒有那麼奇怪。219.77.85.169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4:12 (UTC)回覆

    粉飾櫥窗

    Yhinz17於2011年10月13日的一連串編輯,似乎大有隱惡揚善、粉飾櫥窗之嫌,請大家留意。[[[Special:Contributions/203.189.174.3|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10月13日 (四) 07:47 (UTC)]回覆

    本人於今天所進行的一連串編輯,不過是補充早前被閣下無理由地剷除的恰當內容的部份,以及刪除不符合人物傳記條目的內容。於本條目被執行保護操作前,閣下對此條目的一連串破壞性的編輯,完全屬於抺黑,故此早就已經引起各位注意,致使管理員將此條目進行了維護操作。香港製造 (留言) 2011年10月13日 (四) 07:55 (UTC)回覆

    上亞厘畢道

    Facebook在中文版維基仍然叫作Facebook,硬要將它翻譯為臉譜是否矯枉過正??-- 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02:45 (UTC)回覆

    特首連任

    曾蔭權從2005行政長官補選當選為第二任特首

    2007年第三屆特首選舉連任當選 第2任應該改期第2-3任特首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曾蔭權中的8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6月12日 (一) 09:31 (UTC)回覆

    曾蔭權的KBE爵士頭銜問題

    不能推測曾的意願而判斷其仍然保有爵士KBE頭銜,更不能將英國的中立回答視為其爵士頭銜繼續存在的證據,而且港府不承認曾是爵士,參見過去官網。--何旭西留言2023年7月27日 (四) 09:0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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