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灤平縣
由Gzdavidwong在話題可靠來源上作出的最新留言:6 年前
可靠來源
User_talk:WEI-H-Y-S聲稱自己已查閱大量現代漢語專業數據,否認了灤平縣是普通話之鄉的說法。請展示有關明確否認文獻的連結,以證明並非原創研究。維基百科方針是公平展示有可靠來源的資料,是否真確由讀者自行判斷。--瓜皮仔@Canton 2018年5月21日 (一) 14:15 (UTC)
- 應該說,「普通話之鄉」之來源雖然看似可靠來源,但內容高度可疑。學術界甚至沒有反駁該論點的文獻,因其不值一駁。我也認爲不應採用,應該予以移除。-- Hal 2018年5月22日 (二) 03:17 (UTC)
- 閣下可以挑戰中央媒體,要求其移除「假新聞」,但無權阻止維基百科引用有關報導。同樣地,「不值一駁」是閣下的個人觀點,現在沒有就是沒有。--瓜皮仔@Canton 2018年5月22日 (二) 03:28 (UTC)
- 我未有「挑戰中央媒體」,僅是贊成移除或修改此處大衆媒體進行的特別的斷言。我有些不解閣下爲何用上了「挑戰」「無權阻止」這樣帶有火氣的字眼?-- Hal 2018年5月22日 (二) 04:11 (UTC)
- 首先,人民日報是主流來源。第二,如果有爭議性,網上應有其他學術性文章反駁。第三,看不出與主流觀點矛盾。「挑戰」的意思是,不要企圖移除內容,反而閣下應該嘗試向人民日報表達訴求,提出理據,請求其移除有關報導。由於是人民日報是央企,有著天然的純潔性且高高在上,所以閣下若有異見,當然屬於挑戰權威。--瓜皮仔@Canton 2018年5月22日 (二) 04:51 (UTC)
- 首先,人民日報報導的內容絕不可能是毫無錯誤且永遠正確的,這點常識閣下應當具備,所謂「天然的純潔性且高高在上」更加無從談起。第二,學術界沒有義務去網上搜索虛假新聞並一一反駁,這並不代表未被反駁的就一定是事實。第三,在下當時與User:WEI-H-Y-S爭辯這一問題時,曾查閱大量實體及非實體地方志方言志資料,一些資料甚至精確到「xx年xx月,兩兒童拾金不昧」這樣細微之處,但卻沒有任何痕跡顯示灤平縣成為「普通話之鄉」的說法是正確的,相關報道自然有失準確性。閣下若有意見,不如在灤平縣誌再版之時,加入「灤平縣是普通話之鄉」的說法。--Blissghost(留言) 2018年5月22日 (二) 06:43 (UTC)
- 若然覺得人民日報不正確,請向有關單位提出。根據Wikipedia:V:維基百科內容的門檻,是可供查證,這意味著寫入維基百科的內容須要能被讀者在可靠來源中得到驗證。維基百科不發表原創研究,其中收錄的內容需要有既已發表的材料作為依據和支持,而不能僅由編輯者認定「真實正確」。編輯者應為條目中的內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來源。閣下查閱不到有關記載,不代表全部,此「查閱不到證據」的過程亦可以視為是閣下的原創研究,因為是你作為編者的身份去核實而非第三方。--瓜皮仔@Canton 2018年5月22日 (二) 08:12 (UTC)
- 寫入維基百科的內容需要可靠來源,但根據WP:NOT,不是所有擁有來源的內容都適合寫入維基百科。編輯者依靠常識就能判斷出虛假的內容即使有來源也不應寫入維基百科。另外,「『查閱不到證據』的過程也可視為原創研究」的說法從何而來?若依閣下所言,「『查閱到證據』的過程」豈不是也能視為原創研究?閣下怕不是假設所有維基編者都應該是毫無智力的新聞媒體內容搬運者?恕在下不敢苟同。在下建議,讓該條目與「普通話之鄉」以及「普通話標準語音採集地之一」相關的內容維持現有狀況,並在「目前並無學術證據支持」附近加入具有來源的,可以反駁《人民日報》說法的內容以佐證觀點。這樣,考慮到學術界普遍觀點以及地方志毫無記載,甚至語段的語氣及邏輯結構都不成為編者的原創研究。--Blissghost(留言) 2018年5月22日 (二) 18:17 (UTC)
- 依閣下所言,編輯者依靠常識就能判斷出虛假的內容即使有來源也不應寫入維基百科。請問,連最高政府機構國家教育部網站都如此宣傳,是否意味著他們在挑戰國民智商?是明目張膽宣傳虛構的事實?我相信大多數普通人不會對當局提出質疑。有關原創研究,本人是指任何編者不得以「找不到有關學術痕跡」為由就刪除已有官方觀點可靠來源的段落。目前的介紹段落方式可以接受。--瓜皮仔@Canton 2018年5月23日 (三) 14:17 (UTC)::::::::首先,新聞媒體有宣傳功能,對事實進行一定程度上的誇大是可以接受的,由於編者水平問題,描述事實時有一定程度的失真也是可以理解的。將這些誇大與失真內容寫入維基百科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果閣下認為WP:NOT不是編輯者的常識,反而認為編輯者作為普通人應當尊重官方媒體的權威勝過維基百科方針的權威,閣下可能需要仔細研究一下方針內容。其次,關於原創研究問題,在下昨天仔細閱讀了《人民日報》的相關報導,《人民日報》只寫明了灤平縣口有「普通話之鄉」的石刻,而這與閣下編輯內容中的「《人民日報》聲稱灤平縣是『普通話之鄉』」顯然並無明顯因果關係。原文所稱「語音採集地」,與閣下編輯內容中的「標準音採集地」也並不等同;而語音採集地之一,並沒有足以寫入維基百科的重要性。在下認為,曲解官方原意並借題發揮是更嚴重的原創研究行為。因此,在下依然建議應當刪去「《人民日報》……」之後的本段內容。--Blissghost(留言) 2018年5月25日 (五) 02:28 (UTC)
- 沒有看到有任何學術論文或者媒體反對此說法,只有你們作為普通編者在反對。逕自移除內容叫「建議」?不好意思,本人恕不接受。--瓜皮仔@Canton 2018年5月25日 (五) 07:26 (UTC)
- 閣下一開始還在說「查閱不到學術證據的過程屬於原創研究」,現在又在未明確承認該說法錯誤的前提下聲稱「沒有看到有任何學術論文或媒體反對此說法」就可以寫入維基百科,這種前後不一致的行為令人驚嘆不已。請閣下查看閣下自行加入的內容中,《人民日報》對於灤平縣「普通話之鄉」稱呼的說法,除了灤平縣口有書寫著「普通話之鄉」的石刻,有沒有任何地方提到了「冠灤平縣以『普通話之鄉』之名」?如果閣下認為這種說法等價於「指灤平縣的名頭為『普通話之鄉』」,閣下可能需要對一些基礎的語文知識進行學習。另請閣下查看一下方針WP:NOT「內容」一節,並考慮一下一個縣級行政區的條目中是否應當出現「村口石刻」、「語音採集地」、以及「隨處可見的標語」這樣的瑣碎細節。最後。請閣下反思一下近些天以來的言行,是否給人以利益相關的印象。考慮之後,煩請閣下自行將不當內容移除。--Blissghost(留言) 2018年5月25日 (五) 10:28 (UTC)
- 「『普通話之鄉』的名頭帶給灤平的,除了自豪,還有強烈的標準意識。」本人不認為要刪除「瑣碎細節」,若有異議請尋求社群共識,告辭。--瓜皮仔@Canton 2018年5月25日 (五) 15:25 (UTC)
- 是的,人民日報當然是主流來源,但我不認爲任何媒體可以「有著天然的純潔性且高高在上」。尤其在涉及到統一規範的學術問題上時,一篇漏洞百出的業餘水平報道更不應予以採用(如果閣下有興趣,我可以羅列一下文章的謬誤)。再之,如上Blissghost兄所言,「未被反駁」於「沒有爭議性」沒有必然的邏輯聯繫。包括《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紀要》在內,諸多涉及到語音採集的學術文章都沒有提到灤平話,這篇報道出現了明顯的紕漏,是典型的普通媒體犯下的錯誤,這也是方針特地提及的注意事項,編輯理應予以適度甄別。-- Hal 2018年5月22日 (二) 06:52 (UTC)
- 另外,在下更是沒有「企圖移除內容」,不知Gzdavidwong兄爲何這樣說,請毋要動怒。-- Hal 2018年5月22日 (二) 07:01 (UTC)
- 中共一向宣傳自己是如何純潔,不代表我認同其觀點。避免引用普通媒體觀點,是指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盡可能直接引用研究報告。人民日報本身的報導可視作官方觀點,本人亦發現教育部(河北省灤平縣積極打造普通話文化品牌)幾年來亦有同樣的宣傳口徑,所以即使民間覺得可疑,亦不能成為禁止登載的理由。「企圖移除」是指任何人,因為WEI-H-Y-S此前多次移除有關內容。--瓜皮仔@Canton 2018年5月22日 (二) 08:27 (UTC)
- 另外,在下更是沒有「企圖移除內容」,不知Gzdavidwong兄爲何這樣說,請毋要動怒。-- Hal 2018年5月22日 (二) 07:01 (UTC)
- 首先,人民日報報導的內容絕不可能是毫無錯誤且永遠正確的,這點常識閣下應當具備,所謂「天然的純潔性且高高在上」更加無從談起。第二,學術界沒有義務去網上搜索虛假新聞並一一反駁,這並不代表未被反駁的就一定是事實。第三,在下當時與User:WEI-H-Y-S爭辯這一問題時,曾查閱大量實體及非實體地方志方言志資料,一些資料甚至精確到「xx年xx月,兩兒童拾金不昧」這樣細微之處,但卻沒有任何痕跡顯示灤平縣成為「普通話之鄉」的說法是正確的,相關報道自然有失準確性。閣下若有意見,不如在灤平縣誌再版之時,加入「灤平縣是普通話之鄉」的說法。--Blissghost(留言) 2018年5月22日 (二) 06:43 (UTC)
- 首先,人民日報是主流來源。第二,如果有爭議性,網上應有其他學術性文章反駁。第三,看不出與主流觀點矛盾。「挑戰」的意思是,不要企圖移除內容,反而閣下應該嘗試向人民日報表達訴求,提出理據,請求其移除有關報導。由於是人民日報是央企,有著天然的純潔性且高高在上,所以閣下若有異見,當然屬於挑戰權威。--瓜皮仔@Canton 2018年5月22日 (二) 04:51 (UTC)
- 我未有「挑戰中央媒體」,僅是贊成移除或修改此處大衆媒體進行的特別的斷言。我有些不解閣下爲何用上了「挑戰」「無權阻止」這樣帶有火氣的字眼?-- Hal 2018年5月22日 (二) 04:11 (UTC)
- 閣下可以挑戰中央媒體,要求其移除「假新聞」,但無權阻止維基百科引用有關報導。同樣地,「不值一駁」是閣下的個人觀點,現在沒有就是沒有。--瓜皮仔@Canton 2018年5月22日 (二) 03:28 (UTC)
低級錯誤
User_talk:Gzdavidwong別人沒有義務單獨為你科普編輯語言學應該具備的基本知識,請翻閱王均《當代中國的文字改革》中的歷史沿革,從「新國音」的確定開始看,謝謝。WEI-H-Y-S(留言) 2018年5月21日 (一) 15:5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