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致癌物質

由Jimmy-bot在話題請求代為編輯"致癌物質"頁面中的內容上作出的最新留言:3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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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被破壞

請問Yhinz17/CVS/香港製造,甚麼是『去氧核糖核酸細胞』。高安力 2011年11月15日 (二) 02:58 (UTC)

本人只是根據英文,將其翻譯回至中文,本來存在的內容亦不是本人所寫,故此請向原編輯者查詢。如果翻譯屬於破壞,閣下的標準實在讓人觀察到是沒有公信力、純粹屬於針對。CVS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06:17 (UTC)回覆

koonleg對Yhinz17/CVS/香港製造的針對破壞作出(:)回應

  1. 『去氧核糖核酸細胞』的英文原句是什麼?
  2. 中文維基並不是翻譯原文便是,何況閣下對『去氧核糖核酸細胞』是甚麼也不知道。
  3. 根據閣下所言『本人只是根據英文,將其翻譯回至中文,本來存在的內容亦不是本人所寫,故此請向原編輯者查詢。』

;那閣下有甚麼理由刪去我所加入的有關內容。高安力 2011年11月17日 (四) 08:17 (UTC)

本人只是根據英文,將其翻譯回至中文,本來存在的內容亦不是本人所寫,故此請向原編輯者查詢。如果翻譯屬於破壞,閣下的標準實在讓人觀察到是沒有公信力、純粹屬於針對。CVS (留言) 2011年11月17日 (四) 08:20 (UTC)回覆

申請封禁前的警告

請各管理員注意,Yhinz17(『香港製造』/CVS)發動編輯戰是針對本人(koonleg)的,各位可以從其他條目;如探長 (香港)探長苦力雜差房見到。故請回復到Yhinz17發動編輯戰前的歷史版本。高安力 2011年11月15日 (二) 02:58 (UTC)

管理員的執行操作,是根據維基百科守冊的,管理人員定必會公正地執行,及進行相關的維護事務。閣下無謂無事生非,生安白造,在此混淆視聽,再生事端。以詠春拳的條目為例子,本人已經於編輯摘要中,兩次警告閣下「於前一個版本誣衊本人於本條目『加入偽小說』,然而紀錄清楚地顯示為閣下所為。」。閣下一如概往地莫視別人的編輯及貢獻,無端將包括本人在內的七位維基人,共八十二次編輯〈自九月廿五日到十月廿六日的一切操作〉完全地撤銷,儘見閣下的橫行霸道及無理行為。至於上述被閣下提到的條目,亦是充份地解釋閣下在此誣衊本人的證據。警告閣下,好自為之。

上述的一番說話由本人及其他維基人說出才對,閣下一直針對本人及其他維基人進行破壞,又四處掀起編輯戰,本人及其他維基人需要不斷費時對閣下所進行的破壞進行維護及修復。至於,閣下每次被封禁的原因均是非常清楚,管理員亦每每作出相當充份的解釋,並不是閣下誹謗的「無理」,更加不是「完全沒有上訴途徑」。故此,有請閣下無謂繼續搬弄是非。在維基百科上,一切均有紀錄,不容閣下顛倒是非,混淆視聽。有關閣下多次被封禁的原因,歡迎各位參考[1]。閣下於上述所提出的條目參考,亦證明了閣下的行為屢次違反維基百科守冊。期望閣下能夠儘快終止破壞行為,好讓「可以終止無辜被逼害的有心維基人」。最後,再次警告閣下停止一切報復式、無意義及無建設性的破壞或者編輯,請合作。CVS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06:18 (UTC)回覆

再次警告Yhinz17/香港製造/CVS

  1. 無理全數刪去所有相關資料內容。
  2. 不理解條目。「致癌物資」根本不應該從化學元素層面出發,香菸和射線是「致癌物資」,而非化學的元素。
  3. 自以為是,沒有通過討論,動輒刪去相關資料。高安力 2011年11月20日 (日) 10:24 (UTC)

(:)回應

  1. 閣下無理全數刪除第三方的編輯,證據確鑿。可以參考見證於條目的修訂歷史,上述用戶多次全數撤銷第三方的編輯。
  2. 請提出證據以證明閣下的理論,及與本人的關係。
  3. 閣下自以為是,在沒有通過討論下,動輒、無理由、無理據地全數刪除第三方的編輯,有關證連結敬請參考第一。與此同時,上述用戶不斷以「警告」的方法,試圖混淆視聽,並且誣陷他人。然而其違反維基百科守冊的行為,證據確鑿,無從抵賴。就其對條目造成的破壞,已經被管理人員回退之。CVS (留言) 2011年11月20日 (日) 10:56 (UTC)回覆

文章內容自相矛盾

什麼叫做元素包含放射性輻射?元素由原子組成,而不是像放射性輻射那樣由次原子粒子組成。另外文章裡面把不同元素的化合物也歸結到元素裡面了,這似乎有點不恰當。。--Skyfiler (留言) 2011年11月20日 (日) 15:03 (UTC)回覆

有待宣稱很懂得及理解此條目的 Koonleg 解答了。CVS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03:26 (UTC)回覆

koonleg(:)回應Skyfiler
同意閣下所言,可以証明「Yhinz17/CVS/香港製造」在不認識化學的基礎上屢次破壞條目。高安力 2011年11月21日 (一) 08
35 (UTC)

閣下在不認識維基百科守冊的基礎下,一直無休止地破壞條目,包括不斷肆意刪除第三方的內容,及無理由地撤銷條目的內容至閣下的版本。單看閣下在上述的留言,已經可以了解到閣下並不懂維基百科格式。目前,經過提案報告,本條目已經被保護,以防止閣下無間斷地再破壞。希望閣下可以改正,並且戒除破壞心態,協助修正被破壞的條目。

其實閣下如果對相關的條目並不了解,或者沒有相關程度的知識或學術水平,閣下大可高抬貴手,以免在脫氧核糖核酸條目內寫出「脫氧核糖核酸……是一種蛋白分子的組合,可以組合成遺傳指令」等貽笑大方 (引用一名維基人對閣下的編輯內容評語:「這僅是高中的生物知識」) 的編輯及內容。最重要的是,閣下不這樣地編輯,可以防止維基百科再受破壞,以及其他維基人被閣下的「知識性錯誤」(引用一名維基人對閣下的編輯內容評語) 誤導。閣下最近在上述條目編輯的內容,已經一一地被眾維基人刪除以及重新修正,同時已經惹起維基人在討論。閣下使用粗體字來回應、四處大聲誣陷第三方維基人破壞,對於客觀的維基人而言,不會因而被您影響,亦不會因而被閣下混淆視聽,就錯誤地以為閣下是受害者,反而讓各人觀看到閣下欺人太甚,此地無銀。期望閣下日後可以多加學習如何正確地使用維基百科,以中立、理性及符合維基百科守冊的原則下編輯,並且學習何謂維基精神,尊重維權。CVS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08:47 (UTC)回覆

病毒是甚麼元素

請問擁有高度化學知識的Yhinz17/CVS作簡單回答;希望僅有高中的生物知識同學可以明白。高安力 2011年11月23日 (三) 03:45 (UTC)

本人對於化學沒有高度知識,閣下實在是過譽了。至於病毒為何,如果確實上有進過小學以至初級中學修讀的話,肯定會知道的,擁有高級中學程度的人是不會有如此疑問。另外,請問由有高度化學知識的人回應有高等中學程度生物知識的人有何關係呢?有關於化學與生物的分別,這個僅是小學程度的知識,學習很容易,歡迎參閱相關未受破壞的條目。CVS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03:55 (UTC)回覆

請兩位冷靜。兩位的爭論既然集中於一些翻譯正確與否和科學概念,可請一些維基內的專家來審核內容。另外可將一些有爭議的內容寫下供大家討論。

    • 本人的爭意集中於反破壞事務及防止嚴重誤導性的內容被輸入到維基百科,有關用戶的錯誤曾經被多位維基人多次廣泛地討論,部份編輯更曾嚴重到需要於條目探討處公開地討論。本人完全歡迎閣下提議,邀請專門學家審視查核本條目,好讓各位能夠明白其錯誤及誤導之處,並且儘早作出修正。CVS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02:59 (UTC)回覆

另外我稍看了一下條目,確實有大量內容來源不明,需要重新審閱。在此以前請兩位不要互相回退編輯,造成不必要的爭執。Merphisto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01:11 (UTC)回覆

準備重寫

請大家注意,本人準備將此條目推翻重寫。--CHEM.is.TRY 2012年7月6日 (五) 08:47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致癌物質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7月18日 (二) 10:03 (UTC)回覆

請求代為編輯"致癌物質"頁面中的內容


我是一個萌新,沒有權限修改這個頁面,要求是「註冊滿7天且編輯次數滿50次」自動確認用戶,希望有能力的人可以幫忙。

在"https://zh.wikipedia.org/zh-hans/%E8%87%B4%E7%99%8C%E7%89%A9%E8%B3%AA"這個頁面中,使用了「3類致癌物「以及」4類致癌物「這樣錯誤的翻譯。

1. 在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發布的分類中"https://monographs.iarc.who.int/agents-classified-by-the-iarc/",4類物質已經被移除了。

2. 「Group 3 Agents」不應該翻譯為「3類致癌物」。在IARC的分類中,「Group 3 Agents「的定義是「Not classifiable as to its carcinogenicity to humans」,也就是對人類的致癌性無法分類,將「Group 3 Agents」翻譯成「3類致癌物」屬於嚴重的翻譯錯誤,極大的誤導了讀者。這裡應該遵循原意,將其翻譯為「3類物質」

暫時就這樣吧,希望有大佬能幫一下忙

p.s.: 吐槽:他們改了那麼多次就沒一個人發現有問題嘛? --Invisible Troll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07:36 (UTC)回覆

裴世春作. 普通高等教育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十三五部委級規劃教材 食品毒理學[M]. 2021 222頁有提到,雖有學者建議「命名為致癌物、可能致癌物、可疑致癌物、非致癌物等方式」,本書沿用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安全評價研究所根據IARC製作的清單及譯名,因為國家尚未制定新命名方式。「丁曉雯,柳春紅主編. 食品安全學 第3版[M]. 2021」「食品添加劑 第2版[M]. 2022」等書也使用「三類致癌物」之稱。您可以列明來源的前提下補充學者對譯名的觀點。@Invisible Troll--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11:20 (UTC)回覆
在IARC[2]的官網的"IARC Monographs Q&A"中[3],對"Group 3"有詳細定解答:

Group 3: The agent is not classifiable as to its carcinogenicity to humans
This category is used most commonly when the evidence of carcinogenicity in humans is inadequate, the
evidence of carcinogenicity in experimental animals is limited (or inadequate), and the mechanistic
evidence is limited (or inadequate). Limited evidence of carcinogenicity in experimental animals means
that the available information suggests a carcinogenic effect but is not conclusive.

翻譯一下就是:
第3類:該物質無法歸類為對人類致癌。
這一類別通常用於以下情況:對人類致癌性的證據不足、對實驗動物致癌性的證據有限(或不足)、以及機制證據有限(或不足)。對實驗動物致癌性的有限證據意味著現有信息暗示可能存在致癌作用,但尚未得到確鑿的結論。

從原義上來講IARC並不認為「Group 3」屬於致癌物,而且IARC從來都是說"Group x agent"(第x類物質)而不是"Group x carcinogen(第x類致癌物)。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在3類物質的翻譯中也寫了「3類致癌物:對人類致癌性可疑,尚無充分的人體或動物數據「,致癌性可疑還翻譯成致癌物,我覺得這是不負責任的沿用了1類致癌物和2類致癌物的翻譯。4類同理,寫了「對人類很可能不致癌」卻將其翻譯成致癌物,明顯的翻譯偷懶加無中生有,這毫無疑問是違背IARC原意的(而且IARC已經把4類刪了)[4]

基於IARC是信息來源,我覺得任何翻譯名稱都應該在不違背IARC原意的情況下進行,所以「3類致癌物」應該翻譯為「3類物質」或者簡單的「3類」,然後在後面再加以說明。

--Invisible Troll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20:56 (UTC)回覆
「我覺得任何翻譯名稱都應該在……」屬於非可靠的原創研究,「3類物質」等更如此。不贊成「明顯的翻譯偷懶加無中生有」,我認為是翻譯和中文語法的問題,科普層面會有誤導嫌疑,但現階段專業層面廣泛通用,不宜擅自改動。「x類致癌物=不致癌」有點像文字遊戲和病句,但實際含義是「第x類致癌物分級」或者「致癌物(評價)-x類」的省略,不能字面理解為「已知致癌物的第x級或類」,字面理解專業術語本就會有很多問題。條目中註明有歧義和批評就已足夠。WP:IMPARTIAL,「既不贊成也不反對某一觀點」,不可刻意突出對廣泛使用的譯法的見解。--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22:29 (UTC)回覆
看了一眼,已經有人幫忙改完了,謝謝幫忙修改的大佬,就這樣結案吧--Invisible Troll留言2024年8月12日 (一) 01:0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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