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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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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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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
的
模板文件
。
此頁面可能包含了模板的使用說明、
分類
和其他內容。
目次
1
模板介紹
2
使用方法
3
注意事項
4
參見
模板介紹
使用目的:連結中華民國(
臺灣
)重要古蹟的頁面。
內容基準:以官方明定的古蹟(直轄市定古蹟)為收錄範圍。
按「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規定,在
1997年
6月30日
以前公告之第一級古蹟視為國定古蹟;省轄第二級古蹟視為省定古蹟。由於精省作業之需要,視為省定古蹟之省轄第二級古蹟及自1997年7月1日起公告之省定古蹟,自
1999年
7月1日
起視為國定古蹟。
使用方法
{{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
注意事項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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