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 (修订草稿)

本草稿對於方針的非實質性修改:一處(執行當前客棧中的第四議案,包括撤下本頁的方針模板,剝離實際方針內容,本頁面隨即改為單純的操作性頁面)

本頁面用於對管理員發起解任投票。請在發起投票前確認目標管理員符合解任投票發起條件

發起解任投票

第一步:請在互助客棧討論;
第二步:等待討論共識;
第三步:確認以下條件滿足:
  1. 如果被解任者以前曾被解任失敗,必須在該次解任投票期結束至少6個月後,才可提出新的解任案。
  2. 由一名自動確認用戶提出解任管理員申請,並說明理由。
  3. 申請必須在事件發生48小時之後才能提出,在這段時間裡當事人之間應該儘量溝通。
  4. 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
  5. 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內容必需詳細,指出管理濫權的原因,並根據編輯記錄及用戶貢獻提出相關證據,如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視作申請無效。
  6. 為了防止一案多審,除非有新證據出現,否則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
  7. 符合解任要求中至少一項。
第四步:如果確實無異議,請點擊下面建立提案頁:
如果確實無異議,請點擊這裡建立提案頁
第五步:提出解任管理員申請後,必須隨即在該管理員的用戶對話頁留言通知(可使用{{NoteforRFDA}})。
第六步:7日內,必須收集7名或以上有投票資格的用戶聯署,用戶可以在互助客棧提出解任的意向,並徵求聯署人。滿7人聯署後解任案方為成功提出。

先例

當前的申請解任提名

請就申請解任提名開新頁面「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管理員用戶名稱)」(格式可參考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再將 {{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管理員用戶名稱)}} 的代碼放在下方。

如以「長期在不活動狀態」作為解任原因,請到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提請取消不活動管理員的權限遞交申請。


存檔

參見